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那么正式,我穿这样跟你搭配吗?”
他一本正经:“有钱的是老大!冯丰,我现在傍着你这个款姐,哪怕你批一条麻袋我也不敢说什么的。毕竟,钱比人更美,不是吗?”
她眨眨眼,哭笑不得。
他看看她那身休闲服,色调搭配其实很是不错,挽着她的手臂就走:“别啰嗦了,这样已经蛮好的了。你天生丽质,穿什么都好看,行了吧?”
好话谁不爱听?
两人在市中心到处乱逛,吃烧烤小吃、冰淇淋,又去看电影,吃爆米花喝桔子水喝咖啡……李欢来到现代这么久,几乎也从未如今天这样,和冯丰真正以情侣的身份,做这些又无聊又新奇的娱乐,但觉很是快乐,时间又好打发。
直到傍晚两人在一家高级餐厅里坐下后,李欢才叹道:“这个世界还真是不错,花很少的钱能买到很多快乐……”
冯丰翻了翻餐单,现在这个地方,可不是花很少的钱了买到快乐了——需要花大价钱了。她默默估算,两个人消费下来,怎么也得上四位数了。
悄悄瞪他:“所以我就说没必要来这种地方嘛,花许多钱,也未见得就更快乐。”
“你懂什么?少钱的地方有廉价的快乐;可奢侈的地方也有别样的气氛。你总不能一辈子都土里吧唧的在苍蝇馆子里消磨时光……”
她不甘示弱:“许多小市民一辈子本来就这么过的?”
“那你是小市民吗?”
“我本来就是!”
他慢慢悠悠的:“可朕不是啊!”
她好生震惊!
套用历史书上的话来说——真的是阶级局限性作祟,这人,任何时候都忘不了自己的出身,猛不冷地,他又会记得自己的皇帝身份,没落贵族心态一览无余。
“小市民自然有小市民的乐趣!!!可是,有些事情,就得在合适的环境,合适的气氛下才行。”
这人,就喜欢穷讲究,没法。
小提琴的声音在饭厅里流淌,四周静悄悄的,用餐的人都很文雅,本来它的私密性也很好。冯丰东张西望地看自己这一隔间的盆栽挂花,一盆一盆地垂下,都是同一的紫色系,很有点浪漫的风情。
她想,这里收费那么贵,其实并不在于它的酒菜,而在于它的环境。
这个社会,很流行买椟还珠。
菜一道道地上来,李欢是行家,点的菜都恰到好处,符合二人口味。今天逛了一天,虽说垃圾食物吃了好些,但终究还没正经吃饭,二人也不客气,立刻大吃大喝起来。
到上甜点时,冯丰已经吃得很饱了,靠坐在椅背上,用手将一点垂下的柔嫩枝条拉在自己脸上,凉凉的,满是生命力的感觉。
桌布已经换成了另一色漂亮的花纹,点了一支同色系的玫瑰蜡烛,幽幽的光,散发着淡淡的玫瑰香味。
冯丰微微闭上眼睛,饱了就觉得困,正要叫李欢走人,早点回去睡觉,却听得他温柔的声音:“丰,睁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