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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播间观众的热切关注下,周云的声音还是和往常一样淡定。

“不要着急,刑事案件急不得,您把整个情况都说说,强拆是怎么拆的,谁拆的,您儿子当时是怎么发生冲突的,都说清楚。”

直播间里,这位网友一开口,顿时观众们都有点惊讶。

因为对方的声音听起来像是一个老人,最起码六十往上的那种。

不过现在也没人说什么,大家都在那里静静地听着。

“周律师,我家是宁城市大山县的,应该是两年前吧,我们住的那里说是要拆迁了,本来都高兴,结果后面发现,给的钱根本不多……”

这也是现在很多人的错觉,都以为拆迁还是和以前一样,拆了就能一夜暴富。

但很现实的一点是,经济下行,很多地方的经济都有问题。

以前拆迁的那些能给很多钱,那是因为以前房价高,现在的房价和以前根本没法比,所以也就导致现在的拆迁也给不上价。

给不上价,那些拆迁户肯定不会满意。

一些地方还是老一套的做法,不同意,那就是刁民,直接强拆!

只不过你现在看不到这类型的新闻而已,仔细去搜的话会发现,还是有的。

直播间里的老人还在说着,案件说起来很简单。

拆迁的补偿她家不接受,于是对方就开始强拆,强拆的过程中,老人的儿子孙伟涛,四十八岁,在几个人把他强行带离的时候忍不住反抗了。

并且反抗的时候手里拿了一根拖把。

反抗的结果是强拆人员里有三人轻伤,孙伟涛自己也是轻伤。

大概情况了解了,周云开口道:“后面是怎么判的,中间你们请过律师吗,具体是怎么样呢?”

老人开口道:“当时请过一个律师,那个律师让我们积极赔偿,让我儿子认罪认罚,说是这样能少判两年。”

“而且我们要是不闹事的话,拆迁的钱也能稍微多给点。”

“我们当时就听对方的话,赔了很多钱,最后说是妨害公务罪,判了三年。”

听到这里周云好奇道:“那既然都认罪认罚了,而且也已经服刑两年,那您现在找我是干嘛呢?”

老人的声音中透露着无奈:“周律师,之前我们就觉得不服,他们给的钱太少了,而且说拆就拆,我们连反抗都不行,凭什么啊!”

“只是那会没办法了,律师,还有其他那些人都劝我家不要再纠缠了,再纠缠下去可能判的更多,认了就行。”

“但现在不行了,我家孙子毕业出来要考警察,但是现在人家说,他爹犯罪了,他是不能考警察的,政审什么的过不去。”

“没办法了周律师,所以才找到你……”

明白了,虽然这个老人说的有点乱,但周云还是听懂了。

之前就觉得不服,但那会不服也没办法,只能是认命。

再加上那么多人都在劝,只要认罪了就可能少判两年,种种原因之下,稀里糊涂的就认罪了。

这类型的案子都是小案子,周云可以百分之百确定,基本上孙伟涛认罪后,法院那边直接就走刑事速裁了。

至于说判了三年,这个没法说,如果真的按照刑法来看,孙伟涛在反抗过程中是持械的,持械这是一个从重的情节。

结果到了现在,孙子要考警察,这又被逼的没办法了。

老人那边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我家儿媳妇早早的就没了,我们俩把孙子拉扯大,就想着让他有个好前途。”

周云开口道:“您老别太着急,现在因为我也没看判决书,所以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我这边有个问题想问一下您。”

律师是绝对不能轻信当事人的话,这是前世多年执业的经验!

很简单的道理,不管是谁,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把自己说的好一点。

不信你去看,真的是这样,现在网上小作文满天飞,基本上都是这个情况。

涉及到自己的问题了避而不谈或者避重就轻,只是抓着对方的问题说。

平时倒也罢了,但是这些人在找律师的时候也这么做,问题就比较严重。

律师和医生是很像的。

找医生,结果你不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医生,人家医生怎么给你诊断。

律师也是如此,不了解案件情况,根本没法去做。

周云这边已经开口道:“我就问一个问题,当时强拆的时候,拆迁的钱有没有给您家打进去啊?”

直播间里的观众们都有点懵,这是什么问题

很快便有人在直播间发弹幕:“这问题问的有点离谱了吧,这年头拆迁咋可能会提前给钱呢。”

“就是啊,就没见过提前给钱的……”

魔都这边,周歆瑶也有点奇怪,她虽然也是学法律的,但也没明白周云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

老人很快道:“没有,钱根本没给,刚刚我和您说过,就是那个事之后,当地那些人和我家说,不要再闹了,可以稍微多给一点钱。”

“周律师,那个时候你说我们有什么办法,房子都拆了,也只能答应,人家说不答应就去起诉吧。”

“可是家里根本没钱,没办法起诉,所以只能是答应那个要求……”

周云的声音响起:“哦,那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强拆之时对方是没给钱的。”

“我看直播间里很多人不理解,我大概说一下,一个合法的强拆,必定是先补偿,再拆迁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注意,这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必须得先补偿才行!”

这是很重要的一点,虽然现实中很多地方的行为……对吧,都知道,但有规定在,那就能用这个规定。

就像是被诟病了无数次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一样。

现在的劳动仲裁越来越多了,以至于很多公司都已经把“是否仲裁过”当做是重要背调,这就说明一点,这法律放在那里,那肯定是有效果的。

最起码比很多人说的废纸要强很多。

“确定了这个问题,那案子暂时就有思路了,罪名是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那我们就从这个公务入手,如果说,这个公务是违法的,那它还是不是公务呢?”

“如果连公务都不是了,那这个行为是不是就不算妨害公务罪了呢?”

话音落下,手机前的周歆瑶顿时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