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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胜这个问题抛出,现场顿时‘轰’的一声,讨论声四起。

范新之的脸色,此时有点阴沉。

要不是场合不对,早就发飙了。

从他被指定为主审法官开始,就想过金胜可能会申请让自己回避。

但直到开庭之前,都没收到相关的申请书。

没想到,在这等着自己。

“啪啪.....”

“肃静。”

“谁要是再随意发出声响,违反法庭秩序,我会把他请出法庭,或追加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决定。”

“法警,请给我注意旁听席。”

估计是有怒气,锤子敲得很用力不说,还带上威胁了。

等现场恢复安静之后,范新之转头,目光锐利的看向金胜道:“自诉人代理律师,我要提醒你一下。”

“我们此刻所有的对话,除了法庭会记录之外,网上也正在同步进行直播。”

“因此一切的发言、论点、指控,都需要有依据来支持。”

“知道你现在的行为是什么吗?”

“你在指控一个主审法官。”

“如果没有实质性证据的话,我可以就‘无端指控法官’这一行为,对你做出处罚。”

“包括,但不仅限于罚款、向司法局建议对你进行调查、甚至公开通报。”

“你听清楚了吗?”

听着范新之满含威胁的说辞,金胜嘴角露出一抹讥笑。

自己会怕这个吗?

简直是在开玩笑。

金胜也开口道:“范新之主审法官,所以你说了这么多。”

“还是没有明确的回答我。”

“你跟坐在我对面的被告人,荣恒地产的老板,吴阳荣,吴总...”

说到这里的时候,金胜左手伸出,朝着正对面的被告席上示意。

“你们到底有没有密切交集、存不存在人情往来。”

“你只需要回答,‘有’还是‘没有’。”

在法庭内,律师怼法官的例子有很多。

但这种1和2的选择题,从来只有主审法官会使用。

而被人反过来的,实属‘罕见’。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金胜又一次开了个‘先例’。

但范新之能混到现在的位置,那也不是白给的。

怎么可能如此轻易,就被金胜给套进去。

当下摆出法官的威严姿态道:“这位律师,你要清楚,这里是法庭。”

“我作为主审法官,没有义务来回答你的提问。”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你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相关人员回避。”

“我们会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现在,请告诉我,你是否需要提出‘回避’申请。”

“如果你不回答,我就当你直接放弃这项权利。”

想要避重就轻,利用主审法官的权柄,直接揭过这一话题。

呵呵....

可惜他不知道,金胜要的就是这一点。

有些时候,大家会听到‘意见保留’之类的。

但是在庭审的过程中,在特定环节是不能这么说的。

就像现在的‘回避’阶段。

你必须明确回答“需要”或“不需要”。

这是有法律规定的。

而金胜这么设计,就是在不换掉对方的情况下,又在庭审记录中,保留了自己的意见。

在之后能成为‘攻击’对方的强有力证据。

套路无处不在。

这样一来,既避免了浪费时间,又对范新之做出了警告。

之后的庭审中,他要是有任何偏向对方的言论、行为,都会被无限放大。

就像他自己说的,这是公开庭审。

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都在注视这里。

说不定‘有关部门’也在其中。

好歹寄了两份举报信出去,多多少少得有点作用吧!

但眼下,金胜必须还得加一把火才行。

“范法官,你故意规避我的问题,是否证明你心虚了。”

“一旦你回答‘没有’,那一切都无法辩解了。”

“还是说,你在害怕,你怕我手里真的有证据。”

“我说的没错吧!”

范新之强压怒火道:“金胜律师,我不想再跟你讨论这一点。”

“如果你有证据,现在可以提出来,或者直接要求我进行回避。”

“要是没有,那我会视你主动放弃‘回避’的权利。”

“直接进行下一阶段的庭审。”

撩拨到这里,火候已经差不多了。

金胜淡淡的笑了一下,没再继续开口。

那些照片、视频,暂时还不是拿出来的时候。

留在手里,比眼下直接用,效果会更大。

范新之见状,直接敲响了法槌,重新进入庭审程序。

“啪...”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自诉人,你可以宣读起诉书了。”

随着指令的发出,法庭内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金胜。

大家都在好奇,如此声势浩大,沸沸扬扬的案子,详情究竟是怎样的。

金胜拿出起诉书,开始念道。

“自诉人:周泽。”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胜、张琴。”

“我方诉讼请求如下:”

“一: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被告人吴阳荣、叶海良的刑事责任。”

“二:赔偿各项损失,包括房屋本身价值、装修、家具、贵重物品、等共计468万元整。”

“三:因维权、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如下:”

“2023年5月5日,椒黄区洋径村被区政府列入拆迁,并于村委会张贴公开。”

“自诉人周泽与其家人,由于长期居住在外地,并没有第一时间得知此事。”

“直到三日后,也就是5月8日,这才收到了由村长陈海冬,在微信中发过去的拆迁通知。”

“在聊天中,陈海冬告知周泽,过段时间会统一进行拆迁补偿的协商。”

“之后等签署完合同之后,再自行进行搬迁。”

“直到9月18日,身在京都的周泽,接到邻居的电话后才得知。”

“自家位于洋径村的房子,已经被人给拆除了。”

“等周泽回到老家后,看到的只有一片废墟。”

