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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九十七章 今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7k4)

村镇酒楼。

金富贵张罗了一整个桌子的好菜好酒,说是接风洗尘,同时祛除一下身上的晦气。

九公主目前还在昏睡状态,并无大碍。

杨峥也暂时选择逗留下来,等着她苏醒后再做打算。

“来来来,我先敬一杯白兄。”金富贵拉着自己的妾室起身道:“若是没有白兄,我们两个恐怕是走不出那魔窟了,本想着只是治治病,却没料到差点把命丢在里面。”

“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白榆端起酒杯,一口饮尽,五百年前的酒不算烈,也就十几度,口感也较为苦涩。

“我打算继续寻医问药,这侯莫留名是不靠谱,耽误了这么多年时间。”金富贵主动斟酒:“我这个岁数还没有留下子嗣,始终一个心病,还好家底子厚,再问药个十年时间,若是真不行,只能从亲戚那里找个孩子过继了……也算是有人给养老送终。”

凰栖云直接点名:“你想让他给你看病,直说就是了,拐弯抹角什么?”

金富贵尴尬一笑。

一旁的厨娘小心翼翼的开口:“白公子见谅,只是我家夫君见你甚至能治得好血毒的那般绝症,便想着能否替他也看看。”

白榆也不废话,直接丢出大红瓶:“我不懂看病,但我有灵药,如果这个也治不好你,那我也没办法了。”

金富贵连忙收下,感恩戴德:“不论有没有效,我老金都欠您两条命!将来有什么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白榆夹起鸡腿放在凰栖云的碗中:“若是有我搞不定的事,就算上你,也不过是骨灰盒再重个几斤罢了。”

“我们的事,你还是别掺和了。”凰栖云淡淡道:“倒是可以趁着这个机会,跟皇室打好关系,有公主护着你,至少伱的家族百年内可以无忧无患。”

“那是一定,我老金很擅长交朋友和攀关系的。”金富贵连连点头,旋即望向杨峥:“杨大人接下来的打算是?”

“先去一趟刺史府,将近些日子的事告知,之后让他奏折呈至陛下手里,张贴告示,公布天下,让血衣案死者瞑目,也还凰姑娘一个清白。”

凰栖云吃了口鸡腿,瞥见了小厨娘给金富贵夹菜的动作,又看了一眼自己满满一碗的菜,神情有些微妙,顿时意识到自己和寻常女子的区别了,因此注意力根本没放在杨峥说的话上。

找到真凶,还了自己一个心安后,她对所谓的清白名声已经不是那么在意了。

金富贵喝了口酒又问:“然后呢,直接返回京城?”

杨貂寺摇头说:“恐怕要去一趟东都,皇后娘娘的娘家就在东都,殿下本是打算回去省亲的,之前身体不好并未前去,这一次病治好了,怎么都该去看看……白公子和凰姑娘是打算去哪?”

“江湖漂泊,居无定所。”白榆随口答道:“接下来四处闲逛。”

“二位实力超群,可有报效朝廷的想法?”杨峥尝试着问了句:“就凭这一次的功劳,封侯绝对绰绰有余。”

“没兴趣。”凰栖云摇头。

“俺也一样。”

白榆笑着说:“我这人嘛,只羡鸳鸯不羡仙。”

“好一句,只羡鸳鸯不羡仙!”金富贵赞叹道:“白兄这才气惊人,张口便可吞吐云月,是个读书人,却毫无迂腐之气!才思敏捷,能勘破血衣案的真相,境界修为如此之高,更是样貌堂堂丰神如玉!真乃是神仙中人啊!”

他有了几分醉意,竖起大拇指:“我老金这辈子认识的年轻俊杰、人中龙凤可不算少了,但那群人跟白兄一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可白兄这等人,怎么会默默无闻至今呢?实在想不通啊,大隐于市不见真龙?”

“就算你夸我,我也不会再多给你一个红瓶了。”白榆端起酒杯:“走一个。”

几人也算是同生死共患难了,彼此放下了架子,开怀畅饮。

一向表情严肃的杨峥也多了几分微醺的醉意,神情放松了许多。

“不过枪魁这一死……大夏江湖又少了一位魁首,争夺的名号必将掀起好一番血雨腥风啊。”

“枪魁算什么?”杨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杨某也算是坐井观天之辈,从今往后便决意不再懈怠于修行……而且魁首更替,乃是江湖一代换一代,新人换旧人,乱不了的,只要他还坐在十魁之首的位置上,便乱不了。”

“他?”白榆问:“谁?”

