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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历史军事 > 成为大清皇帝吧,崇祯! > 第三百五七章 反正是这么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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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七章 反正是这么叫了

“将军!将军!护卫将军!!”

众兵见状惊骇欲绝,急忙互斥左右,得功面目狰狞的捂住脖颈,甲胄间血流不止。

也好在大军涌入城内,敌军退的也快,不然此时反攻,大军必然危急。

黄得功面上满是绝望,以为心头壮志尚未酬便要身死于此,急忙唤来麾下总兵翁之琪,命其在自己死后执掌大军,务必剿灭鞑虏,收复京师,随后晕厥过去。

大军随后在翁之琪的指挥下占领河间府,连连收复河间府下属县镇。

消息传开,高杰称自己当在黄得功伤势痊愈之前接管大将军的职权,有指挥节制四镇大军的权利,并向其余三镇派达命令对他们的进攻路线指指点点。

刘泽清还没缓过来,表面对此没有异议,转头向朝廷递了奏疏说高杰私自揽权,是意图谋反,建议杀高杰全家。

刘良佐是四镇中最落后的,推进速度也是最慢了,根本不理会高杰。

黄得功所部将领皆是愤慨,但得功于病榻之上言明高杰暂代他行大将军之权是好事,随即送信于高杰托付大权,但大将军印信自是没有给出去。

“而得功虽未死,但重伤不能再战,据河间而北望,遭奴三伪王所阻。”

朱由检每天就盯着战报呢,看了也只能无奈摇摇头。

“朕就知道。”

黄得功之前乃是京师卫戍部队总兵官,并加太子太师衔,崇祯是亲眼见过的。

说没有文化就真的没有文化。

是一员勇猛虎将,但在这火器已经几乎成为战场主流的时代,打打农民军还好,遇上火器配比高的,甚至多点弓弩的部队,他的作战风格迟早都得出问题。

更别说三顺王麾下部队火器配比相当高。

好在是身披重甲,没死。

想来负伤之后,他麾下大军的作战方式反而会更稳定。

“注意着点,黄得功不能死,关于他的消息一日一报。”

“嗻。”

屋里站岗护卫的纳兰明珠此时有些懵。

他可和汉话都说不利索的多尔衮等人不一样,他是正经文化人,岳乐都是会说汉话而不怎么会写。

纳兰明珠能说会写,还能作文写点打油诗,其愿望就是拥有一个自己的藏书房,眼下是没几个钱,等有钱了得使劲儿买书看!

而朱由检一个‘朕’给他整的有些懵。

王爷真就不遮着点啊。

这野心这么敞亮的吗?

这种事情不应该藏着掖着吗?这就叫上了?

“明珠啊。”

“啊?啊!奴才在!”

“让岳乐进来吧。”

“嗻!”

只能装作没听见了。

不会会儿,纳兰明珠领着岳乐进来了。

岳乐一路上看着纳兰明珠略感眼熟,但也没在意,知道正黑旗内不少满人,野人野人虽叫着,大清最初也是将其分入满洲之中的。

“英王那儿愿意交多少俘虏啊?”

岳乐跪地打千道:“回王爷的话,英王只愿交三千人。”

“三千人啊。”

朱由检点点头道:“也行,先送过来吗,本王这边筹好了银子就送过去,你就带着粘杆处将人带回来。”

“嗻。”

岳乐转眼又下去了,尤守龙凑过来道:“陛下,微臣就去调银子?”

“不用,人过来了再要三千,到时给了也只发一半,除非俘虏全拿到手了,否则不可能给全。”

说着朱由检咧嘴一笑:“这批银子,朕特许粘杆处押运时漂没一些。”

“微臣不敢!”

“特许!”

边上纳兰明珠眼观鼻鼻观心。

陛下都叫上了是吧。

咱要不要叫呢?

......

黑旗城到关内,相距数千里之遥。

就算朱由检策动盛京的奴隶与黑旗城旧部,以及分居在辽东各地的部族与居民,一直在修造黑旗城往沈阳的大道,并在大道途径的各地方聚落城镇修造驿站。

以此用于黑旗城与盛京的交流往来。

但信息差是必然的。

这就导致朱由检这边才下令将葡萄牙人丢矿坑里,黑旗城这儿的葡萄牙人已经可以争取下矿坑里的月度最佳员工了。

而与葡萄牙人竞争的,是从商船底部捞上来的几个黑人。

初见之时,攻上葡萄牙商船的梅勒章京伊拉奇率军将几个吱哇乱叫葡萄牙贵族商人给拿下,随后攻入船舱之内。

随后一路顺利的抵达底舱。

但底舱略有些漆黑,伊拉奇一边掏火折子一边朝着里头吼,让这些一身花花绿绿跟野鸡似的毛夷赶紧投降,矿场招工就业呢。

结果里头传出阵阵怪叫还有纷乱的脚步。

伊拉奇明明感觉极近,但就是看不着人,点上火折子借着微弱的光只看着黑暗中里头一阵阵人影晃动,模糊间似人非人。

一个剥头皮不眨眼的野女真猛男人都给吓软了。

连滚带爬跑出去直呼毛夷船里有妖魔!

正准备往船舱里塞炸药包进行驱魔。

里头的黑人们自己知道外面纷乱,跑了出来,吓的船上旗丁噼里啪啦先给了一轮枪子儿。

打死一个后见血流一地,伊拉奇这才醒悟。

是人啊。

这才把炸药包的引线掐灭。

“扔海里洗洗!”

把哭爹喊娘的黑人抓出来扔海里泡了一阵,众人发现居然洗不干净,一群人围在海边看稀奇,把六个黑人往海里赶。

黑人在气温依旧零下的海参崴下水扑腾了老一阵子,眼看要活不成了,伊拉奇这才叫人给捞上来。

稀奇玩意儿啊。

必须献给王爷。

但得先将这伙葡萄牙人和黑人送到黑旗城让柴旭发落。

“这玩意儿献上去赏赐少不了吧!”

伊拉奇满心期待。

柴旭一看,昆仑奴,黑番鬼嘛。

对大明百姓来说是稀罕。

物以稀为贵嘛,在大明南方据说一个卖五十两银子呢,五十两已经能在一些小城买一间小院了。

但对陛下来说可算不得稀罕。

许多小国番邦喜欢献这个,高矮胖瘦的黑人都见过了。

别说大明了,就是早几个前朝,送到宫里图个稀罕,还能唱歌跳舞展现下音乐天赋,但朝贡进献多了就看腻了歌舞,宫里养着无用就不收了。

渐渐的就市场下沉了。

先是权贵再到官员,然后就到地主手里了。

《太平广记》:‘到天坛南,适遇一昆仑奴,驾黄牛耕田。’

《明太祖实录》:‘洪武五年九月乙巳朔,南海盗黑鬼为乱,诏广东卫兵讨之。败其众于马鞍山,又败之于浪淘觜,生擒黑鬼及伪都督元帅等三百七十余人,斩之。’

《贤博篇》:‘役使黑鬼,此国人贫,多为佛郎机奴,貌凶恶,须虬旋类胡羊毛,肌肤如墨,足趾踈洒长大者殊可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