“周泽见状,当即进行报警。”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治安所在了解过详细的情况后,以拆迁涉及‘行政纠纷’为由,出具了‘不予立案’证明。”

“建议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随后,周泽继续向区政府进行反映,并要求处理此事。”

“但一直都没有收到‘处理结果’的反馈。”

“期间,更是没有一人主动打电话联系周泽。”

“直到2024年2月9日,周泽委托律师,以吴阳荣指使叶海良等人,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为由,再次向椒黄区治安局,进行报案。”

“并出具了事发当时三段监控视频、各种证件,作为证据。”

“3月11日,椒黄区治安局,同样做出‘不予立案’决定。”

“依据《宪法》第十三条,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被告人吴阳荣、叶海良,在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腾房协议’的情况之下。”

“强行进入他人房屋,故意毁坏财物。”

“种种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私有财产。”

“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

“故此,特向贵院提起刑事自诉。”

“我方提交的证据如下:”

“第一:三段事发之时的监控录像。”

“第二:房产证、土地证、购买家具、电器的付款证明。”

“第三:一份‘报案回执’,两份‘不予立案’的证明。”

“第四:在2月9日报案后,由被告人吴阳荣委派的两人,对自诉人周泽进行威逼利诱,企图掩盖犯罪事实的监控视频。”

“第五:由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

“第六:两份证人证言。”

“此致,台海市中级法院。”

花了几分钟时间,金胜把起诉书念完之后,基本上所有人都清楚了前因后果。

最后的证据部分中,还有份特殊惊喜。

上次去报案后回魔都的路上,接到了吴家兄弟的电话。

金胜故意下了个套,眼下正好能用上。

等案子结束后,椒黄区治安局那边,就要有大麻烦了。

起码得损失两个以上的‘临时工’,否则压不下。

以‘刑事’案件的名义去治安局报案,竟然直接被卖了,这能忍....

报仇不是来了吗?

金胜就是这么小心眼,没办法。

人不狠、站不稳。

范新之此时,朝着被告席这边问道:“被告方,对于起诉书上的罪名指控,有什么异议吗?”

“有的。”

于翔斌率先开口回道。

温克嘴巴张了张,没有发出声音。

“法官阁下,我代表委托人,否认控罪。”

“我的当事人吴阳荣先生,是一家地产公司的老板。”

“他从事这个行业已经有十几年时间了。”

“一直以来所经手的生意,全都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绝对是个合法商人。”

“这次的拆迁,同样也是为了响应区政府的号召。”

“为加快城镇化建设,添砖加瓦。”

“一切的流程,全都遵循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

“大家可能不清楚,吴阳荣先生的公司,在此之前还接手了一个‘烂尾楼’工程。”

“没有赚钱不说,还得付出很高的资金成本。”

“如果换成一个无良的商人,他能做到这一步吗?”

“答案是,绝对不可能。”

“这次的案子,也是因为受到了蒙蔽,才导致产生误会。”

“造成了自诉人周泽先生的财产损失。”

“在得知此事后,吴阳荣先生痛心不已,立即便派出了员工前往京都。”

“想要积极的做出补偿,寻求周泽先生的原谅。”

“这一点,由自诉方所提供证据4的视频中就能体现。”

“故此,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老总,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合法商人。”

“我的当事人吴阳荣先生,除了表达歉意之外,更愿意承担失察之责,加倍赔付自诉方的所有损失。”

看着于翔斌自信放光芒的样子。

金胜差点没笑出声。

想甩锅是吧!

这也就是范新之当主审法官,否则早就被打断发言了。

说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不就是为了给吴阳荣树立人设,好方便取信他人嘛。

金胜之所以没有提出反对,是知道就算提了也没什么‘鸟’用,干脆就静静看着他表演。

这时候,温克又接着开口道:“我代表我的委托人叶海良,承认非法侵入住宅,否认故意毁坏财物。”

“从自诉方提交的视频证据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

“我的当事人并没有,任何毁坏财物的动作。”

“所有的行为,是由43名工人自发完成。”

“从始至终,他也只是进入了房子内部而已。”

‘雾草…..’好无耻的说法。

金胜的嘴角不由得抽了抽。

还真没想到,温克会有这样的辩解套路。

直接把43个工人,强行拉进了案子里。

这是准备玩‘人海’战术了。

一个工人就代表着一个家庭。

真是好算计,‘法不责众’是吧!

别说中院了,哪怕是到了高院,也不一定有法官敢轻易下判决。

金胜在起诉书中只抓‘大老虎’,温克却把握住了里面的重点,来个反其道行之。

倒是跟昨晚的‘舆论’攻势,有异曲同工之妙。

全都是为了‘激化矛盾’。

这个‘老姜’,还有点辣。

自己还真是有点‘小看天下英雄’了。

金胜怎么也想不到,其实温克眼下这个辩护策略。

还真是他在昨晚看到新闻后,灵光一闪才有的。

否则今天就又是另一套说词了。

温克此时的发言还没结束,只是稍微停顿了一下后,又接着说了下去。

“其实我的当事人叶海良,也同样是受到了蛊惑。”

“作为一家劳务公司的负责人,赚的都是辛苦钱。”

“在没有明确目标的情况下,他也不会盲目去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