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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明人不说暗恋 > 第7章 比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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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沈曦纳闷地问“那怎么,到了现在,在学习上,你就没了那股劲儿呢”,夏九嘉没有回答。对年级第一名说“我有几门缺考,其实没那么差”没有意义,因为夏九嘉非常清楚——简直是再清楚不过,在年级第一看来,后边没有多大区别。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口头讲“我也许比你还强”十分幼稚可笑,何况夏九嘉也并不知道他是不是比沈曦强。期中还有二十几天,到时就会水落石出。现在只能憋这口气。

打完一架,两人慢慢往学校走。

沈曦其实还没吃饭,但他琢磨着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万一水晶皮冻自己回去路上又被那群混混拦住打呢?于是掉头往来路走,双手插兜,还挺潇洒。

走着走着,夏九嘉脚下突然一顿,“唰”地扭头,看向迎面路过的一个女生。

“嗯?”沈曦也扭头,“水晶皮冻?”

他顺着夏九嘉视线看去,发现一个短发女生正抬着一辆自行车走路,估计是r中初一初二的走读生,不用上晚自习。只见她一只手十分费力地死死握着车把中间,另一只手四根指头在努力提着后边车座,让自行车光用前轮在地上走。她明显十分吃力,咬着嘴唇,每走几步便要停下休息一会儿。

“……”夏九嘉走过去,问,“要帮忙吗同学?”他眼睛往下一瞄,发现女生提着后边车座的几根手指已经勒紫。

“啊……”对方将车放下,“我自行车上个星期被人偷走了,刚才在别处看见,就给偷回来,正想送到修自行车的地儿开锁。”自行车是红色,不过因为雨季刚过,车座上面套着一个又一个的带沃尔玛小菊花logo的塑料袋。

夏九嘉点头沉思:“这样……”

“我有照片。”女生说着,掏出手机解开锁屏,找到照片给二人看。照片上面还是夏天,女孩骑在自行车上。

“修车那地儿很远。你一女生……”夏九嘉顿了两秒,说,“我帮你抬过去吧。”说着他便动手,接过车把、车座。他觉得这女生也就十二三岁,自行车几十斤,还挺沉的。

女生:“……哎?”

“不是,”沈曦问,“水晶皮冻,这……你认识?”

“不认识,顺手帮忙。”

沈曦睁大眼睛。

女孩也有点儿懵,好像没有想到有这么好的人。

夏九嘉拔脚离开,沈曦跟在他的身边:“快上晚自习了,等下回去来不及的。”

“你先回去,来得及的。”

“我不。”

“……”夏九嘉说,“我等会儿跳墙,赶趟儿。”学校有后门,连着后边的小市场,但是常年不开,学校要求所有学生都走正门,于是谁想去小市场必须先得绕学校四分之三圈。

沈曦说:“那我等会儿也跳墙。”

两人默默走了一会儿,沈曦发现修车铺子还是很远,挤夏九嘉,说:“我来抬吧。”

“不用。”

沈曦左手却是覆上车把中间,正好盖住白白软软的夏九嘉的手,说:“撒把。”

沈曦的手温温热热,比别人要大上一圈,几乎整个覆住下边夏九嘉的手。因为要握把,沈曦五指一收,便将夏九嘉的攥住,感觉身边少年细腻的皮肤就好像锦缎一样。夏九嘉一愣,沈曦也一愣,两人对望一眼,沈曦又过去提自行车的后座。夏九嘉默默抽出两手,将车交给沈曦。

很奇怪,夏九嘉想:沈曦人贱嘴毒,但十分奇怪,每一次他需要帮忙……总是沈曦在他身边,比如拔军姿晕倒、被蚊子叮包,再比如被混混拦住,还有现在……真是一种奇妙的缘分。

将车扔在修车铺子,两人没做停留,掉头就往学校里赶。

路上,沈曦十分不可思议地问:“水晶皮冻,你人也太好了吧?”

“举手之劳而已。”

沈曦看了一眼旁边的人。

“沈曦,”夏九嘉难得讲一串话,“你学习厉害,打架也厉害,什么都厉害,好像不大需要别人。但是,在这个世界上面,不是人人都是这样,总有些人需要帮忙。又不费事……让别人轻松一点,不很好吗?”

