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的眼睛给挖掉。”也许是感到林平之的眼光带有极强的侵略性,白衣女子忍不住皱着眉头说道。

“这位狐狸精姐姐,你要是不看我的话,怎么知道我在看你?”相比于粉衣女子的自来熟,这位白衣女子的语气就显得有点冰冷了。

而且林平之还从他的语气里感受到了淡淡的杀意。

“铿锵”白衣女子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手中的长剑拔出了一尺有余。

“姐姐,大家只是聊聊天而已,何必动真格的。”粉衣女子被白衣女子的动作吓了一跳,连忙拉住自家姐姐的手臂,轻声的说道。

林平之见状,心里大喊一声卧槽!

这女子长是长的漂亮,可是也太凶悍了一点吧,自己不过是调戏一两句就直接拔剑要砍人,就她这个性子,要是能够嫁得出去,他林平之三个字倒过来写。

相比于白衣女子,林平之感觉粉衣女子就要可爱多了。

“这位小姐姐,这大半夜的你们在这荒郊野岭的是干嘛呀?”林平之也懒得理会白衣女子,而是转头对着粉衣女子说道。

长的漂亮有个屌用,又不能当饭吃,老子才不惯着你。

“也没什么呀,只是我们在赶路而已。”粉衣女子吐了吐舌头,显得可爱无比。

看到粉衣女子如此娇柔作态,白衣小姐姐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自己这妹妹也真是的,年纪一大把了,还在这里装嫩逗小年轻,也不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何尝也不是把一颗心系在了一个小年轻的身上。

只是那家伙经受不住诱惑,居然与自己的婢女私通。不但把婢女的肚子搞大了,还带着人给跑了,要不然自己何至于大半夜还在这荒郊野岭的游荡。

想着想着,白衣女子忍不住拿林平之和心中的那人做了一下对比,发现他们两人有极大的相似之处,那就是一个字,长得帅。

她们两姐妹长得漂亮无比,而且两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颜控。颜值即是正义,在她们心中,见到长得帅的男孩子就显得特别的亲切。

“哇,你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子,居然在官道上走了这么远,要不要到马背上来休息一下?”林平之看到粉衣女子如此可爱,忍不住对她发起了邀请。

“我可以吗?姐姐可是很胖的,我担心这匹马会承受不住我们两人的重量。”粉衣女子皱了皱眉头。

其实,她想说的是男女授受不亲,咱俩又素不相识,同坐一匹马的话,是不是太开放了一点。

“放心,我骑的这匹马是大宛良驹,负重可达千斤。坐下咱们两人对它来说不但没有什么负担,就算日行千里都不是问题。”林平之大大咧咧的说道。

马:你高尚,我就一杂交的短腿马,在你的口中居然变成了大宛良驹了。

“啊,你干什么?”一声轻奼,粉衣女子差点暴走。

原来林平之看她表情有点踌躇,居然不讲武德,提着她的腰带就把她抓到了马背上,还把她放到自己的怀中。

这做法,让她真是始料未及。

她虽然是颜控,对于美妙的事物都难以抵挡,但是她还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她有洁癖,还是无可救药的那种。

不过,当她进入林平之的怀抱之后,居然整个人都平静了下来。不但没有出现脾气暴走的现状,就连恶心呕吐这种轻微症状都没有出现。

反而是林平之身上那股淡淡的汗臭味,让她有一种特别舒心的感觉,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男人味。

“咦”看到自家妹妹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白衣女子忍不住的咦了一声,这太不可思议了。

一个有着深度洁癖的女人,居然被一个陌生、邋遢的男子搂在怀中,不但没有暴走,还露出一副娇滴滴的模样。

“怎么样,马背上舒服吧!”林平之得意洋洋的说道!

粉衣女子身材娥罗多姿,搂在怀中有一种让他说不出的舒爽感觉。

“对了,聊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的尊姓大名咧!”林平之咧嘴一笑,趴在她的耳边轻声说道。

“我……奴家叫怜星,公子可以叫我星星,或者小星。”粉衣女子怜星轻声说道,声音里面充满了羞涩。

虾米,怜星。

林平之心里大惊,本来搂着怜星腰慢慢向上移动想要盖住她胸口的手也立马停了下来。

特么的,难怪这两女人这么漂亮,原来她们就是威震江湖的两大狠人,移花宫邀月怜星两位宫主。

“怎么,你怕了。”怜星发现林平之的手停止了动作,立马知道林平之知道了自己的身份,戏谑的开口说道。

让你乱抱女孩子,现在怕了吧!

“怕,我林平之都不知道怕字怎么写的。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能和江湖第一美人儿怜星同乘一马,我林平之死亦无憾了。哈哈……”林平之直接把手扣到她的胸口,嘴里大笑道,大手还忍不住狠狠的揉捏了几把。

“别乱说,江湖公认的第一美人儿是姐姐邀月。”怜星连忙纠正道。

只是从她皱着的眉头可以看出,刚刚林平之下手有多重了。

“怜星”邀月忍不住呵斥道。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大庭广众之下两人做出如此伤风败俗的事情,邀月羞与两人为伍。

所以,对于怜星提起她的名字的时候让她很是反感。

邀月看着两人亲昵就心酸,要是江枫能够承受住自己的考验,现在就不是自己被喂狗粮了。

系统: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大庭广众这三个词用得不对。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在场就你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