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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历史军事 > 国士 > 第1172章 两个士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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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

我叫果园,山东济宁人……其实也不对。我俗家名字叫狗剩,黄狗剩。在宁乡军中的名字,或者说法号叫果缘。

我已经不是和尚了,我是一个火夫,专门给人做饭的。俗话说,大旱三年,饿不是厨子。

阿弥陀佛,我终于吃到肉了,也不用去偷看邻家小媳妇洗澡了。军队有的是肉食,每月还有一元钱的军饷,有了钱,可以大大方方去嫖,虽然佛爷我现在对那事也没有什么兴趣,可饮食男女,生理需要,每个月那几天都扛不住。

听部队的战友说,别的军队都没有军饷,以后的部队甚至连饭也吃不饱。咱们宁乡军每三天吃一顿肉,打仗的时候甚至可以敞开了吃,能够在这里当兵,也算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我之所以加入宁乡军,还不是因为建奴入侵山东,那是在崇祯十几年……哎记不清楚了,具体是哪一年也不重要,反正那个时候我已经是个大和尚,师娘或者说舅妈也去世了。

那一日,我好端端地和舅舅正在瓷佛寺里念经,突然就有一群拖着辫子的强盗闯了进来,到处乱翻抢东西。出家人对身外之物也不怎么放在心上,他们要什么自拿去就是了。况且,这些蛮子手上都带着明晃晃的兵器,可惹不得。

当时,我和舅舅就吓得浑身发抖,盘膝坐在蒲团上,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阿弥陀佛,这些强盗实在太无礼,也带穷痨了,什么都要,蚊帐衣裳,缸子里的米一样不落都带走,甚至连庙里的那尊瓷佛也打碎了,看里面是否藏有金银。该死的,如果里面藏有金银,我和舅舅还当什么和尚,早就还俗去享福了,还至于这么多年连块肉都没吃过?佛祖也是,怎么不将这些恶徒给收了。

不过,他们将瓷佛给打碎,那不是敲了我跟舅舅的饭碗吗?没有了佛像,将来善男信女还拜什么。他们不来,咱们的香油钱又从什么地方去着落。

舅舅就看不下去了,念了一声佛,试图上前理论。可那些恶徒也煞是凶猛,其中一个又瘦又小的贼子提起刀来,唰一声将把师父给砍成了两截。那血淌了一地,好多,好红。

杀了舅舅,那小恶鬼大约是杀发了性,提起刀子又要朝我头上砍来。

可怜我一个小和尚,平日里走路都异常小心,生怕踩死了蚂蚁,又如何抵挡得住。眼见着就要死在他们手上,去西天佛祖那里报到。一个恶贼从外面进来,看他模样好象是个当官儿的,大声喝道:“何满,你他娘也就这本事,连和尚也杀。佛门重地,也是能够轻易亵渎的,还不快滚出去?”

这才救了小僧一命。

那小恶贼一看就是从修罗地狱里出来的,浑身都是舅舅的血。他却不肯离开,反提着手中刀子恶狠狠地盯着那个军官看,似是一眼不发,就要把刀子砍到自己官长身上。

那眼睛竟然是绿色的,就好象是受伤的恶犬。那凶狠的模样,观世音在上,小僧是一辈子也忘记不了的,每天夜里,一想起他,其中就会起无名业火,平白减了两年的修为。

其他几个贼子看那什么何满和长官就要起冲突,忙一涌而上将何满抱住,劝解了老半天,才在庙里放了把火,呼啸一声走了。

等到他们离开,看在倒在血泊里的舅舅,我想哭,心中就如同被人用锥子刺了一样。一个大活人,怎么说没有就没有呢?

可就在这个时候,我想起舅舅曾经说过的话:人的肉身不过是一具臭皮囊,总有腐朽的一天,该走的时候就得走,没有什么好挂念的,亲人也无需悲伤。我若是圆寂,你不许哭,不许流一滴眼泪。

火熊熊燃起来,烤得身上好疼。我不住地伸出手去想把舅舅那被劈成两片的身体接在一起,可除了弄了两手的血,却没有丝毫用处。

实在是被烤得经受不住了,只等得跑出寺院。也好,这把火正好将舅舅的尸骨火化了。

等出了寺院,放眼望去,整个大地到处都是烟柱,但凡住人的村庄都在冒着火头,到处都是惨烈的叫声和哭喊声。

后来,我才知道建奴大军已经到了山东,正在四处烧杀抢掠,就连济南城也被他们围得水泄不通。

在外面坐了半天,等到第二天火熄下去,在灰烬里扒拉了半天,总算找到了舅舅的骨骼,又用手在师娘的墓边挖了个坑,将舅舅埋了进去。

等到安葬好他,我才想起是不是应该做个法事超度他老人家的亡魂。可惜小僧学艺不精,却不知道该怎么搞。没办法,只能在《金刚经》中找了些合用的句子,什么“东方之心不可的,西方之心不可得,南方之心不可得”什么“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胡乱地念了一气。

心中实在是太悲痛了,痛得几乎无法呼吸。

又过了一天才有了些精神,庙已经烧了,再不能再这里呆下去。

这个时候我才想起回家,是啊,已经多年没有回去过,也不知道爹娘兄弟姐妹们还好吗。也不知道他们是否还记得起家中的小四,喜欢光屁股四处乱跑的小四?

