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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心动2008 > 第九十九章 方知年少终究只是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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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方知年少终究只是年少

放学的时候,方宁叫余乐去接方微。

余乐诧异的说,“你干嘛去?”

“有人约我。”方宁含糊的说道。

“噢——”余乐瞬间秒懂,起哄的说,“那你赶快去吧,别让人等久了。”

“不要到处囔囔。”方宁咳嗽一声,拔腿就跑。

新城校门口。

榕树下,程曦穿着红色的小马甲,扎了个单马尾,长发垂下来,捧着一本书,正聚精会神的看着。

方宁从学校走了出来,就看到了她了,轻轻地打了声招呼,“我来了。”

俩人视线相对,程曦把书放回书包离,轻描淡写的说,“走吧。”

“嗯。”方宁点了点头,然后两人就默默往前走。

程曦很少说话,大多时候沉默寡言,于是就这样一言不发的背着书包走在路上。方宁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也就干脆没说话。

两人继续前行一段路程,路过新太阳书店,在等红绿灯的时候,程曦突然说道:“四柱路街对面新开了一家小麻辣烫,据说味道挺好的,你要去吗?”

“好啊。”方宁索性跟着她走了。

于是,两人又绕回了岔路口,过红绿灯和斑马线,走了三百米,来到了河岸边,边上是电力宾馆和各类汽车专卖店,当然最多的还是一溜圈的小吃摊子从街头到街尾摆开,颇为壮观。

这里小吃摊子远不是侨联天岳中学能比的,规模更加庞大,各家吆喝,热气腾腾,临水隔岸,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方宁愣住了,他在这个小城生活了这么就,还从不知道这里居然有这么繁华。

程曦也被这盛景吓了一跳,绷着小脸,努力保持往日淡漠的表情,嗯声道:“我也是第一次来……”

“没事。”方宁不经意间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道,“看你这沉着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老熟客了……”

程曦无言以对。

临水隔岸,天色渐暗,灯火阑珊。

对面是滨江北路,沿岸的路灯一个接一个亮起,像荧火般璀璨,碧波大桥上川流不息,车辆仿佛永远汹涌着。

他们这条小吃一条街也亮起了红灯笼,把整条街装点地极为梦幻,也极为世俗。

这里来往穿梭的人都是下班以后的小白领和工薪阶层。

在这个时候,这个地点,对于他们来说,什么没钱没房没车、失恋,房租上涨,家庭负担统统消失于无形,只剩下实现温饱的满足感。

灯影斑驳,几次推杯换盏,又或是五味杂陈,借着酒精麻醉自己,霓虹广告牌下的光晕落下来,一圈又一圈的洒在他们的身上,那些满足于小小温饱的群体,在这个无人问津的时代,渺小而卑微的存在。

“这边有空位!”方宁拉着程曦的手,找了一个有空位的角落坐下去,招呼大妈过来把桌上的垃圾收拾干净。

程曦不着痕迹地缩了缩手,表情有些不自然。

旁边蹿出来一个胖小子,留着寸头,圆脸,年龄看起来和方宁他差不了多少,很熟捻的问方宁要什么?是吃麻辣烫,烧烤,卤味,还是炒米粉……问话之余,余光还偷偷的瞄了一眼程曦。

“你们这有什么招牌小吃吗?”方宁问道。

“有啊!”胖小子笑了一声,指了指霓虹灯广告牌,只见上面写着藕汤老店四个字,他自信的说道,“我们这儿的藕汤特别好喝,用粗陶的吊子炖出来的,排骨炖得酥烂,嫩藕很粉,咬一口,保准色香味俱全,欲罢不能!”

“真有那么好喝?”方宁有些不信。

“不好喝不要钱,五块钱可以盛一大碗。”胖小子笑了笑,拿个本本记着道,“这么冷的天,要不来两碗暖暖身子?”

“行。”方宁又看向程曦,后者微微点头。

“行嘞,老妈,来两碗藕汤!”胖小子吆喝一声。

店内雾气蒸腾,一口大锅炒着炒粉,火苗乱窜,另一口高骨汤炉子烧的正旺,骨头香味弥漫开来,让人闻着都哗啦啦直流口水。

老板娘就是胖小子的老妈,她手法纯熟,握着大锅翻滚,左手撮着味精等调料犹如天女散花一般落进大锅里,再反复反炒几下以后,把炒粉勺上两三盘子,这才用手抹了抹布满油污的围裙,回应了一句,“要不要放小葱?”

