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环和陈琦心中暗道:“果然如此!”
陈琦嘴角露出一个微不可察的笑容,很是自然的看着熊焱燚,他缓缓开口道。
“既然南楚镇北王有此雅兴,那本王自然也没有拒绝的道理了。”
陈琦转身看向即墨仙翁道:“还有劳仙翁做此次赌局的裁判了。”
即墨仙翁微笑着摆摆手:“无妨,无妨!我也很好奇,这次诗词比试,会有什么样的佳作诞生。”
即墨仙翁说完,招招手,一名小厮就抱着一个木头箱子从台下跑了上来,恭敬的站在了即墨仙翁身旁。
即墨仙翁并没有急着从木箱里抽取诗词比试的题目,而是面色平静的看向南楚使团所在的方向。
“南楚帝国可以派出你们参加本次比试的文士了。”
熊焱燚吞咽了一口口水,扭头看向了使团中,一个相貌平平,身穿儒生长袍的一个青年。
熊焱燚冲着儒袍青年拱拱手:“有劳覃驸马了。”
儒袍青年微微颔首,风轻云淡的说了一句:“请殿下宽心。”然后迈步朝着擂台上走去。
儒袍青年上台,颇有些倨傲的看着陈琦,拱拱手道:“见过昭阳王殿下。”
陈琦看着儒袍青年,脸上的神色未有半分变化,只是微微颔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嗯’,算是很淡然的受了儒袍青年这一礼。
儒袍青年并没有因为陈琦的轻视,情绪上有什么变化,他颇有深意的淡然一笑,缓缓开口道。
“鄙人覃研,瓜州人士,师从灵鹿仙翁,学习文修之道。”
“旧闻昭阳王殿下才华横溢,文武双全;刚才武斗擂台一战,昭阳王殿下却是不凡,以未冠之身,就能将我家大皇子击败,此等心性算计,果然不凡。”
“故而,鄙人也想领教一下殿下之文采,看看是否配得上文武双全二字。”
“还请殿下不吝赐教。”
陈琦不屑的冷哼一声,对于这个覃研的阴阳怪气很是不感冒。
这种明褒暗贬的说话方式,前世经历过互联网洗礼的陈琦,一眼就能看的出来这里面的弯弯绕。
至于一上来就自报家门,还故作低姿态的说要领教陈琦的文采,不过就是装装样子罢了,陈琦还真的是,很看不上眼。
俗语讲,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陈琦明明是在擂台上堂堂正正的打败了熊敬,结果到了这货嘴里,就成了他善于算计,心性不凡,这不就是在阴扬他用不正当的手段战胜了熊敬吗?
“废话真多。”陈琦随口吐槽了一句,扭头就看向了站在一旁,老神在在的即墨仙翁。
“仙翁,请抽取题目吧。”
即墨仙翁扭头看向覃研:“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覃研摇摇头:“小子没有什么要说的了,请仙翁抽取题目吧。”
即墨仙翁微微颔首,伸手探入小厮抱着的木箱,摸索了一会儿,片刻后便抽出一支竹签。
即墨仙翁看了一眼竹签上写的字,微微一笑,朝着陈琦和覃研示意了一下,待到二人点头,确认他们看清楚了竹签上的内容后,方才将竹签对向了竞技场的看台方向。
“诗词比试,题目为‘侠’。”
“双方有一刻钟的思考机会,一刻钟后,正式开始比试。”
陈琦和覃研同时闭上了眼,在心中构思着这首关于‘侠’诗要如何写。
陈琦在听到这个诗词题目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前世李太白的那首千古名篇《侠客行》,尤其是里面的那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更是让陈琦钟爱有加。
思来想去,陈琦实在是找不到一首比《侠客行》更适合的诗词了,于是也就放弃了继续在脑海中寻找的打算。
陈琦这边已经做好决定,缓缓睁开了眼睛。
而陈琦对面,覃研此刻确是陷入了愁思之中。
覃研出身寒门,祖上也曾经辉煌过,不过因为近几代人没什么出息,不仅没能入仕为官,光宗耀祖,还因为一些恶习,导致家中财帛尽失,家道中落。
好在覃研的父母还算是比较开明的那么一帮人,他们并没有因为家境败落,就浑浑噩噩的虚度一生,而是选择在两口子同心协力,带领着败落的覃家再度崛起。
