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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无爱婚约,甜妻要离婚 > 【只欢不爱】第001章 :他有心上人,她有初恋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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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欢不爱】第001章 :他有心上人,她有初恋6000

酒吧是城市的怪物。

它总在夜间活动,血,是黑色的。

它的里面,住着一群颓废亦或是寻求刺激的年轻人。

昏暗、嘈杂是他们的保护色。

他们沉醉着、逃避着,恐惧黎明的来临。

有人在这大醉一场,有人在这一.夜.欢情,也有人在这歇斯底里。

莎莎趴在吧台后,从她的角度,可以将舞池、座位区看得清清楚楚。她看着他们放纵地跳着、舞着,激情地吻着,放肆地吼着……

“莎莎姐!杜少在那边把妹呢!你也不管啊?”打扮妖.娆的推销酒水的酒吧妹拿着空空的托盘过来,她欣喜地从低胸吊带胸口的缝隙里拿出一张张红钞,边扬声对披着性.感大.波浪,穿着大红色V领连身裙的女人,大声说道。

女人艳红的双.唇微微上提,秋波潋滟的眸子在舞池里淡淡一扫,便看到了全场最帅的那一位。

他的西装外套不翼而飞,只剩下一件黑色衬衫,衬衫领口松开好几粒扣子,依然一副风流不羁的样儿,一脸笑意,正在与一个身材火辣性.感的女孩暧昧地跳着,两人的肢体时不时地擦到了一起。

管?

她不是他的女朋友,管不着。

虽然,他们成天出双入对的。

实际上,他们的关系,说好听点叫情人,不好听点就叫炮.友。

不过,杜若淳是个很慷慨大方的炮.友,待她莎莎一向不薄。

不一会儿,她也进入了喧闹的舞池里,一袭大红色长裙的性.感女人,就像一只花蝴蝶,很快,吸引了男人们的注意力,他们争相往她这边挤。

透着五光十色,看着灯光里那妖.娆婀娜的身影,垂涎着她白.皙通透胶南如凝脂的皮肤……

已经腻味了的杜若淳,不经意间看到那道大红色妖冶身影,还是被吸引到了,他嘴角上扬,离开了对他频频抛媚眼的女孩,朝着她挪步而去。

很快,那些苍蝇一般的男人,被他驱散开,他的高大健硕身影来到了她的跟前。

莎莎得意地冲他抛了个媚眼,杜若淳旁若无人地扣住了她的腰,“还是我的莎莎对我的味儿!”一手插.进了她的发丝里,垂着头,在她耳边吐着灼热气息道。

“这话我爱听!”她得意道,涂着黑色指甲油的手指抚上他的胸膛,隔着黑色衬衫,能够感受到他那震动着的心脏。

灯光离开,周围黑下,幽暗里,男人粗喘一声:“妖精!”大手邪恶地在她的曲线上游弋……

一路热吻离开酒吧舞池,进入电梯,直奔B1停车场,一红一黑的身影很快闪到了柱子后的宝蓝色跑车里,监控死角,摄像头无法捕捉到他们在车里做了什么,也许能记下一点点女人嘴里无法抑制的喘息声……

停车场里人多起来的时候,宝蓝色跑车已经出了出口,上了马路,敞篷打开,那燥热的暧昧气息被风吹散,副驾驶上的女人将被汗水黏.腻在脸颊边、脖子上的卷发撩.开,风情万种……

“莎莎,点根烟……”驾驶位的男人,还未从那销.魂的快意里恢复,又在心猿意马,他急需一根香烟冷静。

莎莎立即从跑车阴性抽屉里拿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微微侧着头。打火机灯光亮起,香烟被点燃,她深深吸了一口,侧过头将烟圈吐向他轮廓分明的侧脸。

杜若淳转过头,严厉地瞪了她一眼,“臭丫头,又抽烟!”

别看她风情万种、妩媚妖.娆,其实才24岁,而她,已经做他情人整整三年了!

彼时,杜若淳29岁。

莎莎开心地笑着将香烟烟蒂凑到他的唇边,杜若淳张口含.住,右手挠了挠她的后脑勺,像抚摸宠物似的。莎莎撒娇地靠进他肩头,双臂牢牢地抱着他的手臂。

“乖乖,先别闹,别急,一会儿到家了,杜哥再好好疼你!”他加重那个“疼”字,暧昧到了极致。

搅得莎莎心头阵阵发颤,脸颊又红了,“色.狼!”