夏九嘉也真这样想。作为forever的第一,夏九嘉觉得,自己或多或少在受上天一些恩惠,那么,他也应该帮助上天完成使命。他们的存在,不会只是为了自己。

他平素骄傲,不爱讲话,不是因为看不起谁,而是对着同班同学不知该说什么——势均力敌的两个灵魂间的交流可遇不可求,于是更加喜欢看书读报。

沈曦也难得地并没有杠,愣愣看着夏九嘉。

夏九嘉又说:“你也不用……过于张扬。”不用用“怼”显示自己聪明强大。

沈曦还是偏头看着夏九嘉。

阳光已经黯淡,十分温柔地洒在水晶皮冻的脸上,为他黑亮的眼睛点上一缕暖光,给他长长的睫毛也镀上一层金色,很好看。

他又瞅了一会儿夏九嘉,觉得这个水晶皮冻……特别有意思,特别带劲儿。

人好,甚至烂好,但并不软弱。

啧,还好看。

白、嫩、软、滑、q弹,像水晶皮冻。

虽然成绩差了一点……

走过学校后门前的奶茶铺时,沈曦闻着店里炸鸡柳的香气,忽然迈不动腿,说:“我还没吃饭。”

“……还没吃饭?”夏九嘉有点惊讶,说,“我请你吃吧,想要什么?”

“炸鸡啊。”

“好。”夏九嘉把脑袋贴在窗口上看,招呼店长,“店长,一杯原味奶茶,一个炸鸡柳,麻烦快点,谢谢!”

店长给力,很快便将东西从窗口中递出。沈曦提着,到了后门,将吃的给夏九嘉,一个冲刺,两手抓着栏杆,起跳,“蹭”地一下踩上将近一人高的横置金属栏杆,翻身越过。

夏九嘉毕竟练过,虽然身体不如沈曦,倒也算十分灵巧。

没有想到,r中教导主任忽然间鬼魅般出现!

惨,平时跳墙都没事的!!!

教导主任是个秃头,少数几根头发被十分小心地梳理到了脑后,露出一张大脸还有锃亮的脑门,吼:“谁准你们跳栏杆的?!!为什么跳栏杆???”说完,指着沈曦,“你还不穿校服!!!不戴校徽!!!”r中要求学生必须穿着校服,而沈曦只是随便披了一件外套,还穿着牛仔裤。

教导主任看看沈曦,又说:“还敞着怀!流里流气!!!”r中也不允许学生敞开外套。

一向懒得解释,沈曦吊儿郎当:“因为想回学校。”

“你不知道不能跳墙???”

沈曦说:“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

沈曦说:“因为我傻。”

“胡扯!!!”教导主任怒道,“你在哪个班???”

“哪个班?不知道。”

“……”教导主任气晕,转头死死盯住夏九嘉,“你说???”

夏九嘉琢磨着,沈曦是因为自己才落到这个田地,他爱玩儿就玩儿吧,于是叹气,也用软软的声音道:“我也不知道。”

沈曦扭头看夏九嘉的脸。

“!@#¥%……&*()!@#¥%……&*()”教导主任骂了一顿,但也没有因为“跳墙”这个事情当真大动干戈,只是最后指着沈曦的背影说,“你就是个流氓!!!”

两人绕过四分之一圈的操场,走进教学楼,还没等进高一六班的教室呢,又来事儿了。

也不知是哪个家伙看见九嘉在“打群架”,直接告到r中整个高一年级的主任那——r中上晚自习时,班主任一般不在。年级主任堵在门口,一看见夏九嘉,便叫他到办公室去讲明事情经过。

夏九嘉问:“晚自习呢?”

“晚上一会儿不要紧的。”

“等等,”沈曦说,“我和你一起去。”

夏九嘉问:“你和我一起去?”

“嗯。我是目击者嘛,还是参与者哟。”

“……那好吧。”

到了年级主任的办公室,沈曦直接一顿逼逼:“之前那次约架,夏九嘉没去,还给告老师,今天就被堵了。他完全是正当防卫,我还过去帮他打了。那就是一群混混,您还不知道么?”

