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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见老鼠离开后,两人便走出了便利店。

刘斌看着满脸恐惧的关雅,安慰道:

“别怕,不是什么人脸,只是一只很大的老鼠而已,肯定是你看花眼了,不用害怕。”

在听到刘斌的解释后,关雅的情绪渐渐平静了下来,唯有白烈清楚,她并没有看花眼。

白烈原本是打算说出来的,但是在看到关雅目前的精神状态后,便选择了沉默,他真怕自己说出真相,关雅会直接崩溃………

倒不是白烈有多么怜香惜玉,而是一旦关雅崩溃,这一行人就要抽出时间去安慰她,而这样一来,会极大程度上的影响队伍的探索速度。

“既然只是虚惊一场,那我们就继续按照原计划,在这座城市里仔细探索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机长开口说道。

接着,一行十人每两人一队,分成了五个小组,开始在这些废弃的建筑里搜寻了起来,并约定好了一个小时后,在刚刚的便利店处集合。

白烈的队友是那个长相文静的女生,在两人组队后,就互相告知了对方自己的名字,直到这个时候白烈才知道,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做饶晓曼。

在最开始的时候,两人一直沿着街道,在附近的店铺搜索,可是在连着几个店铺,都没有任何收获后,白烈便提出了去附近的高楼内看看。

饶晓曼很爽快的就答应了,因为她也看出来了,继续在这些街边的店铺搜索,只是在做无用功而已,还不如去那些密封性强,保存还算完好的居民住宅内去看看,说不定还会有意外的收获。

于是,两人便走进了一栋高楼的面前,从外观上来看,这明显是一处居民的住宅楼。

这栋楼是他们俩精挑细选的,整栋楼虽然在外观上看起来很是老旧,但是贵在主体的结构保存的很好,这也是两人选择这栋楼的主要原因。

因为这样一来,两人至少就不用去担心,在里面探索的时候,这栋大楼会忽然倒塌,把他们俩掩埋在其中,不管怎么说,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嘎吱……

在白烈推开并未上锁的防盗门后,一股灰尘扑面而来,让走在前面的他直接呛了一脸。

“嚯,好大的土啊!”白烈自言自语道。

客厅内洋洋洒洒的弥漫着数不清的尘土,在白烈打开门后,仿佛是触动了开关一般,疯狂在整个客厅内弥漫开来,白烈下意识的用手挥了挥,试图想要把这些尘土驱散,可根本无济于事。

而跟在她身后的饶晓曼,更是直接咳嗽了起来,显然是这一屋子灰,把她也呛得够呛。

而最要命的,还不是这漫天的烟尘,整间屋子里,还有着一股腐臭的味道,让人感到作呕。

白烈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客厅的窗户处,直接打开了窗户,随着空气的流入,整个客厅里的烟尘和异味才少了一些,总算是勉强能忍受了。

两人在客厅里,简单的搜寻了一下,并没有任何发现,于是,白烈便一脚踹开了主卧室的门。

在搜寻后,两人便确定了,这股子腐臭味道的源头,就是来自于这间主卧室,所以在搜索完了整个客厅后,白烈就踹开了这间主卧室的门。

在把门踹开后,里面的情景不由得让两人一愣,只见整间卧室一片漆黑,没有一丝光亮,至于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两人也完全看不清。

白烈打开了手机自带的手电筒,往里面照了照,视线范围内,是一张早已破烂不堪的木床,在木床的旁边,是一个横着放置的书桌,显然是平时用来看书用的,而在书桌的旁边,分别是一把积满了灰尘的椅子,还有一摊散落在地上的白骨。

整个卧室处于密封的状态,而先前两人闻到的腐臭味,应该就是这具尸体,在发生腐烂时所散发出来的味道,因为整个卧室都处于密封状态,所以这股子味道过了这么些年,也没有溢散出去。

而卧室没有光亮的原因,是因为在卧室的窗户上,被人用钉子在窗户的周围,钉上了一块密不透风的黑布,让外面的阳光无法照射进来。

白烈原本以为,身旁的饶晓曼看到眼前的场景后,至少也会尖叫一下,可是真实的情况,却完全出乎了她的预料,面前的饶晓曼脸色平静,甚至还打了个哈欠,看这样子,显然是有些困了。

在看到一脸诧异的白烈后,饶晓曼说道:

“怎么这么看着我?”

白烈看着面前的饶晓曼,有些好奇的问道:

“你不害怕吗?”

饶晓曼愣了一下后,便笑着解释道:

“偶……原来是因为这个啊,刚才忘了跟你介绍我的职业了,我是一位入殓师,就是专门负责给尸体化妆的,这对我来说完全就是小场面啦!”

白烈愣了一下,显然是没有想到,对方不害怕面前白骨,竟然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面前这个看起来这么文静的小女生,竟然从事着这样一个大多男生都不敢做的职业。

在饶晓曼解释后,白烈便捂着自己的鼻子,走到了这间卧室的窗边,伸手扯下了原本钉在窗边黑布,并推开了这扇紧闭数年的窗户。

霎时间,

整个卧室都变得明亮起来,而随着大量新鲜空气的涌入,让卧室里原本刺鼻的腐臭味也变淡了许多,白烈把自己的头探出窗外,深吸了一口。

就在这时,身后的饶晓曼忽然说道:

“白烈,你快来看!”

白烈回过头,赫然发现了饶晓曼的手里,多了一个泛黄的笔记本,上面积了一层厚厚的灰。

“哪找到的?”白烈开口问道。

饶晓曼指了指书桌下的抽屉,开口说道:

“就在这个抽屉里,刚才我趁着你开窗户的功夫,简单的翻了翻,没想到真的有收获。”

白烈点了点头,凑到了饶晓曼的身边。

饶晓曼吹了吹上面的灰,打开了笔记本。

两人低头,看起了笔记本上面的内容。

虽然纸张已经有些泛黄,但好在上面的字迹,还能看的很清楚,并不影响两人阅读。

只见在笔记本的扉页上,清楚的写着:

陌生人……你们好,想必当你们打开这本笔记的时候,时间应该已经过去很久了吧,几十年?或者是上百年?呵……但这些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因为在那个时候,我早就已经死去了。

我自知自己命不久矣,所以在生命最后的时光里,写下了这本笔记,上面记录了我的所见所闻,希望能对后面捡到的人有所帮助………

两人在看完了扉页后,便翻开了第一页。

哈哈……

没想到真的有人捡到了这个笔记本!

白烈看到这后,不由得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书写这本笔记的人还挺皮。

白烈接着向下看去,

可是在看到下面一段话后,

他的瞳孔瞬间紧缩,

因为下面的话,是这样写的:

好了,言归正传,让我好好的思考一下,自己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写起。

嗯,

就从我的家乡,

百鬼镇开始写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