跟杜若淳在一起后,她感觉自己变得越来越开放,也越来越“坏”,都是被他带的。

她居然也非常享受跟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享受跟他维持着的这段关系!

“我是色.狼,你是小浪.女么?”他邪恶道,看着她脖子上、胸口处的红痕,更加心猿意马,连忙狠狠抽了几口烟,迫使注意力集中在开车上,免得因为她出车祸!

“就算是!也是被你带坏的!”她娇嗔道,松开了他,为了安全,老实地坐着。

到了公寓楼下,停好车后,莎莎将黑色的蕾丝布条塞进了包里,瞪了他一眼,咒骂一句:“土匪!”

那可是她的内.裤!

“还藏什么藏,直接丢掉好了!”杜若淳说着,将那一团破布从她包里拿出来,随手朝外面一丢,她简直瞪大了双眼,他已经下车了。

她是被他半拽着半抱着下车的,嚷着要捡那团破布,被他阻止。

出了电梯,他就迫不及待地吻住了她!

——

她懒洋洋地趴在他的身上,一动不想动。

男人的大手在她的身上游弋,像蚂蚁在爬,她才缓缓醒来,“杜哥……人家还困嘛……”

“莎莎你这小妖精,不想让我上班了?”杜若淳粗喘道,拍了拍她的翘.臀,她吃痛才从他身上下来。

杜若淳坐了起来,点了根烟,抽了起来,她抱着他的腿,又小憩了一会儿,才完全醒来。

“起床给你做饭去!”她看着他的俊脸说道,忍不住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最近压力大还是怎么了?你有点反常!”

她关心他,问道。

“还不是催婚那点破事!”杜若淳沉声道,按掉了烟头后,突然又将她压在了身下。

“杜哥你干嘛啊?!不早了!”莎莎没好气道,当然知道他想干嘛。

不过,她的手机铃声这时煞风景地响了,莎莎求着他,他才肯放过她,“肯定我家里打来的!嘘!别吵!”

她说着,下了床,走到衣柜边裹了件睡袍,捡起已经不响的手机去窗口拨了回去。

是家里打来的。

“璐璐,你中秋就回来!你大姨给你找的这个对象,条件好得很!开农场的老板!”

和杜若淳面临的困境一样,她也被家里催婚了!

在老家,她这么大年纪的女孩子,早就结婚生子了!

“妈,我在外面工作好好的,现在不想结婚!”莎莎没好气道,他们就是想把她找个有钱人嫁了,她平时贴补家里的钱还不够吗?

她悲哀地拍了拍额头,搪塞了几句后,气愤地挂断。

转身时,杜若淳已经穿上西裤了,“怎么了?”他看着她,扬声问。

莎莎走了上前,捡起床铺上的白衬衫,帮他穿上,“他们叫我回老家相亲!开农场的老板说是!估摸着又是脑满肥肠的暴发户!”

“让我的莎莎妹子嫁给那种人,我第一个不答应。好白菜可不能让猪给拱了!”杜若淳搂住了莎莎的腰,扬声道,这是发自肺腑的话。

她天生丽质,身材性.感火辣,有个性,可不是那种什么都不懂没见识的傻白甜。

莎莎为他一粒粒地扣上扣子,听着他的话,十分受用,得意地扬起嘴角,“说得好像你不是猪似的!”

杜若淳的脸色黑了下来,“我是猪?你敢骂我是猪?!莎莎,你完了!”

他霸气地说完,大手拉开她睡袍带子,低头埋进了她怀里。

一大早地把她狠狠地惩罚了一顿才甘心!

“莎莎,你可不比城里的女人差,千万别稀里糊涂地找个脑满肥肠的暴发户嫁了,简直是糟践了你!”事后,他捧着她的脸,叮嘱道。

“杜哥……那我该找什么样的男人啊?”她认真地问,跟她一起进城的姐妹,坐台的坐台,做小三的做小三.去了,都没什么好下场。

她和杜若淳,也是不堪的情人关系,唯一好点的就是,他没女朋友也没未婚妻,当初说好了的,一旦对方有对象了,就和平分手。

“废话!要找肯定找我这样的!”杜若淳得意道,“不过,我就算了!我永远是你的好哥哥!”