于是,就那了一根棍子当拐杖寻了方向走去。可这一路越朝前走,心中却是害怕。沿途到处都是废墟,再看不到一个活人。只成群的乌鸦在天空盘旋,然后轰隆一声落下,啄死着路边和沟渠里的尸体。那些尸体无一例外是死于建奴才刀下,很是妇人的尸体身无寸缕,显然是在死前遭受了极大的痛苦。

按照佛家的说法,遇到路倒,都应该挖个坑埋了,好让亡魂入土为安。

可是我已经饿得走不动了,再说尸体实在太多,也埋不过来。罢了,由他去。

等到回到家,家已经不在了,整个村子都已经变成瓦砾堆,别说活人,就连乌鸦也看不到一只。至于父母兄弟们,也不知道去了那里,或许都死球光了。

说来也奇怪,此刻的我并不感到任何的悲伤。也许,已经被饥饿和沿途看到的万姓死亡折磨得麻木了。到现在,我已经没有任何一个亲人,真正的变成了一个出家人。

我跪在地上,扯了三根草当做香,朝老屋的位置拜了拜,算是向父母做最后的告别。

还是没有悲伤,但泪水却忍不住涌了出来。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天随舅舅离开老家的情形,雾是那么的大,娘送了一程又一程度,送得我都快不耐烦了,不住挥手让她回去。

那时候的贫僧是多么的幼稚,甚至还来不及仔细地看上母亲一眼,将她的容貌牢牢地记在心头。

那次离开,竟成为永别。

接下来的日子,我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过的。就那么懵懂地到处走着,累了就在路边迷瞪一会儿,渴了就喝路边沟渠里的水,饿了就吃扯点草根书皮,也不管是什么滋味,直接朝嘴里塞。

后来建奴大军撤退了,听说是被宁乡军给打败了,正沿着大运河向北,经天津卫方向出关回辽东,山东又迎来了太平。可惜山东一地已然残破,到处都是流民,都在朝一个方向涌去。

我也知道再在野地里乱走也不是法子,瓷佛寺回不去了,不如跟着流民走,看能不能寻个日子还过得去的寺院投靠。

就这样,我进了济南府地界。本打算进济南城去碰碰运气,城中寺院众多,左右能给我一席立锥之地。可就在这个时候,济南戒严了,到处都是山东军设置的路卡,没有路引,一个人也不放过去。

本来像我们这种做和尚的也不需要路引,靠着一个度牒天下哪里都去得。可惜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出家四年,做得不过是野和尚,名字根本就没有录入僧录司的名册,度牒这种东西自然也是没有的,想来舅舅也没这牢什子。

于是,我就和成千上万的流民一起留在了长清县,瑟缩着身子蹲在街边。进退不得,饿得两眼看到天女散花,真好看啊,跟当年村头刘大嫂一样漂亮。

真在这个时候,人群中突然起了骚动,所有人都大喊着:“去西门,宁乡军施粥了!”

听到有吃的,小衲也顾不得看天女,提起精神跟着大伙一通走。到了西门,看到外面的空地上支起了十几口大得吓人的铁锅,等着吃稀饭的难民排起了无头无尾的队伍,小僧忙掏出怀里的木碗排上了上去。

等着吃饭的时间是如此难熬,半天才动一动,没得叫人无名火起,妄生嗔念。

队伍旁边刚好有个长案,有两个军汉坐在案后计算钱粮。两人应该是没有读过什么书,打起算盘的手指僵硬得令人发指,半天也算不出一个准确的数字。

于是,其中一人就骂起娘来:“直娘贼,老子也不过是在酒楼当过一年跑堂,如今却叫我掌管伙房,负责这一百多号人的吃用。偏生这军中规矩又大,每一粒米都要精确到极处,少了一颗,当官的就要将你查成傻吊。奶奶的,防贼似的。做了这么多事还被人如此看待,憋屈死我了。老子已经向上头申请了,直接到一线部队去当兵,这地方呆着也没个意思。”

另外一人苦笑:“陆火头,军中就是这规矩,天大地大,规矩最大。”说着,他叹息一声:“火头,你识字,身子又结实,早晚是要到一线部队带兵的。你到是爽利了,却要将我留在这里烧火弄饭,真真叫人羡慕啊!”

那个姓陆的火头显然是被另一人搔到痒处,心中高兴,连声道:“算帐,算帐。”

可这事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却难。两人算了半天,得出的数字和上一回却又差得天远。

两人傻了眼,手拨算盘珠子,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小僧在旁边看得发笑,这也太简单了点吧,不过是一道简单的四则运算,只需看一眼立即就能心算出来,还用得着算盘?

听到我的笑声,其中一人喝骂道:“你笑什么?”

我当时也不知道是着了什么魔,插了一句嘴:“七百六十三。”

陆火头:“什么?”

