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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其他类型 > 在逃荒路上杀疯了 > 第124章 金窝窝遇黑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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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珍暗道有点东西嘛,这么快就被发现了。

不过无所谓,东西都拿到了。大不了直接走,不恋战便是。

林珍离开暗室便准备离开,这么金碧辉煌的房子没有来一次扒地皮式搜刮,可惜了。

“人往那边去了,快追!”

喧闹声、脚步声纷沓而来。林珍挑眉,居然还有夜行者。

就是说嘛,以自己的技术怎么可能被发现。

哪个菜鸡这么笨被抓个正着。

“宿主…要不我们去看看吧?”996怂恿着。

“咋的?又碰到任务线了?”林珍凉凉的开口,封闭了自己的思维连接。

就算是我想去,也不会让你轻易得逞。

“这…嘿嘿,这不是那啥么…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再说了,这个肯定是苦主啊!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那朋友不该救吗?”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有道理!

行吧,那就去看看吧。反正自己也正有此意!

见林珍朝着声源方向飞跃而去,996擦了擦虚拟的冷汗。

还好,还好。差点又被宿主赖上了!

林珍跳上房顶,朝着人潮涌动,火把飞舞的方向。

林珍取出望远镜朝四处看了看,在某处发现一个因为受伤踉跄而行的身影。

正要收起望远镜时扫到一处幽暗的地方,两个人鬼鬼祟祟的跟在受伤的夜行人身后。

林珍疑惑的定睛看着两人,是一男和一女。

男的看着穿着像是仆人,却对穿着华贵,年轻貌美的女人颐指气使的。

这又是推搡,又是指手画脚的。还时不时用手吃点豆腐!

女人则一味隐忍!

这个组合好生奇葩,莫不是???

林珍脑海里闪过许多奇奇怪怪的念头!

刚想到可能这个女的要来个偶遇美救英雄,然后得到受伤男子信任。

最后两人暗度陈仓,喜结良缘。男子为了爱情放下仇恨,带着女子比翼双飞。结果被仇人一路追杀,做一对亡命鸳鸯。

或者直接就是敌人派出的美人计,将男子拿下,虚情假意套出男子身上的机密。然后通知主家,杀人夺宝。

“宿主,咱们赶紧救人吧!”996催促着,再不救人您脑子里的众多幻想就会至少实现一个。

“我觉得看戏比较有趣,我们不该过多干涉别人的人生。

你不是天道,不能用自己的预知能力只想着别人按你规划的人生路线走。

让别人做你的傀儡!”

林珍意味深长的说出这句话,便不再理会996。

而是聚精会神的举起望远镜,继续看戏。

不过受伤的黑衣人已经不在原地,林珍又找另外两人。那两人居然也将人跟丢了,真没用。啧!

“你是在找我吗?”林珍的脚下传来清冽的男音。

林珍很自然的拿下望远镜放进布兜里,这才低头看向自己脚底的屋瓦。

林珍是站在房沿不到五步距离。

而受伤的男子一胳膊撑在房沿上,下半身还挂在半空中晃荡。

“如果可以的话,拉我一把行吗?”男子苦笑着开口。

林珍像是刚刚回神一般尴尬的笑笑,伸手拉了男子一把。

男子原本想借力飞跃上来,都做好了伤口裂开渗血的准备。

结果自己就跟个被提溜起来的小鸡仔似的,就…就挺突然的。

不过能安全落脚,就不要计较这些小细节了。

“大恩不言谢,在下姓沈。名星落!若是往后有用得着的地方!只管带着这块玉佩来牧屿县铜锣巷找李瞎子,他会带你来找我。”

男子报完家门,递上随身玉佩便要离去。林珍没开口挽留!

不过在男子准备离开时,却听到一声凄厉尖叫。

“啊~~~房顶上有人,他还有同伙!”

沈星落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脚下一滑,整个人向下扑去。

林珍摇头叹息,这也太菜了。难怪搞出这么大阵仗还伤的那么惨!

林珍一个健步上前将沈星落的后衣领揪住,随后踏月而去。

沈星落呆滞的看着眼前飞速略过的风景,陷入沉思。

林珍将人送到城郊便丢到地上。

沈星落回神赶紧跪到林珍脚边“大师,请收我为徒吧!”

“你为何要去钱家行窃?”林珍更想听八卦,徒弟什么的让它见鬼去吧。

沈星落原本抵在地上的头顿时抬起,黑布遮面只露出的双眼瞪的都要脱眶而出了。

林珍按耐住想动手给他合眼的冲动,干咳一声。

沈星落着实没想到这个娇小的高人竟是女子,还是非常年轻的女子。

不过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他很快调整了心态!

只要能让自己复仇,臣服于一个武功高强的女子又能如何呢?

有什么比自己的血海深仇更让自己在意的?

“师父,求你收了我吧。不管怎么样,我都可以。只要能让我学您这一身本领,我甘愿做任何事。”

沈星落说完又是邦邦邦的直磕头,好像只要磕的够响亮,林珍就会答应收徒似的。

“我这一身本领你学不来,没有这个机缘。

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报仇雪恨的机会,就看你用什么来换了!”林珍一副神神秘秘的模样,像极了天桥下行骗的算命瞎子。

不过沈星落却不管不顾的点头同意。

自己不是没试过各种办法为自家复仇,可是每次都是失败告终。

上次还不小心将自己的真容暴露在人前,让敌人知道了自己的所有底细。

原本这次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来的,没成想还没靠近该杀之人自己便负伤。

自己越来越力不从心,敌人却越来越强。自己真的黔驴技穷了!

不管是一个什么样的机会,能不能成功复仇。自己都应该去尝试!

林珍思索着要将人放哪里比较合适,总不能因为996提醒要救的人就不管不顾的救到自己老巢。

当初沈铭贵就是欠缺考虑将人救回老巢,不过当时都在路上也不用太在意。

到了县城后趁着我们登记文书,沈铭贵就带着家人投奔舅家去了。

也就是说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老巢在哪里!

这个沈星落可不一样,什么底细都不知道就带回去,到时候要是给村里人惹麻烦就够烦的了。

唉,自己是捅了姓沈的马蜂窝了吗?怎么可劲的霍霍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