他十分仗义道。

莎莎不懂自己该是感动还是悲伤!

她从他怀里离开,给他做早饭去了。

很少去想自己对杜若淳的感觉,因为不会有结果,也不会去问他对自己的感觉,他若喜欢她,自然会说出来。

“莎莎,你这包,怎么是假的?真的哪去了?”杜若淳拎着她的包出来,疑惑地问。

他的眼还真毒,这么高仿的包都能认出来!

莎莎端着早餐出来,“真的被我卖了!这是同款高仿!”

杜若淳丢下那包,走到餐桌边,“缺钱跟我吱一声,卖包干嘛?”

他给她的生活费也不少啊,每月十万,再加上她还有工作。

莎莎表情微僵,“我觉得背那么贵的包,实在浪费。再说了,这高仿包,有几个人能看出来的,他们都以为你我背的是正品呢!我是想给自己存个小金库,免得将来跟你分手了没保障!那是我的后路!”

她大方道,还冲他调皮地吐了吐舌头,“是你让我学理财的!”

杜若淳听了她的解释后,疑惑被打消,“莎莎,我最喜欢你直爽的性子了!不装!不做作!”

不像有的女人,做了他情人后,还一副桢洁烈女,被逼无奈的样儿。

吃过饭,她帮他打了领带,穿上西服,他先于她走了。

她在商场做导购,要下午才上班。

杜若淳刚走,她拿着手机就去打电话,“牧叔,给牧歌做手术的钱,收到了吧?”

“璐璐啊,收到了,收到了!真是太感谢你了!医生说,近期就可以做手术了!”

“嗯!牧叔,您别告诉他啊!”莎莎笑着道,叮嘱了好几遍才挂断电话。

这几年,挣的钱,一面要贴补家用,一面要给青梅竹马的男孩治病……杜若淳问她钱哪去了,她说投资了,那都是骗他的。

她哪来的闲钱投资?!

——

又是一年杜若淳的生日,他是一个爱玩的人,一帮小辈帮他筹划了三十岁生日趴,莎莎也帮忙了。

“莎姐,你可是杜哥的女伴,别打下手了,赶紧换礼服去吧。听说今晚四哥也过来!”

莎莎知道,四哥是谁。

杜若淳最佩服、敬重的人,韩遇城。

她很快去换了礼服,化了妆,精心打扮了一番,虽然杜若淳没说让她做女伴。

他们这帮人等了很久,才等到主角的出现。

韩遇城和何初微,杜若淳和施染,两对璧人的出现,惹来小辈们的热烈欢呼。

女人的直觉,一向很准。

看着杜若淳对施染那殷切的样儿,她就知道,他对施染很特别。不过,施染一副高冷范,很不高兴搭理杜若淳。

一整晚,她都被杜若淳无视了。

也没有主动上前,安安分分。

生日趴结束,她一个人回了和杜若淳一起住的公寓。

莎莎发现自己心口有点堵,脑子里总浮现着杜若淳和施染在一起的画面。

她这是怎么了?

难不成爱上杜若淳了?

觉得挺可笑的,她明明喜欢牧歌。

杜若淳一身酒气回来,酩酊大醉的样子,刚进门就跌坐在地上了。

“杜哥!你去哪喝了这么多酒?趴体上没见你喝酒啊!”她皱着眉,边拉他边问,却被他一把拉下去坐进了他怀里,他扣着她的后脑勺,便是一顿狼吻。

她根本招架不住,很快两人在地板上翻滚起来。

——

“莎莎,你有过初恋么?”事后,他酒也醒了,抽着烟,搂着她,认真地问。

“有啊……”莎莎迟疑地回答,反正他也不会在乎。

“我也有。准确地说,那叫暗恋!是不是觉得你杜哥挺怂的?”他自嘲地说道。

莎莎撇嘴,就说嘛,她的直觉没错,“施染吧?”

杜若淳愣了下,“你还怪精的!”

“你在她面前俯首称臣,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莎莎直白道,没想到,风流倜傥的杜若淳,心底也会有那么一道白月光。

她以为,他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大少爷。

“不吃醋?”他好整以暇地问。

莎莎愣了愣,“我吃哪门子的醋?!”

杜若淳安心地扬唇,“莎莎,你是个聪明的姑娘,听哥一句劝,爱上谁都别爱上我!不然,咱们连朋友都做不成了!避.孕措施也做好,这是为了大家好!”

