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团座,兄弟们可都看您的了!”孟烦了阴阳怪气的道。
龙文章高声道:“孟连长,你的连长被撤了,降为上等兵!”
王重道:“我瞧他们也是去机场方向,咱们走快一点,不用十分钟,就能赶到他们前边。”
龙文章微微颔首,再度看向孟烦了:“孟上等兵,你又升职了,现在你是我的传令兵,不许离开我一巴掌能扇到的地方。”
“告诉兄弟们,前边有一小撮鬼子等着咱们过去把他们吃了,让兄弟们全速赶路,务必争取在十分钟内赶到日军的必经之路上进行埋伏。”
“我先去探路。”王重撂下话便再度退入林中,龙文章立即组织人手,开始加速赶路。
十分钟的路程,在龙文章的鼓舞之下,只花了八分钟的时间就赶到了。
埋伏的地点是王重早已观察好了,龙文章把炮灰们分成两队,安排在道路两侧,迷龙和使野鸡脖子的崔勇,一人一边,扎好口袋,静等鬼子上门。
等了不到五分钟,前方就传来动静,不用龙文章提醒,众人便自发的屏气凝神,将早已拉栓上膛的枪瞄准前方。
不一会儿,枪声就响了起来,王重猫在旁边,全然没有出手的意思,全程连枪都拿出来,只静静地观察着众人对日军的围剿。
王重心里很清楚,他就是再厉害,也没法带着所有人冲过日军的阻碍,把他们都带回家,想要回家,他们自己就得支棱起来,鬼子不会站在那里让他们杀。
而有了昨天王重的铺垫,鬼子在这群炮灰们心里,已经不是那么不可战胜了,尤其是王重好几次连枪都没动,只用刀就解决了好几个鬼子。
轻重机枪扫射,其余众人开枪射击,子弹铺天盖地的朝着路上的日军倾泻而去,化作一张巨网,将所有的日军全都笼罩在内。
伏击的地点是王重特意选的,两侧土坡略高,道路在中间的山坳上,几乎是另一个口袋型的山谷,只要两边架上枪,中间的鬼子,除了挨打之外,根本就没有还手的余地,连个隐蔽藏身的地方都没有。
不到两分钟,战斗就结束了,看着山坳道路上横七竖八的鬼子尸体,炮灰们脸上尽皆露出笑容,那是扬眉吐气的笑容,浑身跟着也松泰起来,一直以来,压在他们心头,宛若梦魇一样的鬼子,如今被他们自己给撕碎了。
“鬼子也是肉长的,中了枪也会流血,也会死!没什么好怕的。”
“只要咱们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就能打赢小鬼子!”
龙文章端枪站在土坡上,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下去打扫战场,而是又开始拉拢人心,有了刚才的胜利,现在他说的话可比先前有分量多了,众人看向他的目光也慢慢发生了变化。
王重扮演的,不过是个探路的斥候角色,在众人眼中,方才这一场伏击战,主角可是现在站在土坡上这位发号施令,意气风发的团长。
打扫完战场,众人便继续朝着机场而去,越是靠近机场,溃兵就越多,相对而言的日军也越多,众人遇上的溃兵,全都是正在被日军追杀逃窜的溃兵。
龙文章带着人三下五除二解决那些个追击他们的小股日军,然后三言两语就把这些溃兵们哄得晕头转向,加入了他们的队伍。
一天下来,众人跟打了三次伏击,两次攻坚战,好在有王重这个斥候在,纵使是攻坚战,龙文章也早早安排妥当,再加上王重这个神枪手压制对方的机枪手,大大减轻了龙文章他们的压力,几乎没付出什么代价,就拿下了日军的阵地。
龙文章也借着接连几次胜利,一点点的收拢溃兵,等到傍晚,众人来到机场附近,炮灰们总人数已经突破四百,有了大半个营的人马。
就是武器和装备少了点,虽然从日军手中缴获了不少,但弹药却还是有限。
“前边就是日军阵地了!”龙文章的面色罕见的凝重起来,如今还是傍晚,透过望远镜,能够看见前方的情形。
周遭的树木不知是日本人砍的还是英国佬砍的,沙袋堆成了一片连绵不绝的防御工事,也不知是英国人修的还是日军修的,要是英国人修的,那他们可就把自己给坑了,因为现在占据这些防御工事的,是日军。
那些防御工事,也成了日军攻打机场的助力。
周遭还有一圈铁丝网,将内外隔绝开来。
“现在怎么办?”阿译紧皱眉头,有些不知所措,虽然已经见过了战场的危险,但时间终究还是太短,还不足以让这位才刚刚接触战争的军校毕业生成长起来。
王重道:“前边至少一个中队,人数或许不如咱们,但装备绝对比咱们精良。”
日军的一个中队,比国军的连人数多上不少,但又比营级少一些,包括一个19人的中队部:有中队长,执行官,3个军士,4个卫生员,军官的勤务兵,司号员,8个通信员;3个54人的小队,共181人。
装备也远比国军要精良,步枪139支,轻机枪9挺,掷弹筒9具。有时会加强2-4挺重机枪甚至1-2门九七式90mm轻迫击炮或92式步兵炮(由营拆解支援到连)
日军既然想要攻打英国佬的机场,炮火绝对不会少,所以除了掷弹筒之外,很有可能还会有大口径的火炮。
“鬼子人数不少,这种攻坚战可不好打,除非······”
王重话还没说完,龙文章就接了过去:“除非等到天黑,咱们从他们屁股后头悄悄摸过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王重点头道:“不错!”
