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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真当他傻吗?

能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还自己开着工作室,又岂会真什么事都选择感情用事。

要真这样的话,别说是工作室了,怕是连娱乐圈都不好混下去了。

其余人显然也都是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对于宋星光能够同意文秋水的请求,他们也没感到太过惊讶。

反倒是文秋水的这个提议,才是让他们都有些诧异的。

所有人都不太理解文秋水为何非得和攸风凑到一起。

难不成是不服攸风,想要同台打擂赢下攸风证明自己不比攸风差?

那也不应该吧!

毕竟就连歌曲也是攸风写的,这有什么好比的。

而且文秋水在面对攸风时那简直跟只小猫一样,温顺乖巧得不像话,哪有一点像是敌视的感觉?

所以他们都有些想不通,连攸风也是有些一头雾水的。

不过宋星光这个老板都应允了,他自然也没什么问题。

攸风也不担心文秋水的单曲是否会超过自己的四首歌曲,先不说质量都不差的情况下,两人名气差一大截。

就说即便真被超过了,似乎也算是自己超过自己吧?

歌曲全是他拿出来的,作词作曲写的全是他“攸风”两个大字,哪怕真有歌曲输给了《大鱼》,似乎也没什么好在意的。

连他都不得不承认文秋水的确把《大鱼》这首歌完美的诠释了出来。

如果单论《大鱼》这首歌,要说他和文秋水谁唱得更好些,那他是真的自愧不如。

文秋水的空灵感,不是他能够模仿出来的,这又恰恰是《大鱼》需要的。

攸风觉得即便让宋星光这位歌王来唱这首《大鱼》,多半也会差了点感觉。

就有种唱功再好也无力施展的感觉。

好比歌曲本身有着两条阈值,分别代表所需要的唱功和音域音色与歌曲的契合度。

那么唱功攸风自然可以达到这首歌阈值限度,但契合度却是略差一些。

而文秋水在这首歌曲所需要的唱功,以及契合度两条阈值上却都能够直接将其拉满。

这首歌曲就好比是文秋水的本命歌曲般,谁来了也不好使。

所以对于文秋水唱的这首《大鱼》,他还是很看好的。

至于最终五首歌曲排名如何,那就只能等发行后才晓得了,对此攸风也是有些期待的。

再怎么说这也是他的第一张专辑,总归会有几分兴奋感。

……

而在攸风几人敲定歌曲发行时间的时候,一辆在道路上缓缓行驶的黑色轿车内,此刻后座正坐着三个靓丽的女孩。

三人的长相性格虽然风格各异,或活泼娇媚,或甜美可爱,亦或成熟内敛。

但无一例外的是,她们全都长得很是好看。

然而此时三人那张能够吸引来无数目光的俏脸上,却都挂着几分忧虑和紧张。

如果攸风在场的话,自然是能够认出其中一人就是他给过一首歌的薛柔。

而另外两人便是三叶草的另外两位成员,乔蕊和卓云娇。

当然,现在已经没有三叶草这个组合了。

自从三叶草解散之后,她们三人也是不出意外的便被公司雪藏了。

虽然是因攸风的事而起,却不可能因攸风的事落幕而恢复往日模样。

毕竟不管是朝梦娱乐还是她们的经纪人本就只是在找寻一个借口罢了。

对于这些人而言,薛柔三人也不过是他们的“盘中餐”。

如若不上桌,那就别怪他们掀桌。

而薛柔三人又怎会选择妥协?

所以她们在被雪藏之后,负隅顽抗的代价便是七年的青春或是天价违约金。

二选一!

这种情况下,换了谁都只能选择前者。

毕竟要是有选后者的底气,那么朝梦娱乐也不会做得如此绝。

既然敢彻底翻脸,以雪藏作为要挟,那便是笃定薛柔三人拿不出那高额的违约金。

但出人意料的是,薛柔三人竟然都选择了后者,一个不落的全都支付了公司一笔解约违约金。

这直接让朝梦娱乐高层以及她们曾经的经纪人燕姐在看到那一笔庞大的金额时,都有些无所适从。

显然根本没人会想到结果竟是这般。

对于这三姐妹的经济情况他们一目了然,所以不用想也知道三人这是傍上了其他有钱人。

至于为何不是别的娱乐公司?

那也很简单,如果是其他娱乐公司要签下薛柔三人。

那么违约金就不是这三人自己来交涉了,而是会由那家娱乐公司派人全权负责。

而且朝梦娱乐高层也不觉得薛柔三人能被别的娱乐公司看上,毕竟不说别的,就这个天价违约金和薛柔三人的价值并不能成正比。

只要娱乐公司不傻的话,都不会做出这么不理智的事情。

所以关于三人是付出了什么代价才得到他人帮助的,朝梦娱乐高层都不需要动脑,只需靠下半身想想就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这也让他们都有种自己种的大白菜结果被人吃了的恼怒感。

这三人他们不一定非得自己享用,也可以用来作为交易的货品,但却不能未经他们同意私自与他人交易。

好好的肥水就这般流落到了别人的田地里,换了谁心里也不会舒服。

所以朝梦娱乐的高层们又怎会不感到气恼呢?

因此即便薛柔三人已经解约了,朝梦娱乐的高层也没打算就这么轻易放过她们,直接在圈内下达了“封杀令”。

这种“封杀令”并非官方的,只是娱乐圈内一些有话语权的公司共同达成的一个条令,算是一种默认的潜规则。

只要有某家娱乐公司想封杀一人,那么在这个人没有什么背景的情况下,谁也不会再去将其签入自家公司里。

当然,如果两家娱乐公司是对立关系,且要被封杀的那个人又有些才华的情况下,那将其挖走的可能性也是会有的。

所以“封杀令”其实说简单点就是类似发个通告明确告诉圈子里的人,他们公司不希望在看到这个人混娱乐圈。

大伙最好都给个面子,这样下回有事都好商量。

至于不给面子的,那就看有没有和他们公司掰手腕的资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