他抚摸着她的香.肩,说道。

莎莎莞尔,“谨遵杜哥教诲!”

心里却酸溜溜的,她暂时还分不清,到底是为什么。

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人是牧歌,虽然,牧歌因为生病,早就对她爱理不睬了。

但她这些年,一直对他“不弃不离”。

——

牧歌病情严重,继续做肾移植手术,肾源找到了,手术费也差不多凑齐了,但老家医院医疗水平太差,莎莎好不容易帮他挂上了华仁的号,安排住院。

听说华仁最好的外科医生是杜若淳的堂.哥,杜墨言。

她没好意思对杜若淳说牧歌是她的初恋,说是老家亲戚,杜若淳很仗义地帮了她这个人命关天的大忙!

“杜哥,真心谢谢你!我,我表哥的手术很顺利!”吃饭的时候,莎莎端起酒杯,对对面的杜若淳真心诚意地感激道。

一桌都是她做的菜。

杜若淳那张俊脸上扬起邪恶的笑,“真感激我?一会儿,看你的表现咯!”

他说着,端起红酒杯,与她碰杯。

她当然懂他的意思。

红着脸,给他夹了一块肉。

——

他正在泡澡,裹着浴袍的莎莎推门而入,正要招呼她一起洗,她主动脱掉了浴袍,露出里面让他诧异的一身打扮。

身材高挑的她,穿着极端的情趣款旗袍,走了过来,在浴缸边坐下,开始帮他擦背。

“莎莎,我简直越来越离不开你了!你这妖女,太会勾引人了!真怀疑你以前是不是在那种场所做过!”杜若淳咬着牙,忍着那股子燥热,说道。

他只是嘴上说说,莎莎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可是如假包换的处子!

这也是他为什么偏爱她的原因吧!

“我以前的发小,就是在你口中的那种场所做事,学来的呗!”她回答道,帮他揉着肩膀。

“什么发小!赶紧给我断了联系!免得你跟她们学坏了!莎莎,你要是缺钱尽管跟我说,懂么?不许往火坑里跳!”杜若淳一本正经,对她严肃地教育道。

“杜哥,只许我挣你的钱,不许我挣别的男人的钱啊?”莎莎反驳。

“哗啦”一声,她就被他拉进了浴缸里。

“什么叫挣钱?你把我当什么了?把你自个儿当什么了?”他没好气道,他可不是在包养她!

“莎莎,你给我听好,等你想离开我的时候,我不会拦着,随时都可以。当然,等我不需要你的时候,你也得潇洒离开。懂么?”他捧着她汗涔.涔的脸,十分认真地说道。

“懂!”她回答。

——

当牧歌出现在她跟前的时候,莎莎愣了,他也愣了。

她穿着干练的套装,站在高端大气的品牌服装店里,而他,面黄肌瘦,穿着牛仔裤、白色T恤,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儿。

她像个优雅干练的白领,他还是青涩稚.嫩的模样,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莎莎跟经理请了假,带着牧歌去了附近的餐厅吃午饭,却被他拉着去了后街的无人角落。

“孟璐,你哪来的这么多钱?!”牧歌从牛仔裤后兜里掏出一沓汇款单,甩了出去,大声质问。

她皱眉,没想到牧歌会知道。

“你是不是出来卖了?!”牧歌又咆哮,一脸的铁青,死死咬着牙,紧紧握拳。当初,为了不连累他,他狠心撵她走,与她分手。

“牧歌!你胡说什么?!不是还没出院吗?回医院去!”她气愤道,眼前的大男孩,在她眼里,已然不是曾经的心爱少年了,面对牧歌,有种看弟弟,看亲人的感觉。

“卖衣服的,能挣这么多钱?!孟璐,谁让你这样的?!”牧歌爆吼道,羸弱的身子在颤抖。

莎莎瞪着他,想反驳,却觉得自己跟杜若淳在一起,跟卖好像没什么区别,因为她每月都会拿他的钱。

“那是我男朋友的钱!牧歌,我有男朋友了,富二代,非常有钱!给你治病的这点钱,也就是他给我的零花钱。还有,他没结婚,我不是第三者。你如果心里过意不去,就赶紧健康起来,将来挣到钱了再还给我也不迟。”她转念一想,这么对他说道。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