夏九嘉也不卑不亢,温和地讲述了事情全部经过,他的态度也十分地有说服力。夏九嘉条理清晰,在讲述的过程当中沈曦一直默默听着,时不时地补充两句“对”“对”,一唱一和,让人感到无从反驳。

沈曦成绩年级第一,虽然很神奇地,除了班主任语文老师莫名其妙地觉得他有桀骜不驯的文人风骨之外,英语老师烦他,数学老师烦他,物理老师烦他,化学老师烦他,地理老师烦他,历史老师烦他……也毕竟是年级第一。

教导主任不认识沈曦,年级主任却是认识了的。

年级第一出来作证,老师也真不能怎样——总不能为了几个混混,把沈曦也通报批评。

于是事情揭过。

…………

两人回去上晚自习,沈曦垂着自己脑袋,用牙签扎着鸡柳,一块一块慢慢地吃。

这个晚上真是发生好多事情,水晶皮冻打小混混,水晶皮冻帮小女生,一会儿大狼狗,一会儿小奶狗,十分神奇。虽然……仔细想想也才过去一个小时,但是……有些东西好像正在变化。

仿佛一滴颜料猛地落入碗中,颜料渐渐荡漾开去,将原本无色无味的清水染上一点绮丽的色彩。

英语老师娓娓念着英文句子,好听的声音回档在教室里边。

她说:“这句……shefesleepduringthesleep,是指睡着,fall加上一个情况,意思就是某人进入某个状态,fallill就是生病,fallbehind就是落后,fapart就是……谁能再给一个例子?”

沈曦毫无意识,呆呆地看着英语老师。

英语老师杨娟总有一种错觉,就是她上课时,只要谁抬头看她一眼,就说明那个人想要回答问题,而她性格则是十分体贴,一定会帮对方达成心愿。这样一来,根本没有人敢抬头看老师,全部死死盯着课本,只有沈曦在直直注视着。

杨娟知道沈曦第一,立刻看着英俊男生,说:“沈曦,举个例子?”

沈曦一晃神:“嗯?什么?”

杨娟说:“刚才讲到,fall加上一个情况,意思就是某人进入某个状态,fasleep就是睡着,fallill就是生病,fallbehind就是落后,fapart就是……你来,再给一个例子。”

沈曦还是呆呆的,虽然已被封为r中学神,此刻却是什么都想不起,只无意识地将他头脑当中猛然间跳出来、并且一直挥之不去的那个短语讲了出来:“fallinlove……”

“行。”杨娟重新看向全班,“fallinlove,陷入爱情。好,与此类似,还有get加过去分词。get加过去分词与be加过去分词基本相同,但是,be过去分词通常表示一般动作,而get过去分词则多用于表示动作变化……比如,getdressed……谁能再给一个例子?”

还是只有沈曦呆呆看着上面杨娟。

确认过眼神,是想答题的人,杨娟便又叫他:“沈曦?”

沈曦收眸,想了半天,又是什么都想不起,吭哧半晌只说出个:“getmarried。”

“行。getmarried,结婚。”

两堂英语浑浑噩噩,直到放学,沈曦还是处在一种奇妙的情绪当中无法抽离。旁边的人收拾书包,飞速跑走,嘴里说着“沈哥再见沈哥再见”——晚上时间紧迫,安众他们都赶着回宿舍玩耍,沈曦却是伸着长腿,默不作声,只是咬着吸管,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喝水晶皮冻给他买的奶茶。

夏九嘉也没离开,低头在验算题目——他想写完全部作业再回寝室。夏九嘉并不熬夜念书,也不做额外习题,回寝室以后喜欢看看杂书。

同样没有走的也有一些同学,教室里面零零落落散布着人。

沈曦蔫蔫地,喝奶茶。

忽然,一颗珍珠堵住吸管。

他嗦了半天,还是没有能吸上来。

顽固。

看来吸是不成的了,沈曦皱眉:只能吹了。

在塑料杯子里边不大好用力吹,施展不开,于是沈曦便把吸管拿出杯子,腮帮一动,鼓足了劲儿,“呼”地一吹,像发射炮弹一样,立即便把那颗珍珠怼了出去!!!

那颗珍珠“嗖”地一下,直直飞出,粘在了……沈曦前桌夏九嘉白色的校服衬衣背上。

沈曦一愣。

黑色珍珠刚从奶茶里面取出,带着晶莹,要落不落,在白色中好像雪地里面一颗惹人注意的珍贵石头。

“……”这样肯定不是办法。沈曦轻轻伸手,小心翼翼地将那颗珍珠从夏九嘉衬衣上面摘了下来。

珍珠在他拇指、食指之间,好像有着热度,十分灼人。

沈曦低头看了半天,好像魔怔了一般,抬头看看四周同学,确定没有人在注意自己之后,捏着那颗珍珠,缓缓送入自己两片嘴唇之间,用舌尖用力抵着,而后细细嚼碎,咽入腹中。

隐秘当中带着一丝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