“武仙,王斧钺。”杨貂寺吐出一口酒气:“封号是斧魁,十魁之首,不过年轻时候用斧钺,自从他过了六十岁之后,便是擂台比武,也再也无人能逼他拾起兵器了。”

“都说大夏江湖有武仙,便像是那锁妖塔有了镇狱明王,海眼里有了定海神针……不论是魑魅魍魉还是妖魔鬼怪,都逃不出他的压制和管控。”

“江湖第一人在看着,这江湖就乱不了。”

“如今这枪魁已死,若是天下人想要夺得这枪魁的头衔,想来最终还是要去一趟武仙治下的封地。”

“详细说说看。”白榆还真对五百年前的江湖不是很了解。

凰栖云主动开口,她闯荡江湖也有些日子,对武道十魁的故事都有所耳闻。

“王斧钺是武仙,朝廷认可,因此甚至获得了一块封地,就位于他的故乡……那地方本来不是什么仙乡福地,甚至算是穷山僻壤,却在成为了他的封地后,经过数十年的建设,拔地而起了一座城,这座城名为割鹿城。”

“好个割鹿城。”白榆说:“若是改成逐鹿城,也不知道朝廷百官和天子会是什么想法。”

杨貂寺失笑道:“天子岂会和武仙过不去?这割鹿城的牌匾就是出自先帝之手,先帝曾经和武仙携手登上城墙,笑谈道——卿得江湖,朕得天下,共此江山。”

“还真挺大肚的。”

“毕竟王斧钺看着江湖的武夫这么多年,压的许多武夫不敢犯禁,不可作奸犯科,甚至再无魔道之说。”金富贵感慨道:“所以有这斧钺仙在,大夏的江湖是乱不了的。”

这么一想,其实王斧钺当值武林盟主的这段时间,也的确成了大夏历史上的江湖最为鼎盛的时刻,也同样是最后的辉煌。

江湖也是个讲规矩的地方,如果没有了强龙压制住了所有人,那么这些人就会自立山头,变成群雄争霸的剧本。

不论是春秋战国、五胡乱华、五代十国,在没有统一的时代里,肯定会有无数人生死不由自己,因为没有了规矩和规则的约束,杀人都不算什么大事。

有武仙的江湖时代便是统一盛世,而没有了他,便是乱世……不守规矩不讲武德的老登们为了守着自己的江湖地位,不会对后辈太过于爱惜,要么就是江湖进入门阀割据的时代,此消彼长,各自在各自的地盘称王称霸……到最后,行走江湖都要看门派和姓氏,草根之人会被继续压榨。

极端案例就好比狂枭陆水虎,他就是混漕帮的,出生时间就在两三百年后。

酒席过后。

众人道别后,各自回到房间休息。

白榆散去了一身酒气,和凰栖云并肩行走散步。

“你现在算是清白了,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凤凰台?”

“你很期盼着我现在就回去么?”凰栖云问。

“那倒也不是。”白榆摇头:“只是按照你的性子,此时应该回去直接对着凰烟霞一通冷嘲热讽才对。”

“不错,你很了解我。”凰栖云晃了晃手中的一封信:“我已经写了一封信,等送到凤凰台的时候,想必官府已经把血衣案的真相公布天下了。”

“果真是得势不饶人。”白榆唏嘘道:“唯小人与女子难惹也。”

凰栖云站在小桥上看着下方流水潺潺,问:“接下来你想去哪?”

“并未想好。”白榆凭栏眺望远方:“大夏很大,却也不是那么宽广无垠,风景看多了,却也千篇一律觉得无趣,若是说有什么看不腻的,便是清风明月……还有卿了。”

温柔一笑,不说迷倒万千少女,至少在这个时代通杀九成男女老少没什么问题。

可这次凰栖云不上套了,没有面红耳赤,而是微微挑了挑眉毛:“整天花言巧语,你很会骗姑娘的欢心啊。”

“天地良心,往前推五百年,我这话也只对你一个人说过。”白榆心想不是为了攻略你,我也不想说什么土味情话啊。

凰栖云低声问:“你真心喜欢我?”