而被覃氏夫妻寄予厚望的覃研,也就是他们带领覃家崛起的依仗。
覃研从小就聪慧,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神童,尤善诗词一道;他写的好几首诗词,都已经在东洲大陆广为传唱,备受那些名士大家们的吹捧。
渐渐地,覃研逐渐迷失在了众人的追捧中,做的诗也是越来越华丽,越来越浮夸,失去了他原本的灵气。
今年年初,覃研是准备前往泰州府,岱岳草庐,参加文比大典的。
只是他在半路上,受到了山匪的截杀,财物尽失,还险些丢掉了性命。
如果不是有路过的行人将他救下,助他脱离苦海,恐怕覃研此刻坟头草都快要一尺多高了。
只不过,等到覃研将身体养好后,文比大典早就已经过去了。
覃研失去了这一次扬名立万的机会,当下后悔不已。
特别是在听说有一个名叫王奇的人,在文比大典上大出风头,被岱岳草庐庐主孔丘评为了资质最高的麒麟之才后,他嫉妒的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
后来,他在钱江府乘坐渡船过江的时候,江面上狂风肆虐,险些将渡船掀翻,使近百人遇难;危急关头,一名老叟出手帮忙镇压了险些倾覆的渡船,挽救了一船人的性命。
后来,覃研通过多方打听,才得知了那名老叟的真实身份,乃是被称为灵鹿仙翁的杂学大家;其人之名在五大帝国都广为流传,据说有好几个帝国的帝王都曾派出专人,到处寻找灵鹿仙翁,希望他能入仕为官。
只不过,灵鹿仙翁云游天下,行踪飘忽,无人能够探听到他的准确踪迹,最后只能不了了之了。
几次三番的遇险,让覃研心态有了些许的变化。
覃研不再执着于证明自己的不凡,为覃家的崛起努力;而是将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为自己找一条好出路之上。
通过分析,覃研发现他这两次遇险,虽然都受到了一些惊吓,但是也并非是一无所获的。最起码那个神秘的王奇和灵鹿仙翁的身份,还是他能借助一下的。
现在,所有人都在猜测,王奇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麒麟之才,只不过对于王奇的出身和履历,人们是一无所知的。
覃研自认自己的才华不输给那个王奇,他有信心自己做的不会比王奇差,等到他做出一番大事儿来,到时候谁是王奇,谁又能说的准呢?
岱岳草庐那位准不会跑出来,证实他是假冒王奇的那个人吧。
至于灵鹿仙翁那边,自己杜撰一个灵鹿仙翁弟子的身份,灵鹿仙翁应该也不会特别在意。
大不了灵鹿仙翁要是真的找上门来,他就说自己仰慕灵鹿仙翁已久,而且灵鹿仙翁对其又有救命之恩,他想要以弟子之身,服侍在灵鹿仙翁身侧。
以灵鹿仙翁的身份,应该是不会为了这点事儿和他一个晚辈较真的吧。
在将自己说服之后,覃研便化名王奇,越过了丰都河,前往南楚帝国游历;覃研名义上是去游历的,但他却在南楚帝国四处舞文弄墨,显摆自己的才学,想要引起南楚贵人们的注意。
果然,等到他进入南楚帝国的两个月后,就受到了南楚皇室的邀请,邀他前往南楚皇室拜访。
要不说这覃研也真是个“人才”呢!他不仅假冒了王奇的身份,甚至还编造出了一个灵鹿仙翁这样的老师来抬高自己的身价。
按常理来说,他在行事时应该会有些心虚和不自然吧?
然而,经过几个月的自我洗脑,覃研竟然成功地骗过了自己,让自己深信不疑地认为自己就是王奇,就是灵鹿仙翁的得意弟子。
当他面对南楚皇帝熊垚时,完全没有丝毫的紧张和不安。
对于熊垚的各种问题,他都能从容应对,回答得头头是道。
在展示自己的才华时,更是显得自信满满、成竹在胸。
他所创作的诗词歌赋,水平相当不错,让人不禁为之赞叹。
就这样,覃研的声名渐渐传遍了整个南楚帝国,甚至引起了南楚公主的爱慕之情。
最终,覃研顺利地得到了与南楚公主的婚约,成为了南楚帝国的驸马。
如今的覃研,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鸿运当头正当时,风光无限。
可他怎么也想不到,在这五国城中,他竟会遇到真正的麒麟之才——真正的王奇。
言归正传!
