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一轮圆月如皎洁银盘挂上天穹。
熹微月光下,一道黑影悄然穿梭在瓜田荫苗之间,阵阵海风拂过,掀起一片片枝叶。
“吱吱~”
黑影忽然停住脚步,似乎被什么东西惊扰到了,回头向四处张望。
忽地,一柄闪烁着寒芒的钢叉在它眼中逐渐放大。
“噗!”
钢叉狠狠穿透那黑影的脖颈扎入沙地,鲜血顺着尖端流淌而下,溅落了一地的鲜红。
“吱吱~”
那黑影并未立刻断气,而是发出一声声悲嘶,挣扎不断,鲜血从喉咙喷涌而出。
另一边,十米开外,一名项带银圈的小少年从茂密的瓜丛中站起,拍了拍身上的草屑。
一击毙敌,他并未自傲,而是看着眼前凭空出现的一行字……
【技能:飞叉(小成),熟练度:53→56/100,熟练度+3】
——肉眼可见的看着自己变强,多是一件美事啊!
收起面板,少年满意的将钢叉拔出,从身后取出麻绳将那偷瓜猹捆绑结实,动作娴熟的挑在钢叉上。
瞧瞧,这就叫专业!
少年叫张闰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这一生只是迅哥儿笔下被旧社会压垮的顺从者。
但事实上……不出意外的话,该出意外了。
在他九岁那年,后世穿越者孟可带着金手指占据了这具身体。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优秀青年、奇点孤儿院派往诸天万界的杰出代表,他理所当然的觉醒了金手指。
虽然这金手指不能像路胜兽那样喊‘深蓝,加点!’,但它可以让自己的每一滴汗水都有收获。
一个可以看见自身数据的系统面板,以及穿越世界时被赋予的紫色天赋:勤能补拙!
多好的天赋,不逆天改命、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都对不起这次穿越机会。
刚开始,孟可企图利用这个天赋去读书,在清末考个秀才或者举人。
可事实证明……在清末想要科举真的不是只靠勤奋就行的。
钱、背景、人脉、天赋、努力、际遇,最多只能缺一样。
孟可呢?
呵呵,他只有一项勉强能符合。
读书不行,那就经商吧,至少能够衣食无忧、实业兴国。
当他把一些后世的经商思路透露给父亲张富庆后,这位思想传统的老男人立刻就让孟可知道了什么叫信仰大融合。
左手符水,右手佛珠,头上还用朱砂画着符印。
张富庆花了一家子两个月的口粮,才请来两位大师为儿子驱邪。
不得不说,这两位大师还真有点‘功力’,差点真把孟可给送走了。
想撇开父亲单干,可年龄还没手指头多的黄口小儿又怎么能在这吃人的世界上混得开呢?
小儿持金过闹市的下场……
没办法,只能放弃经商的想法了。
初从文,半年无果;改从商,险些丧命……
孟可若不是知道现在是清末,还以为自己在宋代杂记《杨一笑》的世界里呢。
穿越一年,一无所成,堪称穿越者之耻。
不过,这样也好,这些经历虽然很惨,但也磨平了他自以为是天命主角的傲气。
所以孟可选择了一个比较稳妥的道路。
习武!
有几招庄稼把式打底,再配合着远比同龄人壮实的身躯。
这次的决定总算不那么遥不可及,半年下来,他已经能在数头凶兽(猹)的围攻下从容应对,并且抽空完成反杀。
进步很快啊,距离楚霸王的‘万人敌’水准只差亿步之遥。
孟可收回思绪,抬腿迈步,离去,他已经习惯于这样的生活。
“这次的猹比上次那头要重二两。”
中年汉子站在月光里接过儿子递上来的猎物。
这是闰土的父亲,张富庆。
“爹,你都不称一下的吗?”
闰土放下钢叉,一屁股坐在男人脚边。
男人闻言,抬手将猹挂在墙上,笑骂道:“就你爹这双手,一掂一个准,最多差个一钱左右。”
闰土嘿嘿一笑,倒头躺在床榻上,没有反驳。
无他,唯手熟尔。随手掂重量,这是老爹吃饭的活计,确实不可能出错。
“你睡吧,下半夜我来守,顺便把这猹给收拾了。”
张富庆看着儿子疲倦的样子,说道。
“嗯!”
他确实有些累了,低声回了句,直接闭眼,和衣而睡。
刀刃从猹的脖颈伤口刺入,往下划开……
血腥味顺着海风灌入瓜棚,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就在孟可将睡未睡、迷糊懵懂之际,张富庆已经将猹给收拾好了。
夏日炎热,身上汗拿着蒲扇乘凉
“………”
伴随着岸边水浪的潮水涌声,他似在自言自语低声道:
“等明年,我送你去武馆习武。”
“嗯!”
“嗯?”
很快,床榻上的闰土反应过来了。
“爹,去武馆干嘛,村东头的老猎王武艺也不错啊!”
“呵,老李头庄稼把式而已。”
张富庆将扇子丢给自家儿子。
孟可接过扇子扇了扇,满不在乎的说:
“老李头是庄稼把式,但你儿子又不是废柴,就算是庄稼把式,我也能给练出个天下无敌。”
就像迅哥儿在《少年闰土》文中写的那样,张富庆是真的十分爱闰土这个儿子。
虽然孟可才来一年多,但作为孤儿的他,早就把张富庆当做自己的亲生父亲对待。
“然后呢?像老李头儿子那样,让洋枪一枪打死?”
张富庆头也没回,淡淡地反问道。
这一句话噎得孟可无话可说。
这半年来,孟可明里暗里向村里有些名望的猎户、老农学习庄稼把式,这些个见多识广的老大爷也没听说过还有飞檐走壁的功夫。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啊,更别说枪子了。
再过些年,7.62mm面前,众生平等。
练武在这火枪时代确实没前途,但谁让他家落魄呢?
练武已经是改变命运的最好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