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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大春,求你,弄死我 > 第304章 老牛吃嫩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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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王大春从莫语堂离开,意犹未尽的回头看了一眼。

心中在想,怎么就这么巧呢?

他小时候玩弹珠,都没有这么准过。

怎么今天就瞄得那么准?

他倒不是责怪自己,只是觉得,自己肩膀上的责任,又更重一些了。

实际上,之后的时间,他并没有传授莫轻语补天三十六针的第二针。

气氛已经到了那个地步,哪里还有心思传授知识?

干脆玩个尽兴。

一不小心,天都快要黑了。

王大春走出莫语堂,走在青阳镇的街上。

不是赶集的时候,街上并没有多少人。

放眼望去,几乎只能看到十几个人影在大街上游荡。

基本都是出来吃饭的。

“抢劫了抢劫了!大家快帮我抓住他,那个黑衣服的抢劫犯!”

王大春刚走到一个饭店门口,就看到一道黑影冲了出来。

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手中拿着一个黑色的LV包,嘴角带着一丝得意的笑。

看到门口站着的王大春,直接怒吼了一声:“给老子滚开!”

这家饭店没有门,只有半透明的门帘。

只需要两步,他就能冲出饭店,跑到同伙的身边,逍遥离去。

那贵妇一看就是大城市来的,那种雍容华贵的气质,吊打饭店里任何一位妇女。

除了那位女警。

等等!

这里面怎么会有女警,刚才不是没有的吗?

青年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位女警手中拿起来一个饭碗,就要朝着自己砸来。

卧槽!

她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我怎么没有注意到呢?我同伴怎么也不发信号呢?

不过问题不大,自己已经到门口了,就算你是女警,也不可能拦得住我。

一个饭碗而已,难不成你还想把我砸晕?

我一个加速,就能够……

扑通!

青年脑子里还在幻想,脚下就踢到了什么东西。

低头一看,发现是一条健硕的小腿。

顺着小腿往上一看,发现是刚才站在门口的那小子,将自己绊倒了。

“你特么的,找死吗?”

青年非常气愤,哪怕在摔倒的半途中,他依旧有信心能跑出去。

毕竟抢劫生涯这几年,他不止一次被别人绊倒了。

最开始不习惯,摔了几次狗吃屎。

后面早都习惯了,已经想好了后续的动作。

青年快速将包背在身上,打算来一个前滚翻,就能够继续蹲在地上,顺便冲刺出去。

不过在此之前,他要教训一下这个绊倒他的小子。

他回头,正好看到王大春的裤裆,左手握成了拳头,用力朝着王大春裤裆的位置打去。

这一拳要是打实了,就算不断子绝孙,也能让王大春痛几个月了。

可就在这时,一个饭碗精准的砸在了他的头上。

顿时让他头晕目眩,感到天旋地转。

王大春也再次提起脚,朝着青年的裤裆处踢去。

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想让我断子绝孙,我就让你断子绝孙。

而且我有这个能力。

王大春冷笑一声,直接一脚将青年踢得飞了出去。

在他飞出去的瞬间,将他刚背上去的LV包取了下来。

啪的一声,青年砸在地上,脸在地上摩擦了一米多,直接擦出了鲜血。

趴在地上晕了过去。

街道边上,一个和青年差不多的男子,立即踩下了摩托车的油门,想要丢下同伴逃走。

嗡!

摩托车瞬间启动,直接冲了出去。

但摩托车走了,司机还在半空中停着。

王大春提着他的衣领,直接丢在他同伴的旁边。

狠狠砸在地上,摔得他七荤八素。

“草!”

他从腰间拿出来一把匕首,就要起身朝着王大春刺去。

可他刚站起来,又是一个饭碗飞了过来。

砰!

饭碗砸在他的额头上,直接让他翻了一个白眼,晕了过去。

谢思彤拍了拍手,来到了王大春的面前。

“大春,没事吧?”

因为今天温度下降了一点,所以她穿着警服的外套。

下班来吃饭时,就把外套脱下,折叠起来放到了自己的旁边。

看到青年抢包的瞬间,她本想拿起外套,狠狠的砸一下的,结果没来得及。

就顺手把外套穿上,再将自己吃饭的饭碗砸了过去。

王大春看到谢思彤,有一些意外。

“你怎么在这儿?”

“我刚下班,就过来吃个饭,准备吃完去你家,找顾小姐习武的。你来青阳镇干嘛?”

“哦,我来教莫轻语医术,刚刚才教完,正准备回家呢。”

谢思彤眼神一亮,立即朝着两位抢劫犯走去。

“那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把他们控制起来,让同事过来处理,随后我送你回去吧!”

王大春知道谢思彤有车,也知道她要去找顾冰冰修武,便答应了下来。

这时,那位被抢包的贵妇才跑了出来。

看到王大春手里的LV包,立即走上前,感激的鞠了一躬。

“谢谢你啊小伙子,要不是你,我这包就丢了。”

王大春将LV包递了过去,不禁有些意外。

这个贵妇人看起来有三四十岁,但肌肤雪白细嫩,就好像二十多岁的少女一样。

而且风韵犹存,长得非常漂亮,举手投足间,散发出成熟性感的韵味。

她有些微胖,一米六几的身高,估计得有一百一十多斤。

体态比较丰腴,到处看起来都肉肉的,但又不是那种让人觉得腻的感觉。

尤其是上下两个部分,就像是熟透了的柿子,包裹得紧紧的,一看就知道软糯无比。

中间的腰肢不粗不细,刚到凹成了一个曲线。

小肚子有点隆起,但幅度不大,看起来有些诱人。

最主要的是,她的气质太出众了。

一看就是大城市的有钱人,浑身都散发出高贵的气质。

搭配上脖子上的珍珠项链,最下面挂了一颗闪闪发亮的钻石,衬托出她那珠光宝气的魅力。

只是,王大春觉得她的肌肤白得有些不正常,有一种病态。

而且她整个人看起来,精神状态都不太好,应该是身体出了问题。

不过王大春不是那种多管闲事的人,将包还给她后,就站在一旁了。

因为在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位非常年轻的小鲜肉,头发都染成了黄色,看起来有些帅气,只是气质有点娘。

那手掌正勾在贵妇的胳膊上,看起来比贵妇还要害怕。

给王大春看得一愣一愣的。

原来老牛吃嫩草,老牛的性别是不一定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