覃研面对着‘侠’这个题目,心中一时犯了难,不为别的,单纯就是因为他确实不太擅长这一主题的诗词。
‘侠’之一字,本义为武艺高强,讲义气,见义勇为,能扶弱抑强、舍己助人的品行,后引申指凭借武艺肯舍己助人的人。
只不过,这些武艺高强,锄强扶弱的人,到了那些文人口中,就成为了以武犯禁的恶徒,奸人,是需要朝廷清除的一帮人。
而覃研本身又是那种典型的文人,他对那些侠客是没有什么好印象的,现在却要让他给侠客写诗词,他是真的非常不愿意。
只不过,碍于当下这个场合,覃研又不能让即墨仙翁换一个题目,他很有自知之明,他在即墨仙翁那里可没什么面子可言。
所以,即便是他不擅长,也只能是咬着牙硬写了。
一刻钟后,即墨仙翁轻咳一声道:“好了,思考时间结束。”
“二位谁先来?”
陈琦蛮不在乎的笑了笑,很是自信的冲覃研摆了摆手:“随意。你来决定。”
覃研本身也没构思好要写些什么,他之前还担心陈琦会不会依仗身份,让他先来展示作品;他还在那里苦思冥想,要怎么说话,才能让陈琦先来呢。
没想到,陈琦竟然直接将决定权给他了,这让他一时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不过,短暂的错愕后,覃研还是很快清醒了过来,他微笑看着陈琦,微微鞠躬道。
“昭阳王殿下身份尊贵,鄙人不敢僭越其上,还是请昭阳王殿下先来让大伙儿开开眼吧。”
即墨仙翁看向陈琦,用眼神询问陈琦的意见。
陈琦微微颔首,很是无所谓的说道:“既然如此,那我也就不废话了。”
陈琦迈步走出,略作思考后便开口了。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陈琦只吟诵了《侠客行》的前半阙,没有背后半阙,原因也很简单,后半阙引典太多,像信陵君和侯嬴、朱亥三人在这个时代都没有,陈琦懒得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寻找可以与之匹配的古人去了。
而且,陈琦觉得,就以李白《侠客行》前半阙的水平,就足以吊打眼前这个冒名顶替的家伙了。
竞技场内,在陈琦吟诵完四句诗后,就变得鸦雀无声了。
陈琦用简简单单的四十个字,就在众人脑海中,描绘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侠客形象,让所有人都对那位侠客的着装,身材样貌,功夫等,产生出了浓厚的兴趣。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这一句诗中,“赵客”指的是燕赵之地的侠客,他们头戴胡缨帽,身佩吴钩剑,英姿飒爽;而“吴钩”则是一种弯刀,形状如新月,刀光如雪,寒气逼人。
这两句诗生动地描绘了侠客的外貌和装备,让人感受到了他们的威武和霸气。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这句诗中,“银鞍”和“白马”都是侠客的坐骑,它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如同流星一般飞驰而过。
这两句诗通过对侠客坐骑的描写,展现了侠客的速度和敏捷,让人仿佛看到了他们在战场上纵横驰骋的身影。
尤其是最后两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简直就是将侠客的武功高强和淡泊名利,描写的淋漓尽致,让观众们忍不住心生崇拜。
这两句诗中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表现了侠客的高超武艺和果断决绝,他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解决敌人,不留下任何痕迹。
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则体现了侠客的高尚品德和淡泊名利,他完成任务后便悄然离去,不追求功名利禄。
而最重要的是,李白的这首《侠客行》的前半阙,遣词造句通俗易懂,即便是没有读过书的那些粗人,都能听懂诗里写的是什么。
‘啪!啪!啪!啪!啪!’也不知道是谁带的头,一开始是稀稀拉拉的掌声从竞技场的四周传来,慢慢的鼓掌的人越来越多,最后整个竞技场内,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而观众们看陈琦的眼神也不一样了,充满了膜拜与敬畏之色。
而南楚帝国那边,熊焱燚此刻的脸色都快要黑成炭了,他身体忍不住微微颤抖,双眼死死的盯着覃研,像是一个溺水的人,望着那条能够挽救他生命的绳索一般。
而覃研此刻,同样不知所措。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儿,覃研虽然自负,但是不蠢,他自己是个什么水平,他心里门儿清;就《侠客行》前半阙的水平,他现在根本达不到,就算是再给他十年时间,他都未必能够达到那个高度。
可是……覃研此刻十分纠结,他不知道自己要不要认输,他知道自己赢不了,就算是作弊都赢不了;但是如果认输的话,那么他之前的所有努力,都将付诸东流了,南楚人就算是不宰了他,也断然不会再重用他了。
此刻的覃研,是真的进退维谷,进退两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