方宁吃葱没问题,不知道程曦吃不吃得了,就看向她。

“我不挑。”程曦说道。

“拿多放点小葱和香菜!”方宁喊了一声。

“好勒,等一下啊。”

老板娘应了一声,从橱柜里翻出两只大一号的粗陶碗,返身过来放在锅边沿,撒下底料,另一只手动作不慢,从粗陶的吊子里用勺子舀出炖得酥烂的粉藕,热气氤氲,又一勺子从炉里舀出带肉骨头的高骨汤汁,这下肉、骨、藕、汤全齐活了。

老板娘再抓一撮鲜嫩的小葱撒在粗陶碗上面,鲜浓醇厚,肥润香酥,热气腾腾。

“请慢用!”胖小子身形矫健的穿梭人群端上桌上来,一股浓香铺面而来,让人食指大开。

方宁和程曦交换眼神,点点头,动筷,细细的品味这沿江小吃摊的美味。

“嗝~”方宁吃完一碗,额角沁汗,吃饱以后,长长的打嗝一声,顿感全身血液舒畅。

整个胃充斥了满足感。

周围桌的食客们都在吃着藕汤或者炒粉,微微打嗝声彼此起伏,好评如潮。

程曦喝完最后一口汤,粗陶碗里只剩下几块肉骨头以及一点汤渣底料。

她放下陶碗,满足的点头,微微打饱嗝,似乎觉得这动作有些不雅,脸微红,用纸巾擦干净嘴唇后,就看方宁舔了舔嘴唇,频频回望店内,脸上挂着回味无穷味道。

“走吧。”

“好。”方宁点头。

两人起身,往回走。

一路上,程曦欲言又止,方宁哑然一笑,“你好像有话说?”

程曦张了张嘴,过了很久,才叹气道,“最近我们两个走的很近,这很不好。”

她说完以为方宁会有些尴尬,就偷偷的看了他一眼,结果方宁跟没事人一样。

“嗯?”方宁不以为意的说,“这让你有些心不安吗?”

“那倒不是。”程曦摇摇头,说道:“我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但是在这个敏感时期,还是要注意一下,至少在校内……你懂我的意思吗?”

方宁点头,“明白。”

“跟聪明的人聊天,就是很舒服。”程曦紧绷的脸蛋松了下来。

方宁发现程曦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挺直腰背,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压迫感。

程曦突然又问道:“问你一个深奥的问题。”

“你说。”

“你觉得怎么样是喜欢一个人?”她顿了顿,继续道:“又或者说,如何判断我很喜欢这个人?”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如果换作是我,我应该是想去她的城市,喜欢她的外表和内在,喜欢存她的照片,哪怕拍得很丑的也觉得很好看,类似于情人眼里出西施。”

方宁用一种慵懒的语气说道:“有共同的语言,来得聊,同频,共同的兴趣爱好,不用一句话就能懂,哪怕不在同一个地方,也能所爱隔山海,山海皆能平。”“这是文艺人的喜欢……”

程曦望着他,沉思道:“我在想我喜欢应该是啥样?”

“那你慢慢想。”方宁说道:“要不要考虑多交点朋友,扩大点圈子?”

程曦想都没想,直接摇头拒绝了。

方宁无奈的说道,“你看,你都没几个人,怎么可能会有喜欢的人呢!”

“老实说,像你这种人吧,真的是不太好打交道,软硬不吃,又不爱和人相处,虽说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却没几个相处来的朋友,你这样的,活的太寂寞了。”

程曦出乎意料的没有反驳他,久久无语。

事情也确实如他所说,连她的姐姐程莹,她都不怎么过多的去联系,更可况是外人。

白龙庙小区快到了,程曦指了指前面说道,“我快到了,就送到这里吧。”

“嗯。”

方宁想了想,还是很诚恳地说道:“如果有可能,最好还是有一两位知心的朋友和死党,至少在失意的时候,有路可以走。”

“那我现在,算不算你的死党?”程曦问道。

方宁歪了歪头,他似乎没想过这个问题,在这个明令禁止女生染发戴耳环穿短裙,男生穿拖鞋大裤衩进校园,男女严防死守的时代。

异性之间想要成为谁的死党或者好朋友,那简直是不要太难,毕竟你们走近了,在家长、老师和同学的眼中那就是另外一种关系,暧昧中充斥着叛逆的味道。

方宁点了点头,“是的。”

程曦哦了一声,说,“我进去了。”

“嗯。”

霓虹灯的光晕落下来,一圈又一圈的洒在两人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