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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其他类型 > 穿越大秦三岁半 > 第63章 子婴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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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婴压根没想到什么动作整齐划一。

他早上起床忘记喝水了,坐下才发现有点渴。

还好他大父发现了,给他倒了一杯水。

那自然就准备拿起来了喝啦。

但是这会偶像包袱一吨重,只得慢吞吞坐端正了,再端起茶来,

学着扶苏平时喝茶的样子准备喝。

这慢吞吞的动作,正好等到嬴政给自己都倒好了茶,才端起茶杯来喝。

所以在朝臣们看来就是动作整齐划一,很有他们陛下之风啦。

嬴政自然也注意到了底下朝臣的诧异样子,

虽然他觉得这纯属巧合。

不过,今日过后,子婴类他的名声只怕就要传出去了。

传出去就传出去。

他嬴政的孙子像他,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当时扶苏传出仁义之名,一点都不像他,才把他气得要死。

难道不是因为朕对你们太仁义了,才让你们敢传这种话的吗?

所以他直接忽略了他们的诧异样子,让冯去疾把人先招到咸阳,见见再说。

顺便给他安排一场考核,看看他学识怎么样。

字写得怎么样,以及对秦律了解得如何。

如果都还可以,就可以先给他安排一个博士当当。

正好子婴前面狮子大开口要一百个博士,还多多益善。

那就都给他安排过去。

想到这,嬴政看了看子婴。

接收到嬴政的眼神,子婴觉得他大父是准备把这人推给他试用来着。

这人如果真有真才实学,子婴当然不会拒绝。

但是,这个厚葬之风,他还是觉得应该提前说道说道。

父母在世,就应该好好奉养,这是理所当然的。

过世了,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好好安葬也没什么好说的。

就是陪葬金银什么的就没必要提倡了吧。

这除了能帮父母招来盗墓贼还能有什么益处?

要知道,两千多年后,连夏商的墓都能给你挖出来。

还有什么是那些摸金校尉不敢干的。

说起来摸金校尉这个词,传说还是曹操封出来的。

传说东汉末年,曹丞相打仗没有钱了。

想起自大周起,皇宫贵族们都有厚葬的习俗。

那墓里必定陪葬了不少好东西。

你说这好好的金银,埋地里,闲着也是闲着,多可惜。

不正好可以借来给他用用嘛?

于是他就组织了一支专门的盗墓队伍,给他们设立了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的正式军职。

专门负责盗墓取财,以补贴军饷。

由于曹丞相打仗很很有一手,常常让军队神出鬼没的出现。

所以还传出了他能招阴兵来打仗的传奇故事。

。。。。。。

既然是要招到学宫当老师预备役的,学识什么的子婴其实没有太高的要求。

反正初期就是教一些目不识丁的黔首,和还没开蒙的小豆丁识字。

而且,入职之前他是准备进行一下入职培训的。

教材都得用新的隶书,大家都没有学过,都是重新开始学。

学的快的就可以早早的从岗前培训班毕业,去正式入职大秦学宫。

学的慢的就多学一期。

实在学不会的就退回给他大父,让他自己的臣子自己带去。

想到这,他准备亲自到冯相面前向他打听打听这方琦的孝名就只是因为厚葬父母得来的?

还是有其他事迹?

子婴跳下龙榻,瞬间就消失在桌案后面了。

子婴:。。。。。。

嬴政:噗~~~

群臣:。。。。。。

子婴听到笑声,立刻转头,气呼呼的瞪着嬴政。

嬴政一派威严帝王的正经模样,反问子婴道:

“怎么?”

“哼!”

子婴不理他,轻轻的哼了一声下去找冯相说话了。

子婴今天算是第一次清醒的来参加正式的朝会。

没想到大秦的朝会还有些出乎他的想象。

比如大家上朝是坐着的,当然不是坐地上,而是有一个席子垫着。

皇帝的区别只是,他坐得更高,坐榻更大。前面还有一个大大的桌案方便他查看奏折,还有放一下茶水。

所以这会有个流行词叫“坐而论道”。

说明这会官员的地位还是比较高的,帝王和朝臣还是彼此尊重的。

很难想象发展到清朝,听到皇帝的传旨都要跪在小太监面前听的地步。

子婴蹬蹬几步走到冯相面前,先向他行了一礼,才开始向他打听方琦。

“他是哪里人士?”

“这孝道都传了哪些事迹?”

“今年多大了?”

“娶妻生子了嘛?”

“他给他父母陪葬的多少金银?”

吧啦吧啦。。。。。。

冯相:。。。。。。

冯去疾如今是大秦的右相,真正算得上是帝王底下第一人。

就算是上朝,嬴政看到他来也是站起来点头示意的。

所以子婴跑到他跟前行礼,他也没有什么不自在的。

稳稳当当的坐着回了子婴一礼。

然后就听到了子婴连珠炮一样的一串问题。

他忍不住看了李斯一眼,这能说会道的嘴巴莫不是得了李斯的传承。

李斯当然是和冯去疾坐一排的,只是冯去疾居右,他居左。

看到冯去疾和子婴一齐看过来,他只朝子婴点了点头。

示意他接着听冯相介绍。

“殿下是担心他的孝名是假的吗?”

冯去疾直接问道。

“嗯嗯。”

子婴萌萌点头,是的。

总感觉能传到丞相耳朵里面的孝名有些不靠谱呢。

“臣之前已经派人去汉中郡探访过了。”

“这位方琦在当地还挺有名的。”

“不止是对父母孝道,对同乡也帮扶良多。”

“他在汉中发现了一种神奇的虫子,分泌出来的白色油脂裹上灯芯能经久不息。比油灯更明亮,更少烟。”

“他靠养殖这种虫子,创造了不小的家业。

因此才能传出他厚葬父母的事迹,至于有没有陪葬金银?

估计是有的。”

“之后,他还带领同乡们一起养殖,如今已经闻名于汉中郡中了。”

“郡守听到这个事情,认为他是一个不错的人。”

“可以为朝廷所用,就把他举荐到了我这里。”

子婴听他的描述,已经震惊得瞪大了双眼。

什么陪葬金银,他已经毫不在意了。

反正他自己的钱,他爱埋就埋吧。

重点是这种虫子啊!他分泌白色的油脂!白色的油脂能点燃!

明亮,少烟!

这不就是白蜡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