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万没想到,叶冲猛然扑了上来,用戴着手铐的双臂紧紧箍住他的身子,张开锋利的牙齿在他的脖子上狠狠咬下!
啊!
谭耀宗大惊失色的呼喊一声,这一刻的恐惧甚至超过了深入骨髓的疼痛。
叶冲身后的两个警察看到这一幕全都惊呆了,三秒钟之后才冲了上去,拼尽全力才拉开他。
叶冲顺势甩头一扯,谭耀宗的脖子上赫然多了一块触目惊心的伤口,连皮带肉被生生撕扯下去,鲜血一下子便溅了出来。
叶冲一屁股坐回自己的座位,脸上挂着诡谲的笑容,嘴里一下下嚼着谭耀宗的皮肉,鲜血顺着嘴角不住往下淌。
呸!
他一口吐掉杂碎不堪的皮肉,用手抹了抹满是鲜血的嘴巴,冷冷的道:“你的肉真特么难吃!”
谭耀宗一手捂着伤口,一边惊慌失措的后退,两腿一软竟被自己绊倒在地,“你是个疯子,你是个疯子……”
“你说对了,我就是个疯子,神州的法律规定疯子是不可以判处死刑的。怎么样,是不是很失望啊。谭耀宗,知道我为什么没杀你么,因为我想留着你慢慢玩,你一定没见过非洲荒原上的狮子吧,哪怕最凶猛的狮子在捕捉猎物之后大多数时候都不会吃了他们,而是用它锋利的爪牙去一下下撕开它的皮肉,直到最后刨开它的内脏,相比一口咬死猎物,它们更喜欢眼睁睁的看着猎物在垂死挣扎中死去。我就是这样的人,我很想亲眼看到我的敌人从高潮到绝望的样子,对你也不例外。”
谭耀宗倒在地上全然忘了疼痛,在叶冲残暴的目光下,他感觉自己正在遭受炼狱之火的鞭打,那种感觉甚至比死亡来得还要可怕。
“咣”的一声,门外冲进几个警察,看到屋子里的场面时都是一惊。
几个人架起惊恐万状的谭耀宗出了传讯室,临出门之前,他虚弱的眼神还定定的望着叶冲,那样子就好像一只小羊羔跪下来用祈求的目光望着手拿屠刀的主人!
当然,叶冲只不过是给他一点儿小小惩戒,咬掉的也不过是硬币大小的皮肉,但即便如此也足够给谭耀宗带去一生的阴影了。
到了这时,其中一个为首的警察怒不可遏,先是简单询问了情况,狠狠给了那两个警察几个耳光,随后来到叶冲面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高高扬起了拳头。
但他的拳头却迟迟没有落下,他慢慢低下头去,就发现对方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挣开了手铐,正紧紧握着自己的喉咙!
他呆呆的看着断裂的手铐,一颗心顿时凉了下去,无力的放开对方衣领。
叶冲淡淡一笑,伸手拍了拍他的脸蛋,“你是个聪明人。”
那人咬咬牙关,“给……给他换一副手铐。”
经过了这一场风波,终于到了上庭的时间,叶冲换了副手铐,在四个法警的看押下出了传讯室,逶迤着走过几道走廊,最终来到法庭的审判席上。
由于他涉及重大刑事案件,所以审判席是封闭结构,狭小的密闭空间里连玻璃都是防爆的。
尽管如此,隔着玻璃还是能将庭上的状况一览无余。
审判席自然坐着法官和副审官,公诉席上的公诉人穿着检察官的制服,辩护席上赫然便是许梦琳的御用律师唐建明。
这时,唐建明也刚好看向他,叶冲笑眯眯的对他做了个“ok”的手势,唐建明则摇了摇头长叹一下,金牌大律师的风采荡然无存,显然对这场庭审并无任何把握。
观审席坐满了许多陌生面孔,也不知里面有多少是化妆改扮的狗仔队卧底,对此他根本不在乎。
只是在这些人中间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此时此刻当一个人面临这样的境地,心中不知道会掺杂多少滋味儿。
但至少他在这些人中间至少还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那就是许梦琳。
尽管女人穿着一身不起眼的素衣,显然不是为了来夺人眼球,但还是很容易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女人看上去依旧笃定,只是显得更加憔悴,脸色更加苍白,她慢慢抬起头来刚好和叶冲四目相对,刹那间叶冲被来自女人的某种信号软化的一塌糊涂。
他本想给她传递一个无忧的信号,但到这时他已觉得没有必要,许梦琳不是傻瓜,她对一切自然有她自己清晰的判断,任何信号都不可能左右她。
也许,在她眼中,自己已经死得妥妥的。
然而,他很快才知道自己想错了,因为他从对方的目光中得到的不是绝望,而是信心!
那是一种即便已被烈火焚身,她却依旧觉得你一定可以浴火重生的信心!
叶冲心头一震,也许许梦琳早已绝望,但无论她有多么绝望在这一刻还是要把信心传递给他。
于是,他冲着那个方向微笑着点了点头,在场上百人没有一个能明白他们之间的交流,但他们两个人只要彼此明白就足够了。
在这个世界,山川草木皆有灵,但眼神能说话的,只有人!
但事实上他又觉得有些负担,说实话他一方面不想跟自己有交集的任何人过来,但另一方面如果他们不来的话他又会多少有些失落,人总是这么矛盾。
他扫视一遍并没看到陈惜弱,之前那妞种种异常表现还一度让他以为改变了对自己的想法,原来到头来自己的生死在她眼中无非又是一次法律的胜利。
这一刻,他笑了,只不过笑容中有些复杂,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现在开庭。”法官宣布。
被告人叶冲,男,某某年某月某日出生,临时身份证号:……被捕前系海天市精英中学实习教师,户籍地:某某某某。
某某年某月某日因涉嫌谋杀罪被海天刑警队依法执行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海天警察总署依法执行。
本案由海天刑警支队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叶冲涉嫌蓄意谋杀罪于某某年某月某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某某年某月某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叶冲,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叶冲,系海天精英中学实习老师,在某月某日晚上于木棉岛香水酒吧开枪杀害一名成年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