“不喜欢。”白榆摇头否认。

突然的否认让凰栖云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她抬起眸子迎上青年略带几分戏谑的目光和上扬的嘴角。

明摆着是骗人。

“你……”凰栖云抿着嘴唇:“混蛋,骗人。”

“有些话是谎言,一听就知道。”白榆扶着栏杆:“非要追问,只会显得我很失败。”

凰栖云走到小桥的另一边,背对着白榆,两人隔着一步远,她低声念着,就像是自言自语:“我哪里值得你喜欢了?”

“你这句话我听不懂。”

白榆认真道:“值得的人我未必会喜欢;但我喜欢的人一定值得。”

“因为价值观是我来判断的,我喜欢你,甚至和你无关。”

扑通扑通……

控制不住的心跳声在加快。

凰栖云轻轻按着心口,继而轻哼一声:“我看书上,也听师姐们说过,男人嘴上说喜欢女子,不过都是馋她们的身子,你可没对我少动手动脚,莫不是看上的只是我的身体?”

白榆微微一愣。

“怎么,被戳破了心思不敢说话了?”

“倒也不是。”白榆奇怪道:“我最多只是牵牵手,摸摸脸蛋,这算很严重么?”

“这已经算是轻薄了。”凰栖云回忆起之前的事便脸颊发烫。

“算吗?”

“不算吗?”

“好吧,那就算吧。”白榆也不纠结,直接坦白:“就算我是真的那样的人……那又如何?我既爱你容颜美丽,又怎么会嘴上装作四大皆空?”

“你承认了便好。”凰栖云蓦然回过身:“今晚来我房间。”

白榆:“?”

“我欠你诸多,或许根本还不清,但仅仅是这些要求,我,我可以满足你……正巧,我个人也……也对这些事有些好奇;不论发生什么,都是自愿,不用你负责。”

凰栖云本以为自己可以很坦然的把这些话说完,但话到嘴边还是不由得变得磕磕绊绊结结巴巴。

这些话已经是说的极为大胆了。

五百年前的时代,文化背景上可做不到现代人那么的开放,个人贞洁绝非小事。

通常意义上说,愿意婚前交付身体,通常就意味着一往情深和私定终身的关系。

但看凰栖云这一咬牙的冲动表情,白榆并不认为自己已经攻略成功了,恰恰相反……这是个危险信号!

经常的朋友们都知道,如果有一位恋人未满的姑娘在面临巨大抉择之时,忽然忘记了一切,拉着主人公共度良宵春风一度,那么十之八九,等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对方就已经不在了。

或许会有些人选择‘睡了再说,大不了一宿不闭眼’……但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悬崖勒鸡。

虽然可以先上车后补票,但恋人未满就先一步cg,往往意味着……现阶段的攻略失败。

白榆并不难猜到凰栖云的想法。

她是觉得自己已经没办法回报什么了,却也不情愿就这么老老实实的被白榆攻略带回去变成小娇妻,更不情愿彻底放下自己同过去的恩怨,因而陷入了一种‘世界安得双全法’的两难抉择。

一方面是唾手可得的爱情,另一方面是必须要进行的复仇。

最终,她还是决定了挥剑斩情丝。

只不过在斩断情丝之前,她还是打算把该做的事给做完。

甚至为了追求效果,干脆利落的跳过了某些过程,直接一步到位。

这种事并不少见,上辈子白榆大学宿舍的某个室友就是在这种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被突然分手的。

况且白榆也不是真的饿了。

他的自制力向来很强,而且经过充分锻炼后,抗压能力已经得到了全方位的提升。

拒绝凰栖云不过是小菜一碟。

弹指一挥,给了凰栖云一个爆炒栗子球。

白榆没好气道:“你这是要趁机把我睡了还不想负责的意思啊。”

凰栖云捂着脑门:“我,我没有……而且不用你负责,不是更方便你么?”

“方便我什么?”白榆挑眉:“把我当什么人了?我缺的是个斐济杯么?我缺的是共度一生的良人良配,而且我从一开始就这么说了,你愿意跟我组一辈子的生活吗?”

“你可以找到更好的,我不是什么良配。”凰栖云退缩了不敢回答:“我……”

“所以你舍得把我让给别人?”白榆语气里多了几分故意显露的怒意:“你希望我和你一夜春风后,把你忘的干干净净,然后去娶别的女子,喜结连理洞房花烛?”

他握住拳头,沉声道:“凰栖云,你若是不喜欢我,但说无妨,不必这么羞辱于白某。”

凰栖云眼眶都红了几分,同时心虚的很。

她已经被戳破了心思和想法,自然不敢对视白榆的眼睛。

明面上这件事似乎是谁都不吃亏,但对于付出了真心的一方,无疑是赔本买卖……

他要的是全部身心,现在只拿到了试玩版的前者,可不算是亏本买卖吗?

