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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权势巅峰:从纪委开始 > 第二百一十六章 死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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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死得其所?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去补习班的朱宇航回来了。

看到陈启明,不宇航开心的不行,一个劲申叔叔为啥没来?

陈启明解释说,申叔叔有事,等忙完再来看他。

让陈启明很欣慰的是,朱宇航也换上新衣服、新书包手腕上多了块小天才手表。

离开朱家,陈启明不由得想起朱传龙。

在他看来朱传龙也算死得其所,毕竟为了自己最爱的换来了美好的生活。

就算朱传龙活着,朱宇航的生活能改变吗?

答案,不言而喻。

回去的路上,陈启明问潘白宇,“你说,生命的有意义吗?”

“生命当然有意义。”

潘白宇只能出了答应并没有给出理由。

……

转天一早,徐浩的尸检报告就完成了。

陈启明仔仔细细看了两遍,结论是,外伤性脑出血。

除了结论之外,还有关于伤情的描述,这些都是刘秦明没有写到。

尽管两份报告的结论差不多,可给人的感觉却天差地别。

尤其是对外伤的描写,多处挫伤大面积皮下组织出血,这已经说明死者生前后到过殴打。

“谢谢,太谢谢你了。”

陈启明分享给徐浩一个大大的拥抱。

“谢什么,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徐浩说完看向吕汉清,“这边还需要我吗?”

“想走?”

“再等等,这只是个开始。”

吕汉清说着转头看向陈启明,“现在可以接触一下刘立仁了。”

电话打过去之后,姜伟却表示刘立仁请假在家,不过他可以帮着联系。

这个说法,让陈启明很是不快,“你不是他帮我,你是在帮他。”

十分钟之后姜伟再次打来电话,说是刘立仁已经到达刑警队,随时准备接受审查。

商量了一下,决定于汪东海、陈启明、潘白宇三人去刑警队,其他人都在宾馆等消息。

毕竟这只是一般性的“谈话”了解情况,人去了多容易引起反感。

到了刑警队姜伟一眼就认出了潘白宇,没他开口,汪东海介绍道:“潘白宇潘老师省警校特聘讲师。”

“你好,我们好像在哪见过。”

姜伟有些疑惑地问道。

“我没干什么印像。”潘白宇冰冰地问了一句。

“真的?”姜伟追问道。

“你觉得呢?”

潘白宇的语气更冷。

“可能是我记错了。”

姜伟满腹狐疑地岔开了话题,“刘立仁在会议室,我现在带你过去。”

来之前陈启明看过去刘立仁的资料,88年生人今年已经36了。

可等他见到本人才发现,刘立仁看上去要年轻许多,说他刚过三十决定有人信。

“说说吧,你们为什么要抓朱传龙?”

客气几句之后,汪东海开门见山地问道。

“他是犯罪嫌疑人抓他有什么不对吗?”

刘立仁满不在乎地答道。

“说说,他有什么嫌疑?”汪东海追问。

“我能抽烟吗?”刘立仁说着已经将烟拿了出来。

“不能。”潘白宇开口道。

“案子不是我一个人办的,你们想知道具体过程可以去找姜伟。”

刘立仁倒是听话,一边一边把烟收了起来。

“都有谁动手打了朱传龙。”陈启明开口问道。

“没人打他,他身上的伤是抓捕时造成。”

想想又被补充了一句,“当时他拒捕,我们也没办法。”

“那你说说,抓捕时都有谁?”

刘立仁看了眼陈启明,很是不屑地说道:“这个,你们可去查案卷,上面都有记录,我记不清了。”

“是吗?那审讯时除了你还有谁,你总不会也记不清了吧?”

“除了我还有牛大力,不过朱传龙出事的时候他去吃饭了。”

看到刘立仁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陈启明就气不打一出来。

“审讯时必须两个人在场,难道你们不知道吗?”

“就吃饭个功夫,谁知道会事?”刘立仁无所谓地说道。

“行,今天就到这。”

汪东海挥挥打断了陈启明,他知道再问下去也毫无意义。

“没事了吧?没事我可走了。”

刘立仁不管不顾你起身出了会议室。

“走吧,咱们去找姜队。”

汪东海了拉了拉陈启明说道。

姜伟态度到是极好,表示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就是。

“朱传龙的案卷,能复印一份吗?”

“这个,好说,好说,我现在就让人去办。”

姜伟说着给档案室打了个电话,十分之后有人将复印的案卷送到了办公室。

“有什么需要,我这边一定极力配合。”

看到姜伟这个态度,陈启明对案卷已经没了兴趣。

不用问案卷肯定被修改过,肯定不会留下任何线索。

就反侦察意识来说,恐怕没人能强得过刑警吧?

回去路上,陈启明将案卷复印了几分,这次回去就不需要传阅了。

三人回到宾馆,陈启明将案卷分给了众人。

吕汉清简单地看了一遍之后,“好像没有违规的地方。”

陈启明对这些不是很了解,只能是求助性地看向杨岩。

“程序肯定没问题,不过将朱传龙确定为唯一嫌疑人多少有些牵强。”

杨岩请问卷案继续说道:“在抓捕朱传龙之前,唯的一理由就是他有前科。”

陈启明也注意到这一点,于是追问道:“朱传龙是入室的前科,可他没打开指纹锁的能力啊?”

“这个不需要考虑,因为犯罪也会升级。”杨岩摇遥头否定了陈启明的说道。

这时,汪东海也跟着开口道:“从以掌握的情况来看,朱传龙并没有作案时间,按理说应该放人才对。”

众人一番讨论之后,得出了一个比较靠谱的答案。

刑警队抓搏朱传龙很可能是另有隐情,这个观点是潘白宇提出的。

她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刑警队根本没必要对朱传龙“上手段”。

逼他认罪?

这个可能性极小,朱传龙就算在刑警队认罪,到了法庭一样会翻供。

原因也简单,他有不在场证明,案发那天晚上他在快递站填下分拣,有人证有监控录像。

否定了这个可能,那只剩下另外一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