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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 《鹏城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讨论会议

郭荣常听后,无奈地摇了摇头:“唉,现在政府部门人手严重不足,想要推行那些复杂的民主公开办法,真是力不从心啊,不过未来我们有比较多的执行力量之后,可以逐步引入公众参与的制度,让土地资源配置更合理透明。”

秦奕点了点头,又抛出问题:“目前条款里对外资有像‘协议出让’‘五免五减半’等特权,但对国内资金却没有类似的条款,我理解这个条款是想大力引进外资,但这会不会导致我们之后的发展过度依赖外资了?”

郭荣常神色凝重,缓缓说道:“只对外资做出优惠这也是暂时没有办法的事情,目前我们的内资企业大部分都还是由政府的指令性计划主导,也就是说他们的钱其实不是从市场上赚来的,而是我们政府划拨出去的。”

“当下国内的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的阵痛期,去年国企补贴已占财政支出 23%,要是我们再给内资企业优惠,财政压力会进一步加大,极有可能导致财政失控。”

“而外资这边的钱是从外面进来的,给外资企业免几年税、便宜出让土地,就相当于‘请人投资帮忙盖工厂’,我们自己还能赚点外汇,缓解外汇紧张的局面。”

稍作停顿,郭荣常继续补充:“从国际产业转移的窗口期特征来看,亚洲‘四小龙’正处于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港岛电子制造业向内地转移的窗口期也就 5 - 7 年,时间紧迫。所以在这个节骨眼上,用超常规的优惠政策吸引外资,能抓住难得的产业发展机遇……”

他又在风险防控的制度考量等方面讲述了设计这个制度的原因。

一直静静倾听的周希舞这时开口了:“荣常你说的这些理由都很实际,不过事情是会发展变化的,暂时内资的效率和合规性确实比不上外资,但这并不意味着一直比不上外资,所以我觉得我们还是要提前考虑一下后续条件成熟了之后要怎么恢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也是。” 郭荣常说道,“我先把这一块记下来,后面动态调整。”

“还有……”秦奕接着又在土地市场调节机制缺失导致出让金固定且长期不变、?生态保护执行细节未明确可能导致其流于形式、鹏城土地资源地质条件与港岛相比有较大差别、建立动态监管土地资源变化的数据库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这么一大堆内容抛出来之后,在座的各位政策制定者对秦奕都有些刮目相看,来自港岛大学的章五常教授笑道:“小秦这个企业家和我们这些做理论研究的人视角确实不太一样啊!这些东西在执行层面确实是值得注意的地方。”

他跟周希舞和郭荣常建议道:“我觉得我们后续讨论政策在确定了宏观方向之后,也应该引入一些一线相关人员讨论,完善一下这些执行层面的细节。”

“非常同意。”郭荣常说道,“我觉得后续人力充足了之后,可以组织更多维度的政策讨论会议。”

两周后的《鹏城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政策讨论会议上,秦奕同样是发表了一系列相关的建议。

在制度设计方面,秦奕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设计细节问题。

首先《条例》在股权结构方面优先股设置粗糙,未区分表决权与分红权,会导致股东权利保护不足的隐患,其次条例里也未要求上市公司公开财务信息,易滋生内幕交易和欺诈行为,最后在执行层面对企业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等行为也缺乏有效制约机制。

在操作性与配套措施,他又指出了一些像是如资产评估标准、股权转让规则未细化,后续执行中必然频繁出现争议的问题,另外因为鹏城目前缺乏专门的商事法庭和监管机构,违法成本低会导致很多人铤而走险。

最后他也在国际经验进行本土化方面进行了一定的建议,如《条例》里面参考港岛《公司条例》确立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地位与股份发行机制,引入“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架构,但这与“党委领导一切”的政治理念有所冲突,最终会导致董事长由政府指派而决策效率低下。

改革办的众人在经历过之前的土地改革会议之后,也都对执行细节有过一定程度的考虑,所以这次在秦奕指出相关问题的时候,他们也都有所准备,纷纷将自己的解决方案分享了出来。

负责股权结构板块的陈教授率先发言,他条理清晰地说道:“关于优先股设置的问题,我们可以制定补充细则,明确在重大决策事项上,优先股股东仅享有分红权,表决权集中于普通股股东,但涉及优先股权益的特殊事项,优先股股东则拥有相应表决权。”

“如此一来,既能保障股东权利,又能平衡公司决策权力结构。”

紧接着,负责财务监管方向的财政局局长站起身来,神色认真地说道:“针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公开这块,我们目前也计划建立一套强制披露制度,要求股份制公司定期、详细地披露财务报表、经营状况等关键信息。”

“并且引入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披露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虚假信息,立即予以重罚,以此杜绝内幕交易和欺诈行为。”

说到对虚假出资、抽逃资本行为的制约机制,经验丰富的董日成清了清嗓子:“我建议设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企业注册及运营过程中的资金往来都要接受严格审查。一旦发现有资金异常流动,相关部门即刻介入调查,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在操作性与配套措施方面,国资委成员积极回应:“资产评估标准和股权转让规则,我们打算联合行业内的专家、学者以及资深从业者,共同制定一套详细、可操作的规范指南。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争议,设立专门的调解仲裁机构,确保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能及时解决。”

关于商事法庭和监管机构的缺失,一直专注司法建设的司法局局长接过话茬:“我们已经在筹备建立商事法庭的前期工作了,从人员选拔、场地规划到流程设计,都在稳步推进。”

“并且我们也在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的监管经验,筹备组建专业的监管机构,全方位提升监管效能。”

最后,面对 “董事会中心主义” 治理架构与 “党委领导一切” 理念的冲突,改革办的一把手周希舞沉稳开口:“在公司治理架构上,我们可以探索一种创新模式,在坚持党委领导的大原则下,将党委的政治引领作用与董事会的决策职能有机结合。”

“董事长可以不由政府指派,但需设立党委监督小组,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过程,确保公司决策既符合市场规律,又遵循党的领导方针,提升决策效率的同时,保障公司发展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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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鹏城褪去了夏日的酷热,却仍带着一丝黏腻的温热,海风裹挟着咸湿的气息,从广阔的南海一路吹来,轻拂着大街小巷,此时正值台风季,海边时常涌起层层叠叠的海浪,波涛汹涌,仿佛在酝酿着一场未知的风暴。

两周前,鹏城市政府正式对外颁布了经过全面完善的《鹏城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

与此同时,凭借经济特区立法权精心制定的《鹏城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业已经过鹏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获粤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正式生效施行。

这两项重要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在鹏城乃至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与热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