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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娟(二十四)

我们四个来到了几乎没什么人的大排档面前,要了几瓶酒,又要了一些肉。

小莎和小雅姐聊得热火朝天,我一言不发,兰兰则一直在旁边翻弄着那本「欧洲史」。

和这些人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感觉莫名的放松,小雅姐比我大十多岁,很多时候就像一个严厉的妈妈。

“哎哎哎!!”小雅姐点上烟,很不耐烦地敲着桌子,对兰兰说道,“你个死丫头,我请客吃饭你连句谢谢都没有啊?那破书有什么好看的?比我好看?”

兰兰有些沉重地看完了最后几个字,随后合上书本,抬起头来重重地叹了口气:“唉!!”

“唉啥?”小莎也问道,“你怎么了?”

“难过啊!”兰兰无奈地说道,“刚才看了一段匪夷所思的故事,要不是我借的是历史书,还以为这是谁无聊编造的小说呢。”

“啥呀?”小莎一边给我们倒水一边说道,“什么匪夷所思的故事,快讲讲,我最爱听故事了。”

“咋说呢……”兰兰伸手接过水杯,“就是说欧洲以前有个事……叫「猎巫行动」。”

“猎巫……行动?”小莎和小雅姐对视了一眼,应当从未听过这个词。

“说出来你们都不信……”兰兰摇摇头,“在「猎巫行动」最狂热的时候,你只要在大街上指着一个女人大喊「她是女巫」,那她就会被视为异教徒,会被烧死。”

我听完之后神色一怔,随后缓缓低下了头。

“啊……?”小莎一愣,“啥啊?!”

“就是这么离谱。”兰兰摊了摊手,“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便可以将一个女人直接置于死地。她根本没有办法证明自己不是女巫,所以无论如何解释也没人相信,大家都会打她、骂她,最终烧死她。”

“什么你妈的鬼道理?”小雅姐骂道,“被指认了就要死?”

“是啊,理论上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女巫,可你们猜猜这场「猎巫行动」烧死了多少个被认为是女巫的人?”

“多少……?”

“官方记载超过十万人。”兰兰捧着水杯说道,“加上没被记载的、民间私自处刑的,粗略估计有几十万人。”

“操!”小雅姐大骂一声,“这不纯粹你妈的冤枉人吗?咱们女人就不是人了吗?”

“你生什么气呀姐……”小莎在旁边笑着说道,“现在也没有这种「猎巫行动」了……这说明现代社会还是文明了呀。”

没有了……吗?

不,「猎巫行动」一直都有的。

国内国外,过去现在,一直都有的。

一个胖女人走到车间里,指着一个从未见过的女人大喊一句「她是女巫」,那这个女人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变成过街老鼠,再无翻身之日。

我是邪恶的异教徒,理应被烧死。

人贩子想要当街抓走妇女,直接冲上去扇几个巴掌,有人来阻拦,他们只需要说「我们在抓女巫」,人群就会默不作声地看着他们将一个无辜的女人拖进面包车。

我们是邪恶的异教徒,理应被烧死。

有客人说,现在年轻人会在一个叫「论坛」的地方谈天说地。

一旦有人发出打人的照片或影像,下面配文「打女巫」,评论区就会一边倒。

他们说「女巫就该打」,他们说「打得好」,他们说「现在知道疼了」,他们说「一开始怎么没想到会被打」。

我们都是邪恶的异教徒,理应被烧死。

仿佛我们应该感谢现在的社会变得文明了,否则我们都已经被绑住了手脚,架在了火上。

可是究竟有没有人查证过……有多少人和我一样是被冤枉的?

而被冤枉的人到底要怎么翻身?

所有人都秉承着「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想法,对沾有「不忠」、「不贞」、「不自爱」的女巫动用私刑。

我们都是邪恶的异教徒,理应被烧死。

世界上所有的人类似乎都在诉说着这件事——每个地区都有着自己风格的「猎物行动」。

当乌合之众齐聚在一起,发挥的破坏力会超乎一般人的想象。

难怪大家一直都在说「相信人民的力量」,却鲜少会提「相信人民的智慧」。

人多了,本不可信的东西都变得可信了。

“甜甜……你这是啥表情嘛?”小雅姐看着我,“怎么的,今天累着了?”

“没有。”我回过神来摇摇头,“姐,我想跟你说个事。”

“啥事嘛?”

“我想接活。”

“接活……?”小雅姐拿着烟的手一愣,烟灰也洒到了地上,“死丫头……你才十八啊,你妈的真的想好了吗?你就算做一辈子按摩师傅,我也不会……”

“我想好了。”我点头说道,“姐,我没有时间了,我需要很多钱。”

“……你要是想好了,明天就开始吧。”

仅仅一年的时间,我便赚到了七万多元。

那一年我才十九岁。

和离家的时候相比,我早就变成了另一个人。

我变得千疮百孔,也变得麻木不仁。

我感觉自己的潜意识中一直都在为自己开脱,无论我在做什么事情,都可以说是为了重病的弟弟。

他是我一切行动的动机,可直到那一天,我和一个熟客敞开心扉,说出了我自己的困境。

“我晓得嘛……”熟客笑道,“好赌的爸、生病的妈,上学的弟弟还有破碎的家……我晓得。”

“什么……?”

“你们这一行都是同样的说辞嘛。”熟客笑着摇摇头,“但你这娃也太实在了,光说弟弟生病,哪有客人会心疼的嘛?以后可以再多说一些,比如妈妈也病了,爸爸也病了。我反正是熟客嘛,也不跟你计较了,走吧,跟我去车上吧?”

或许,我就是在那一天彻底死亡的吧?

仔细想来有一种荒谬的宿命感。

爹娘说过,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而我所有的命,似乎都决定了我应该从事这一行业。

就连「生病的弟弟」,都被说成是「业内的统一说辞」,几乎断掉了我能为自己开脱的所有可能。

原来是这样吗?原来小莎、兰兰、甚至小雅姐,都有这样一套相似的说辞吗?

所以我还是那个我,不会获得任何人信任的我。

也同样是在那一天,我在熟客的轿车上听到了电话声,那是我新买的手机,也是爹娘打来的第一通电话。

我本想用这个电话和他们保持联络。

我本想逐渐恢复和家庭的联系。

我本想让自己活得还像个人。

可娘在电话那头哭着跟我说,亮娃的病情因为拖了很久而严重恶化,已经没有办法通过手术治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