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衣柜里拿出上次施柏水带他去大乐城买的一身行头,麻利的穿在身上。都说人争一口气佛受一炷香,归根结底不过是人要衣装佛靠金装,大多数人不屑一顾的俗语却透着质朴的真理,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不就是这个物化社会的真实写照吗。
衣锦还乡从古至今都是寒门子弟的最大愿望,满足自身的虚荣?亦或者宣示自己是高阶斗争中的胜利者?都可以理解。
而比起衣锦还乡,井无隅更喜欢锦衣夜行,看着镜子中人模狗样的自己,井无隅自嘲一笑,摸了摸下巴,挺像那么回事,低着嗓子呢喃道:“以后回桃木村给老头子和爹娘老子上坟,也得有这么一身行头,自己的!”
等井无隅走到楼下,一众女人自是脸上露出或真或假的惊讶神情,他不太能分辨的出哪个真哪个假,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施柏水瞪着大眼睛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不像作假。
井无隅有些郁闷,他只是想问一下衬衫最上面的扣子不系起来可以吗,至于这么一家子人都像奥斯卡影后一样捧场吗。
严华笑着说:“只要舒服就行,系不系无所谓,又不是什么正式的聚会。”
等井无隅快走出门口的时候,隐约听到温鱼容柔柔的声音响起:“这孩子这样一捯饬,竟真有几分老施的影子,也难怪他一直中意这孩子。”
严华端起茶杯,杯子遮住的脸微不可察的变了变,喝了一口放下茶杯之后,已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看着这个坐在自己对面、脸上挂着端庄但又时时透着妩媚的样貌姣好的女人,她知道温鱼容嘴上功夫厉害,但也只是嘴上功夫厉害,真要真刀真枪的干起来,恐怕招架不了几下就得败下阵来。
所以,严华对这种无关大局上不了台面的伎俩也不会放在心上。
……
井无隅跟着施柏水来到车库,只见这施家大小姐先是坐到驾驶位,井无隅看了一眼,拉开了后车门准备猫着腰上车。
施柏水看着这个人模狗样的家伙一点没有施家下人的觉悟,便气不打一处来,随即拉开驾驶位车门,“喂,你来开!”
井无隅“哦”了一声,也不管是什么原因,乖乖跑到驾驶位去了。
等车子发动起来的时候,施柏水就有些后悔了,这家伙驾照都不是正儿八经考来的,再说他和自己老不对付,会不会以此报复她,故意撞到什么东西上,好让自己头破血流。
施柏水越想越觉着自己的猜测八九不离十,越想越害怕,脸上不禁露出警惕交织着害怕的别扭表情。
井无隅一边开车一边从车内后视镜中看到施柏水有趣的表情,笑了笑说道:“放心,生命只有一次,三岁小孩都懂这个道理,我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和你开玩笑的,况且我和你又没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
施柏水也知道自己的表情过于明显,于是强装镇定地说道:“生命是只有一次,可是人和人的生命是不一样,你就那土包子命,死了也不可惜。”
井无隅可不会在施柏水面前顾忌什么,嗤笑一声说道:“你书都念到狗肚子里面去了,零和博弈你不会没听过吧,就算没听过,总知道1-1=0吧,别把你那套被害妄想症强加到别人身上。”
施柏水气急,但是又觉得自己确实有些丢人,便一路上不再说话,她也发现这个自己口中驾照靠买的家伙开车技术确实不错,车感、预判、技术,完全是一个摸惯了方向盘的老司机才能生出的默契。
等彻底放松下来后,无所事事的她便开始偷偷打量起这个一直和自己不对付的家伙,如果这家伙之前是一条野狗,那现在更多的是像一头狼,当然和狼王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她心目中的狼王那得是像她父亲一样的。只不过,换了装扮之后,多了一些味道,这种味道和英俊八竿子打不着。
施柏水从小到大见多了脂粉气过多的男生,也见多了那些空有一身肌肉的大块头,对于居于两者之间的正常的富家子弟也见得太多,总觉得他们身上缺点什么,再看看前面正认真开车的家伙,施柏水不得不承认他就是三者之间的那个平衡点。
就在施柏水胡思乱想之间,车子一路行云流水般来到丹霞路68号,直到车子稳稳地停在天阙酒吧门口,施柏水才平复心情,看着那家伙没有下车的意思,无疑就是在告诉她要不愿意他在酒吧露面就呆在车里不出现,这懂事的行为反而让施柏水少有的圣母心泛滥,冷冷道:“你也进去自己找个位置坐着,少喝点酒,不管开车技术多好,喝了酒总归不安全。”
井无隅点点头,随即又补充道:“我不喝酒,喝点水就可以。你先进去吧。”
等施柏水到二楼找到那帮狐朋狗友时才想起自己的保镖兼司机身上带的钱也许不够在这消费,可等她犹豫是不是要下去跟前台打声招呼的时候,却透过玻璃围栏发现他已经掏钱点了东西,坐在卡座上出神的看着舞台上的表演,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施柏水看到舞台上是一名长相清秀的女生正在唱歌,看装扮应该是附近大学的学生,毕竟这里的兼职费不低,况且要是这些学生愿意,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只是不知道这个盯着舞台怔怔出神的家伙在想些什么,或许是感受到了她的目光,井无隅朝她点了点头,又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意思大概就是不需要理会他,有事给他打电话就行。
这让施柏水这个从小锦衣玉食,习惯了人伺候的施家大小姐有些怔怔出神,知女莫若母,严华说得没错,施柏水只是有些小聪明,她一直以来觉得那不是优点也不是缺点,但是此刻却觉得自己身上那点小聪明是缺点,是让她不忍直视的缺点。
因为她能很容易想明白,楼下那个家伙定然是早早就料算到这样的局面了——自己不让他进酒吧,或者就算进了酒吧也不会让他踏进自己的圈子,所以才不会忘了带钱。要是换作她,换了新衣服怎么都不会记得带钱。
施柏水眼神复杂的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这么事无巨细的算计,小心翼翼地做人,不累吗?”
不累。这是井无隅的想法,削尖了脑袋只想着往上钻营的人、只想着能有朝一日锦衣夜行只让桃木村躺在坟包里的爹娘老子放心的犊子又怎么会觉着坐在沙发上喝着水、欣赏着环肥燕瘦的美女这样的活计会累呢。
井无隅悠悠的喝着水,台上那个兼职的女大学生确实有那么一瞬让他精神恍惚,但是也只是一瞬,因为他心中的那朵白玫瑰已经远去哈布斯堡公国,自己胸口的一颗朱砂痣。有些愧疚、也有些遗憾,但是唯一能确定的是这个记忆中的白玫瑰不会变成蚊子血,而是自己胸口的一颗朱砂痣。
井无隅不光口袋里装了钱,还装了两盒白塔山,这会儿正自顾自点着,悠然的抽着,眼睛大多数时间停留在天阙酒吧穿着清凉、火辣的服务员身上。
偶尔观察下施柏水那边的动静,一有个风吹草动就准备拎瓶子捅人,又不是没捅过,大不了又是跑路而已,也不是没跑过,再者说了,施德忠虽然死了,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捅了人也不见得就一定得跑路。
要是楼上的千金大小姐出了事,恐怕自己在秦都所做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