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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冷小姐 > 第328章 有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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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透沈清宁。

说走的是她。

现在说要回头的,也是她。

我试探着跟她开玩笑:“你怎么还把自己说成一条狗了?”

沈清宁反应过来,思路都断了,“我哪有把自己说成了狗?我就只是比喻!”

“不过这条狗挺听话的,我听邻居说,他从来没咬过人,一叫它,它就摇着尾巴跟人打招呼,可不像女人一样,海底针……”

“南天,你别岔开话题!”

我闭了嘴。

知道她多半是认真的了。

没等她再追问,我又回了她:“我说过,如果你想回来,我随时可以负责。”

我没有一丝的不正经。

这句话全是我的肺腑之言。

我的观念里,只要女人委身于我,那我就不会找任何理由逃避责任。

沈清宁没有激动,但她眼睛看着我,闪亮亮的。

我知道,她是想看懂我。

想看懂,到底我说的是谎言,还是只是敷衍了事。

我也紧紧的看着她,眼神没有一点儿飘忽。

我很明白,但凡我眼神有看向别处,都会被她认为我是在撒谎。

这是一场对峙。

很久很久。

我眼睛已经开始干涩了,她才收回了目光。

“你说的是真的?”她再一次确定,“没有骗我吧?”

“没有,我怎么可能骗你?我说到做到。”我吸了一口夹在手里未吸的烟,心情的好坏说不上来,因为我不知道她能在我身边待多久,“什么时候来深城?我好收拾收拾屋。”

沈清宁一时半会儿没开口。

她其实在打这个电话前,没有这个打算。

所以她还在犹豫。

“我只是想试试,如果在深城还没有灵感的话,我就回来。”沈清宁给自己留了后路,“最快的话,等你从老家过来。”

以后她一走了之时,理由就很充足分了。

那时候的她,可能会跟我说:“南天,我当初跟你说过,如果我在这里没有灵感的话,我会回老家,所以现在我没有灵感,我得回去了。”

届时,我应该怎么回她?

我也只能成全她,我说:“走吧,我不会留你,因为你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和我厮守的打算。”

但谁叫我睡了她呢。

谁让我是个男人呢。

我只要负起自己该负的责任,其他的,我真的管不了。

我拴不住她们的心,还留不下她们的人,是我的问题。

不敢怠慢她,怕一怠慢她又会以为我没有诚意,赶紧回了她:“行,到时候我过来接你。”

“深城见。”沈清宁露出了笑,清澈的笑。

我吐出最后一口烟雾,那烟雾把我和沈清宁隔离起来,我们之间谁也看不清谁。

我说:“深城见。”

我不知道该欣喜,还是该悲伤,我有女朋友了。

但这个女朋友,可能随时会离开我。

这天下午,我坐在田埂上抽烟到太阳降到了地平线下,蚊虫在我周围到处飞。

可能我的人生,已经容不得自己把握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镇上去见之前约的厨子,商量办酒席事宜。

一共二十桌,客人主要是亲戚是周围的邻居们。

我交了定金后,就又打算去县城挑礼物,虽然是我老妈的生日,但我爸也得有。

最后挑了一对金戒指和一个手镯。

我爸很不讲究,从来没有为我老妈买过一件首饰,所以我才首先想到买戒指和手镯送给我母亲。

毕竟物以稀为贵。

我提着礼物出店时,又在店里看到一条项链,这项链是铂金的,一眼就吸引了我的目光。

其实这条吊坠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就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坠子。

可偏偏,它的名字很特别:偏爱·曦。

这个设计师一定有点毛病。

没有毛病怎么会取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沾边的名字?

店员见我一直盯着项链,连忙问我,“帅哥,要看看这个吗?”

我摇头:“不用了。”

“这可是我们店里来的新款呢。”那女店员一脸老气,“帅哥看看嘛。”

她不顾我不情愿,直接拿了出来。

我也不能没礼貌。

还是走过去,端详了起来。

“我跟你说哦,这条项链是我们老板特意进过来的,他自己都舍不得卖呢。”这店员越说越离谱,小声跟我说,“听说我们老板的初恋就带有一个曦字。 ”

我停在原地,只是看,没有碰。

笑道,“你们老板都舍不得卖,为什么还摆在柜台?直接拿回去就好了。”

那店员“嘘”了一声。

真是不专业,我第一次碰到这样的店员。

“要真是能买,我那老板娘能同意吗?”她很八卦,“老板怕老板娘怕得要命,说要是看到老板娘一来,就要我们把这条项链收起来。”

“你跟我讲这些故事,真的没有什么意义,我不会买。”我转身要朝外面走。

“诶,诶,帅哥,别走哇,我们老板说了,要是谁看上这条项链,就是有缘人,所以你既然第一眼就看到了它,说明你就是那有缘人,老板的意思就是,这条项链给七折优惠。”这女人卖条项链,把玄学都搬了出来。

好像她这卖的不是商品,是缘分。

我信她个鬼。

但我又有点心动。

因为我没见到任何一个首饰的名字,是和偏爱“西”同音的。

这女店员见我要走,还过来拉我。

怕我这个有缘人跑了,又给了我吸引力,她咬牙道:“六折!”

我怎么觉得她才是老板娘,今天非要把这条项链卖出去?

“六折是多少钱?”我终于睨眼问她,“太贵了我不要。”

她一看有戏,赶紧跑到计算器前算了算,“原价六千,六折三千六,帅哥,我们店可从来没给过这么低的折扣。”

我又看了看那条项链。

不是想送出去,只是纯粹觉得很有收藏的必要。

我买了下来。

花了三千六百块,买了一件自己做记念的东西。

而且还不知道到底是真货还是假货。

在县城待到快吃晚饭时,我才回到家。

老妈今天晚上杀了一只鸡,还在炖清汤鸡。

我在厨房点了烟,跟我妈说:“不用杀什么鸡,留着过年过节的要用,我又不是什么外人。”

老妈跟我撇撇嘴,“我又不是给你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