可凰栖云并不想把身心全部都给出去,她的心里还藏着深刻的恨,拿不出去也给不了。

但她知道继续拖下去,被对方完全拿捏只是时间问题,就怕真的哪天稀里糊涂的被攻略,然后一孕傻三年……不小心眨眼十年后,孩子都能跑去打酱油了,到时候指不定还要回凤凰台省亲,还谈什么深仇大恨?

她自然知道那样的结果是很好很好的。

人生幸福,家庭美满,还有什么不好呢?

但她内心就是无法接受那样的结果。

从桥下流水中映照,隐约能够看到十年后满脸笑容的自己,那一点都不像是自己该有的样子。

这让她感到十分的惶恐不安。

凰栖云沉默着。

她有些懊恼于自己不该生出这些小聪明,毕竟以白榆的聪慧连血衣凶案都能勘破,如何看不破她的这些小心思。

“我……”

“若你不喜欢我也无妨,我有追求的权力,你也有拒绝的权力,但你的要求我不会答应。”白榆侧过身:“如果你觉得我们并非良配,你也不想在看见我,我离开便是,或者干脆应了你的要求,和别的女子成亲,另寻良配。”

听到这句话,凰栖云的表情从为难变成了慌乱。

她不喜欢的仅仅是幻想中的未来自己……而不是未来幻想中的那个美好家庭。

如果那样的家庭里没有了自己,而是换成了别的谁。

一想到白榆会对其他女人做出和自己相似的事,会对她嘘寒问暖,会对她温柔言语,会牵着她的手走过四季变幻……一股强烈且钻心的痛楚满溢了出来。

不行!

不可以!

不能让!

那明明是属于我的!

女子嫉妒心比男人强烈,是因为她们更加感性,也更加冲动。

而所有人都是贪婪的,既要又要是人类的本质,她可以放弃,却不希望被替代……特别是亲手舍弃的唾手可得之物,成为了被其他人所得的无价之宝,就像是见到一块石头随手丢了,但被另一人捡起来后,却发现不是石头而是和氏璧。

这种反差必将招来焚尽理智的妒火。

仅仅是想象一番,便觉得无法控制情绪的外溢宣泄。

凰栖云就算看过许多,就算闯荡过五年江湖,但男女之间的感情,她从未经历过。

纸上得来终觉浅。

这不,一下子就陷入了自我内耗的状态。

这也能看得出凰栖云的本性是个好姑娘,因为她没有嘴硬,没有甩锅,而是脸色一白后开始自我反思。

善良的人总是习惯于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只有认清现实残酷且彻底黑化后才会绝望的发出‘错的不是我,是这个世界’的呐喊。

其实白榆上一句说的仍然算是保守了,若是他这么说‘——你若是不喜欢我,那直说无妨,我绝非死缠烂打之人,这就去凤凰台找凰烟霞提亲便是’,那才算是绝杀。

不过这么说就没有了转圜的余地。

以凰栖云的性格,可能会触底反弹。

白榆微微放轻了语气:“我知道你应是喜欢我的,只是没有说出……即便不喜欢,至少你也不讨厌我,对吗?”

“我……”凰栖云心乱如麻,根本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什么想法,但她知道自己已经忘不了眼前的人了,仅仅是放开手就会这么不舍,这才过去了几天?

为什么她会变得这么不像自己?

动了真感情真的是一件很可怕很可怕的事。

“我迟早要上凤凰台的。”她坦露出真心,轻声说:“我陪不了你多久,我也没办法保证自己一定能从山上活着走下来,如果现在分开,或许会遗憾,但至少不会太难过。”

白榆伸出手抚摸着她的脸颊长发,语气多了几分随性:“我白榆没有你想的那么傲慢,我不认为自己能改变谁的人生信条,所以我不会劝你不要上凤凰台。”

“如果你真的决定这么做了,我会支持你,并且陪着你走完这一段路。”

“或许我不能完全抚平你对复仇的执念,但也不会要求你忘记它的存在。”

女孩的下巴抬高,让视线交汇:“那如果,我们真的没办法走一辈子那么长远呢?”