小僧伸出手指在算盘上噼啪地打了一气,道:“本次施粥,应拨白米七百六十三斤。”说完,又自作主张提起笔在帐薄上写下了这个数字。

那陆火头眼睛一亮:“好字,你读过书。”

“读过。”我点了点头。

“以前做什么的,怎么到了这里,要去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

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陆火头问这句话究竟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主要是因为饿得实在太狠,脑子已经不够用了。本来我想说自己是个和尚的,想了想,当现在连个度牒也无,野和尚一个很没面子。就回答说流民一个,见大家都朝这边来,于是就跟了过来,想去济南城里讨生活,家里的人都死球光了。

陆火头眼睛大亮,一把将小僧从队伍里提出来,喝道:“就你了,当兵不?”

阿弥陀佛,佛家不能杀生,当什么兵啊?当然,这几日也不知道有多少老鼠蚂蚁之类的生灵祭了小衲的五脏庙。可那也是超度,但当兵可是要杀人的,杀人不好。

就摇头:“不当兵,在下胆子小,没办法拿武器杀人。”

“去你的,你能读书识字,字还写得这么好。可是个宝贝疙瘩,哪个不开眼地肯让你在前面厮杀,那不是浪费人才吗?”陆火头哈哈大笑:“依你这手字,怎么也能做个书办书记,前程可比老子还大,将来你说不定还要感谢洒家呢!”

还没等贫僧拒绝,陆火头就大喊:“给他弄点吃的,看他饿成这鸟样,估计也撑不了几天。奶奶的,弄了这么个人才,怎么着也该给老子记上一功吧?”

看到热腾腾的馒头和肉汤,老衲根本无法拒绝。那肉汤里还有一大块肥肉,这是我第一次吃肉,实在是太鲜美了。那种享受,西天乐土大约就是这样吧!佛在灵山莫远求,灵山自在汝口头。

只可惜那块肉实在太油腻,下来之后我足足拉了一天肚子才恢复过来。

吃了东西,我才精神起来,道:“我不当兵,当兵实在是不好啊!要不,我当火夫吧。在下别的本事没有,做菜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

“什么,你要当火头,这不是糟践自己吗?”陆火头大声叫起来,一脸的不可思议。

不过,小衲心志坚定,反正是不能加入军队的,那可是要掉修为的啊!

接下来,陆中秋和军队的官长又劝了几次,可小僧还是不肯松口。他们大约是劝得烦了,加上吃我做的饭吃顺了口,也就默许我呆在军中做起了火头兵。

就这样,我就在宁乡军中呆了下去。背了一口大锅,从山东到淮安,再到扬州。又去了凤阳河南,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天下会如此之大,世界会如此精彩。加上又不为生活担忧,感觉这样的日子过得也算不错。

这样过一辈子,也是好的。至于修行,一饮一食,起行坐卧都是历练,在哪里不是出家?

另外,陆火头终于如愿地到卸了火头一职,当作战部队当了个管队。后来牺牲在和秦军的战场上,听说阵亡的时候很勇敢,很壮烈……哎,死生无常,众生皆苦,何日能够解脱?

再另外,扬州之战我军获取一场空前大捷。如今,建奴多铎部已经被几路大军死死围住,覆亡只在朝夕。可就在这个时候,听说南京那边有个叫阮大铖的兵部尚书过江来了。此人不是个好脾气的人,面相凶狠阴鸷。不过,此人却是信佛的,喜欢茹素。

于是,我就被侦缉厂送到他身边,做阮尚书的厨子。去的时候,梁满仓还交代了,如果阮大人那边有事,立即将消息传回来。

这不是让小僧做奸细吗,哎,没办法啊,吃得是宁乡军的粮。再说,侦缉厂的人实在烦人,如果不答应,也不知道会被他们怎么折腾,只能去。

阮尚书一吃小僧弄的菜,心中满意,就见小僧写得一手好字,非常喜欢,就问小僧以前是不是读过书?

小僧回答说,没有进过学堂,书倒是读过几年,都是跟师父学的。

阮尚书又问什么师父,我就将自己的来历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阮大铖一听说我当过和尚,心中吃惊,又问了几个佛学上的问题,好在这些东西舅舅以前也讲过,照他以前的教授答话就是。

阮尚书听问,满意地点了点头,说:“果然是有些学问的,尊师应该是个大德高僧,难怪能够培养出你这样的佳弟子。依你这手柳公权来看,想必是临摹了真迹的,也不知道你是出自哪一座名刹?”

“瓷佛寺。”

阮大人一呆,显然是没有听说过。

小僧心中好笑,什么大德高僧,舅舅算什么高僧。和香客计较起香油钱来比商贾还恶劣,吃酒凶,打老婆也凶。至于真迹,真有柳公权的真迹,估计他连和尚也不当了,自己卖了钱去当地主,岂不逍遥快活?

对了,阮大人这次来扬州,好象并不是督导各镇大军对建奴作战,他好象也不感兴趣。实际上,他也指挥不动各路兵马,索性也不费这个精神。

阮尚书一到扬州之后也没进城,就派侍卫到处提人,设了公堂审讯。城中各路兵马的将官和相干官员都被他审得一脸死灰。对了,看他的意思,好象是要搞史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