“我可以带着不辣他们,当突击小队,先摸上去,解决日军的岗哨!”
龙文章道:“把迷龙带上,再多带点手榴弹。”
“等到迫不得已再开枪,然后让迷龙用机枪,我们用手榴弹撕开一道口子,进入战壕。”
四目相对,目光交汇,二人的想法出奇的一致。
“就这么办!孟传令兵!”龙文章话音刚落,一瘸一拐的烦啦就已经到了他身边。
“传话下去,让大家原地休息,吃饭喝水,养精蓄锐,等天黑以后,咱们就打过去,掏鬼子的屁股!”
经过今天一天的无数战斗,龙文章已经在这群炮灰们心中树立起了极高的威望,对于他的决定,炮灰们没有一个怀疑,全都是无条件的服从,除了过分聪明的孟烦了。
王重没说什么,走到不辣几人身边,一边拆解手中的三八大盖,一边说道:“天黑以后,你们几个跟着我,咱们先摸上去,把日军的岗哨给解决了。”
众人都没说话,但却都下意识的点头。
擦好自己的枪,重新组合完毕,王重招呼起迷龙来:“迷龙,你的机枪拿过来!”
“来了!”迷龙迅速起身抱着机枪来到王重身旁,把机枪递给王重。
“仔细看好了。”王重接过机枪,提醒迷龙一句,当即便开始拆解起机枪来。
迷龙手里的机枪可不是原着中他拿的捷克式,而是从日军手中缴获的拐把子,是歪把子的进阶版,采用了捷克式的弹夹式装弹方式,可以说是二者的混血产物,威力和稳定性都远胜于它的前身歪把子,是日军在1936年之后才研发出来,推行全军。
看着王重熟练的把拐把子机枪的部件一一拆卸下来,将上面的污渍用布擦拭干净,一边拆还一边给迷龙讲解,随即便是组装。
对于迷龙而言,机枪拆接倒是不难,跟着王重学了两天,虽然每天学习的时间加起来也就个把小时,但也差不多了,就是重新组装对于迷龙而言,还有点难度。
其实也不怪迷龙,这两天每天都要跟日军缴获七八次,还要时时刻刻提防警戒四周,免得中了日军的埋伏,精神高度紧张之下,自然也会影响学习进度。
时间就这么一分一秒的过去,夜幕渐渐将领。
林子里的炮灰们,也在进行行动前最后的检查,子弹是否已经上膛,弹仓是否压满。
王重和龙文章对视一眼,便将手一挥,率先弓着身子窜出林子,不辣、蛇屁股、要麻还有迷龙、豆饼几人紧随其后,一行六人,飞快就冒着到了山脚下,王重走在最前边,紧接着是不辣和要麻,然后是迷龙和豆饼,最后是蛇屁股。
早在刚才天黑之前,王重就已经提前观察好了上山路径,以他那敏锐的感知,不说二三十米,至少十米之内的任何风吹草动,是绝难逃过他的耳朵的。
六人一路摸索着前行,很快就到了铁丝网跟前,目标也出现在他们眼前。
王重拔出腰间两把刺刀,凝神静气,手起刀落,众人只觉得刀光一闪,王重再抬手一推,铁丝网已经被开了个方形的大口。
“这也行?”
蛇屁股的菜刀也用的挺六,可直接用刺刀切开铁丝网,别说蛇屁股了,迷龙和不辣他们也都是第一次见到,尽皆震惊不已。
几人穿过去的时候,还不忘侧头看上几眼铁丝网被切开的位置,只见切口平整的好像量过一样。
后头的龙文章见王重几人钻过了铁丝网,当即大手一挥,端着枪躬着身子,率先摸了过去。
炮灰们就像一群悄无声息的幽灵,行走在黑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