白榆语气洒脱道:“倘若我们真的不能走完一辈子那么长的路,那也无妨啊。”

“今朝若是同沐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比起将来会如何,我更在意当下是否留下了什么遗憾,人生本就苦短,理应及时行乐。”

“我不在意将来会走多远,只在意……在你抽身离去前,还能陪着你走多远。”

“倘若你是希望这段路上有我在,那就告诉我,用最直白的方式告诉我。”

“不然的话,我看不见,也听不懂。”

两双眼睛对望着。

此时无关风与月。

所以云翳悄悄遮蔽了月色。

在凰栖云鼓起勇气踮起脚尖的时候,黑暗笼罩小镇。

又在月光穿过云间洒落大地时,她结束了此生最为主动最直白的倾诉,脸颊红若火烧。

她抓着青年的袖口,额头贴着对方肩膀:“我需要你陪着我,直至我们来到凤凰台的山脚下。”

她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沦陷,或许是,又或许仅仅只是一场有保质期的短暂爱情。

但她像是抛下了某些重担一样,再无心中的压抑情绪,久违的轻松充斥全身,像是躺在云端。

“我答应你。”白榆承诺:“会陪着你走完这一段路。”

“如果这辈子不能共白首,那就等下辈子吧。”

……

有关于血衣案的真相被披露了出来。

江湖消息本就流传迅速,早在邸报之前,就已经有小道消息流传;仅仅十天后,已经有说书人开始谈论此事,并且改编了一个内容详情都有模有样的故事。

直接在大夏各地郡县州府引发了热潮。

半月后,来自官府的邸报传至大夏各地,通报全国百姓,血衣案真相已破获,背后凶手已伏诛。

消息传遍两京十三省。

与之前说书人口口相传的故事评书遥相呼应。

故事主人公的白公子和凰女侠之名不胫而走,短短几日内便迅速成为了江湖热搜的风流人物。

虽其评书中白某人过强的实力境界受到江湖人和吃瓜群众的质疑,但皇城大内总管杨貂寺亲口吩咐下人不得误传‘什么叫过几招?我那是被指点了几招!’,还有九公主下令杖毙了个嚼舌根的太监,仅仅是因为他侮辱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以上种种传出去之后,江湖中就再无人敢质疑其实力境界。

封圣不可辱,谁敢指指点点,必然是嫌命长了。

凤凰台。

静室内,凰烟霞刚刚结束了闭关,她的伤势已经痊愈。

此时刚刚看完了官方发布的邸报,手指颤抖,身心皆震颤。

短短二十天光景,江湖却已变样。

遁魁、枪魁身死,隐魁匆忙退了十魁称号失踪不见。

血衣案的真相被破获,凶手竟是名满天下的医圣世家的侯莫氏父女二人……

凰栖云被白榆证明了清白。

凰烟霞此时已经成为了双手染血的弑亲之人,原本的那些大义名分再也站不住脚了,怎么可能不感到身心疲惫?

她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对的,因为凰栖云是不可救药的恶,她嗜杀的本性无可更改,灵魂藏着凶恶,只能斩杀了她,避免她继续铸下大错。

可白榆的做法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此时凰栖云不仅洗脱了嫌疑,更是成为了名满天下的女侠仙子。

在评书两人就像是一对完美的神仙眷侣,惹的无数人羡慕,一句‘只羡鸳鸯不羡仙’更是被无数文人墨客大为赞叹,甚至流传到朝堂上。

若是让外人知道了凰栖云的过往,她这新任剑魁将会成为评书里的面目可憎的反派,会成为天下人耻笑的对象。

凰烟霞虽不在意虚名,但凤凰台在乎,自消息传来后,凤凰台全体弟子都陷入了强烈的低气压状态。

她不论是作为掌门还是作为姐姐,都算是失败至极。

可现在想要挽回,也已然是来不及了。

况且凰烟霞始终确定,自己当天明明白白的看到了凰栖云杀死了同门姐妹,哪怕她并不是血衣案凶手,也不能证明她真的无害和清白。

“唉……”

默默叹息一声,凰烟霞抛下繁琐的思绪,看向手中的另一封书信。

它来自于割鹿城。

正值建城九十年,也是王斧钺的一百六十岁大寿。

趁着这个机会,割鹿城对江湖发布告令,将在割鹿城中遴选新任武魁。

邀请她这位新任剑魁前往割鹿城观礼。

凰烟霞不喜欢这种江湖交际,但这一次也是不得不去。

一是因为武仙的面子不能不给,她必须考虑凤凰台;

二是因为有小道消息传来,白凰二人下一站便是割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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