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虽然是冬季,西北的天气寒冷,可还没有达到冻土的程度,开垦荒地并不是一件难事。
听说有工钱拿,赵家和周家的族人只要不懒的都愿意来赚这份钱。
反正工钱也不是按天算的,多干多得,两家的族人得到消息便带着工具赶往荒地劳作。
这边荒地开垦的事情安排好,家里养的那些兔子口粮问题也要解决。
正好到了与南瑞约定见面的日子,墨玖晔与赫知冉早早就去了允城。
两人先是去唐家看了看唐明欣的情况,小姑娘如今除了身上的疹子还没有退,其他的症状都已经好转,赫知冉又留了一些除疤药膏给她,才与墨玖晔离开。
两人在城里兜兜转转后,寻了一处废弃的房屋。
赫知冉将空间出产的胡萝卜和白菜取出来堆放在那里,墨玖晔则是去雇了一辆牛车将其运回西岭村。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两人才如约去与南瑞见面。
南瑞对此事比较上心,早在一个时辰前就等在这里,看到墨玖晔,他就迫不及待的询问:“怎么样,能联系上那位高人吗?”
墨玖晔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拉着赫知冉径直走进包间内坐定后才缓缓开口。
“运气好,高人是联系上了,可高人最近要闭关,据说要三个月左右,想请他帮忙解蛊也只能等到三个月以后了。”
这是墨玖晔与赫知冉商量好的时间。
一方面原因是快要过年了,到了那个时候出去打探消息的三哥就会回来,还不知他们是否有下一步的动作,因此,他们给自己留出足够办事的时间。
另外就是,京城距离西北可不是什么近路,他们步行流放,即便路上顺顺利利每日都能赶路,起码也要走上三个月。
南瑞的母妃要来此处解蛊,他本人必定要回京安排好一切,才能顺利带着人出来。
这一来一回的,即便是起码或者乘坐马车,至少也要三个月。
这样算来,他们说的三个月时间刚刚好。
南瑞没想到,三个月以后就能帮母妃解蛊。
虽说这时间紧了些,能联系到那位高人已经是万幸,他不可能因为时间的问题去纠结。
南瑞站起身,朝着墨玖晔抱拳:“我立刻动身赶回京城。”
墨玖晔挑眉,似笑非笑的问:“你不带着我八哥一起回去,就不担心被那什么高人发现端倪吗?”
“这个……”南瑞有些迟疑,不过,他还是说出了心中的想法:“如果你今日给我带来的消息是没能联系上那位高人,我还会请求墨初寒跟着我一同回京。
如今联系到了那位高人,三个月的时间,我怎么着都能应付得过去。”
只要他母妃的蛊毒解除,他以后就再不会被人所控,未来哪怕带着母妃隐姓埋名,也不去参与朝堂中那些尔虞我诈。
后面这些话,南瑞也只是在心中想一想,这是他如今最大的目标,不过要实现这个目标,他还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
既然南瑞给出了合理的解释,墨玖晔也就暂时收起疑心。
“那么,就三个月后,我在这里恭候瑞王与德妃娘娘。”
话落,墨玖晔便带着赫知冉一起离开了酒楼。
说是离开酒楼,可两人并没有走远。
他们要亲眼看到南瑞和他带来的人全部出城,才能放心。
南瑞并没有让他们失望,在墨玖晔与赫知冉刚刚离开后,便召集所有手下一起离开了允城。
直到看着南瑞一行人的背影消失在视线中,墨玖晔才赶着骡车回家。
棘手的事情总算过去,墨家的生活终于恢复到正轨。
八哥每日早起去衙门上职,五哥与五嫂忙着饲养那些兔子。
如今五哥夫妻俩已经对饲养兔子一事完全上手,每天忙得不亦乐乎。
甚至还发现了几只大肚子的母兔,已经将它们单独关在一个笼子里面精心饲养。
饭团儿每天除了缠着主人撒娇以外,偶尔也会去山上跑一跑,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在兔棚内给小兔子们立规矩。
有了饭团儿的加入,五哥夫妻俩每次去打扫兔笼的时候十分方便,根本不用担心那些兔子会跑出来。
因为饭团儿一声令下,那些小兔子全部靠在笼子的壁上一动不动。
唐明睿那边也给了准确的消息,打算在过年以前去其他城池售卖一批玩偶。
嫂嫂们除了张罗家中的一日三餐以外,已经开始制作毛绒玩偶。
制作毛绒玩偶的事情,赫知冉并没有落下方家与谢家人,毕竟这一路大家相互扶持,她当初想出制作玩偶这个点子,也是因为想帮一帮他们两家。
谢家与方家人对此更加感激赫知冉了,他们都没想到,抵达西北以后,赫知冉还愿意带着他们一起赚银子。
幸亏在分配村子的时候他们丝毫没有犹豫,选择跟着墨家共进退。
如今坐在家里就能赚那么多银子,这样的营生若不是赫知冉给他们,他们恐怕一辈子都找不到。
这次制作玩偶,赫知冉又照着书籍画了几种新款式。
玩偶的款式多了,大家制作起来一点儿都不觉得乏味。
女眷们在这里忙碌,五嫂跑过来询问赫知冉。
“九弟妹,我发现咱们这些成年兔子里面有一半都是公的,作为种公有那么十只八只的就够了,其余的有些浪费粮食。”
还真是这样的道理,多余的公兔不能像母兔那般繁殖,而且已经是成年,也没有任何成长的空间,继续喂养下去只会增加成本。
这一点,赫知冉在打算养殖兔子的时候就想到过,只不过最近一直在忙家里的其他事情,竟然把这件事给忽略了。
“五嫂,你让五哥先杀十只公兔,要注意兔皮一定要完整的剥下来。”
五嫂不知道九弟妹为何只同意宰杀十只公兔,不过,她已经习惯了什么都听九弟妹的,应了一声便赶去后院。
一个多时辰后,五嫂再次来喊赫知冉。
“九弟妹,你五哥已经把公兔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