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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其他类型 > 二十八年有多久 > 【转】石大街舞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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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石大街舞社纠纷\/周六

原帖【转帖】如下。

(为了防止原帖别删,特此保存原始资料。)

【题目】作为理中客我对此次事件说一句@梦(符号未打出)

【一楼】首先,继续楼主发贴内容

1.王在不是队长的时候,动手动脚,贴主反映过

2.跟随原队长训练,没问题

3.王上位,动手动脚,贴主严词拒绝

4.王针对贴主

5.贴主生病耽误训练

6.王开除贴主

\/\/\/\/\/\/\/\/\/分隔线

疑问

1.贴主为什么后面不让其他社员指导

2.请假理由是否合理(在回贴中各执一词)

【二楼】舞团队长王某回复

1.未私下训练,公开训练未动手动脚

2.存在手部接触,五秒,两次内,看不下去才指导

(与后面背部接触相悖)

3.社团训练多,周末两天,加周三周五,开学只来过两次,为上节目综测分

(两次与后面社员回复相悖,训练太多个人认为影像学业,综测分不是学生组织为了骗社员参加活动的玩意?)

4.被贴主删除,贴主不尊重学长【图片】

【三楼】@申振扬:1.某些回复的网友是键盘侠,没脑子

2.dc舞团全靠现任团长做到最大,发展到现在

(与刚上任相悖,难道他上来做到最大?)

3.此社团很牛,贴主进来是荣幸

4.规矩,考勤,来了不到十次,与王团所述两次存在冲突

5.指责团长就是摸黑社团,是没脑子【图片】

【四楼】@God bAbY0

1.肢体接触不能避免,可能存在

2.被踢出社团合理,出勤不够

【五楼】@横州工艺

1.是否有说明因病请假的情况

2.团长有权威,有权利,有理由踢贴主

3.贴主是诋毁,格局小

【六楼】@你是小白兔嘛

1.考勤规矩,不到十次出勤

2.欢迎向老师反应【图片】

【七楼】@顽皮魔怪

1.讲证据

2.肢体接触正常,男的指导女的会注意

3.队长人品没问题

4.贴主是谣言是诋毁要自重

5.事情很复杂,吃瓜网友别掺和

【八楼】南山桂花枝

1.无故不出席社团活动被踢正常

2.肢体接触要和大家沟通,相信队友

3.还有其他人因考勤被踢

【九楼】贴吧用户

1.考勤规矩

2.虎哥跳popping,这里骚扰女生的少,jazz hiphop骚扰女生的现象更多

3.社团不赞同团内恋爱所以不会团内骚扰?【图片】

【十楼】@bruises49

1.肢体接触避免不了

2.考勤不够

3.我是纯路人,但是我认为是贴主的问题

4.贴主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5.我不评判你们是非

【十一楼】@张三逮捕了李四

1.我是上任团长,我待了四年

2.贴主缺勤,混综测

3.存在必要的接触,缺乏有效的沟通

4.摸黑社团

5.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耗子尾汁

【十二楼】@张三逮捕了李四

1.贴主太菜没付出要回报

2.大家奉献,贴主自以为是高高在上【图片】

【十三楼】张三逮捕了李四

1.骂人的没脑子

2.踢人无异议

【十四楼】人如愿丶轻狂

1.手把手教你正常

2.贴主摸黑社团

3.我对虎子很了解

4.耗子尾汁

【十五楼】图片

【十六楼】对于此贴暂时的情况,作为理中客我给出自己的评价

1.贴主在此次事件发生后未积极和dc舞团或者上级石河子大学艺术团?沟通反馈,而直接利用舆论,不利于同学关系良好相处,不利于事情的很好解决,也对学校的声誉有一定影响。

建议贴主积极反馈协商之后问题没得到解决再利用多种渠道曝光

【十七楼】2.团长王某在爆发舆情后未建议指导老师,学校,进行妥善处置,减小影响,反而在群里号召小团体进行激愤的跟贴回贴,说明应急应变能力欠缺

【十八楼被吃了】

【十九楼到二十一楼】

4.建议团校委对改社团进行整改,优化管理机构,明确规章制度,为学校文艺事业添光加彩。

5.希望党委宣传部及时公布事情进展结果

6.希望指导老师,知道部门加强对学生团体的管理

【二十四楼【24+25+26】@疾亓飞】围观发现,

1.动手动脚大概率有,但是有一定夸张成分。

2.贴吧出现大量小号,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3.好多人建议当事人多吃苦,其实就是忍气吞声。这种受害者道歉原则非常悲哀。

结论,社团有问题,退掉不是挺好吗。

以前我没加入社团,还经常参加青协的活动呢。

【三十一楼@尼德霍格】庙小妖风大水浅王八多狗屁社团都能扯这么多事情

【三十二楼@尼德霍格】不知道的还以为这说唱社团威严还是个院系呢好好发言就好好发言乱扣什么大帽子?还扯尊师重道?你以为你是孔子?

【四十二楼】清华腚姐不受惩罚的后果就是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滑稽)道歉不可耻(石大疑似性骚扰事件0530)

道歉不可耻(石大疑似性骚扰事件0530)

原始评论如下,(来自转帖整理)。

1围观发现,

1.动手动脚大概率有,但是有一定夸张成分。

2.贴吧出现大量小号,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3.好多人建议当事人多吃苦,其实就是忍气吞声。这种受害者道歉原则非常悲哀。

结论,社团有问题,退掉不是挺好吗。以前我没加入社团,还经常参加青协的活动呢。

2就算是真的,也没造成什么重要伤害(对女方),无法惩罚男方,因为本来就没有什么渣男罪。曝光女主?想干什么,摸一下又不犯法对吧,一人摸一下也法不责众对吧。谁能防止这样的事情?就算女方是个坏女人,坏女人也不应该得到这样的惩罚吧。(有人说已证实男主冤枉后我的回复\/周一)

正文。

周日休息,没想到在贴吧看到一个大瓜,让我一个潜水千年的人也忍不住说上两句。

帖子是周六0529发出的,下班的时候在贴吧首页看到,原女主发帖,下面大量一级小号为街舞社社长(以下简称男主)洗地。我也是服气,一群一级小号,凭什么自称纯路人?还有人说自己回复被删帖,说是女主不尊重学长,拜托,就算不尊重,您完全可以自己发主题贴,而且,您让别人尊重您到什么程度呢。

我的基本原则。第一,鸡蛋和石头,我永远站鸡蛋。第二,支持男女平权,同时要明白很多人所说的女权本质上就是平权。

假设我是男主,我能怎么做。首先,有人黑我,如果是真的,如果良知战胜一切,首先肯定是公开道歉,本来也只是动手动脚而已。如果,社团利益和自己名声最大,肯定是死不承认,反正不过是动手动脚,很难有什么证据,有证据也很难有什么严重惩罚。第二,这是假的,是误会,不是故意的。误会,成熟的做法就是道歉并且澄清,分几步做看情况了,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就算是误会,没有身体伤害,但是心理上造成了女方的困扰,首先拿出道歉的态度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同时也更容易得到女方和旁观者的理解和支持。第三,这是造谣,是故意摸黑。这种情况,很可能社团人员有复杂的关系,但是为了避免恶劣影响,还是优先道歉,当然不承认也可以理解,因为是造谣啊(也有一种家丑不可外扬的感觉)。

假设我是路人,(我本来就是纯路人),我能怎么做。

【评论(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