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等来这一天,我心情很复杂,既高兴又悲伤。
因为她离开了。
我抱着她的身体,感受着那渐渐凉下去的温度,渐渐僵硬的皮肉,我不觉得心冷。
似乎是因为听到了一个不错的消息,她说:我们会有来生。
尽管凛冽寒冬,在初雪融化的时候,她的尸身也会腐烂。
我不允许有除了我之外的一切活物碰触到她。
于是,我在我们的家院前挖了个洞,把她埋了进去,在上面种上了粉色的郁金香。
每年生日,我都会在这里待上一天,给自己做一碗长寿面。
味道没有她做的好。
为了活着,我延续了五十个年头,吃了整整五十碗。
在她离开的两年后,我亲手埋掉了那项研究,抹去了一切痕迹,建立多家连锁慈善机构,赚来的钱除去开销都花在了慈善事业上。
世人都说我是一个真正的好人。
可谁又知道,在此之前我做慈善的目的不过是为了找寻适合的活体投入研究。
而在此之后,为的不过是履行约定,做尽善事,等待着来世能与她相见。
做慈善的目的从来都不是为了救赎,更不是拥有一颗怜悯的心。
在七十四的这年冬天,我坐在院子里,坦然的等待着死亡的到来,临闭上眼时,我看到了,淡粉色的郁金花开了。
是她最喜欢的粉色啊。
——
杰思敏自述篇。
她这一生都在追随一个人,渴望得到那个人的垂帘,回眸看她一眼。
结果注定无望。
追随了他整整五十几年,她想,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可是为什么临走前,他也不肯多看她一眼。
是了,记忆中他的目光只给过一个人。
那是她从未拥有过的温柔。
一直渴求着的温柔。
算了,能看着他咽气也算解气了。
可是,眼前为何一片模糊?
人老了,眼也花了。
唯有她最为清楚,那是什么。
这个男人都最后都没有放过她。
五十年过去,他最挚爱的那个人俨然化作一堆枯骨。
她遵循了他的愿望,将他们合葬在了一起。
翻上了新土,种上了淡粉色的郁金香。
听说,这是那个她最喜欢的颜色。
做完一切,她关上了院子的镂空铁艺门,些许年头了都有些掉漆了。
老旧的东西才值得人怀念不是。
大门落上了锁。
门外停了一辆黑色的商务车,似乎是来接她。
车上下来了一老头子,看身影挺熟悉的,那是谁呢?有些记不起来了。
“姐姐,我来接你了。”
哦,是她那爱闯祸的弟弟啊。
不对,这个印象是在四十年前,现在的他啊,不复从前,有了作为男人的担当,有了妻女,有了需要守护的家。
而她呢?似乎这一辈子都没能留下来些什么。
这样可不行呢。
于是,在寿终正寝的前几年,她走了许多国家,拍了许多的照片,夹在明信片里寄给了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在写收件人邮编的时候,她忽而抬头看了眼蓝天白云,心想:这样就算在这世上留下痕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