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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书砚从小便生于条件还不错的书香之家。

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因此给他取名书砚,希望他长大以后,能够成为一个温润儒雅又博学多才的好男儿。

儒不儒雅沈书砚不知道,但他感觉自己还是勉强算个博学多才的好人的。

从小到大,他除了爱打点小架、抽点小烟、喝点小酒、飙点小车、沉迷点网络..........

咳,总之,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确实很优秀就对了。

在学校他一般不怎么学,期末考试往往临时抱佛脚自己复习几天就能轻松拿下断层第一。

计算机、篮球、做饭、唱歌、乐器、电竞.......

总之,那些在别人看来所谓的特长,他只要稍微学一下,就能很轻松的掌握。

十四岁那年,他的个人资产已经破亿。

当然了,十六岁之前的他是个(傻逼)视金钱为粪土的人。

赚来的钱要么捐了,要么(被骗了)给了更需要的人,所以自己也没留下什么。

至于给了哪些“更需要”的人呢?

这还得从他十五岁那年说起。

那年,他沉迷于网游不可自拔,并且在上面认识了一个游戏技术很好的妹子。

一开始,他单纯只是欣赏她的技术。

直到后来,妹子开始和他开麦一起打游戏。

她总是和她分享一些有趣的事情,亦或是无意中和他透露一些生活中发生的小事。

相处得久了,沈书砚就发现妹子和自己的妹妹棠棠很像,是个很乖巧很善良的女孩儿。

当然,也不太一样。

她的家境似乎很不好,有个赌鬼老爸,偏心老妈,吸血鬼弟弟。

沈书砚很少接触女孩子,她是他为数不多接触的之中,最惨的一个。

后来,她父母甚至打算把她强行嫁给一个老男人。

沈书砚承认自己那时候其实已经喜欢上这个女孩儿了。

他怎么能够允许自己喜欢的女孩儿遭受这种事情呢?

所以,在得知她极需要钱脱离苦海之后,他毫不犹豫,将自己赚来的那些还剩下的钱,都给了她。

他说:“你别怕,我会来接你,以后给我当女朋好不好?成年之后我就娶你,我会永远对你好的!”

他不会哄女孩子,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笨拙又大胆的表白。

可当消息发出去时,他发现自己被拉黑了。

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表白,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可现实却给了他一巴掌。

后来,他才得知,自己喜欢的,从始至终就是一个职业女骗子。

她根本不只是比他大三岁,而是三十岁。

她一开始接近他,就是为了骗他的钱。

他向来自诩聪明,却未能识破她拙劣的谎言。

从小到大,沈书砚跟人打架被捅了个对穿没哭过,飙车从悬崖上摔下来断了骨头没哭过,唯独那一次,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得跟个傻逼似的。

从那以后,沈书砚心想,自己这辈子,或许再也不会对任何女人心动了。

直到多年后,妹妹带回了一个叫黛西的女孩儿。

那时,盛夏连绵的雨下了好几天,唯独那一天,天空始终放晴,午后的阳光温暖又明媚。

她沐浴在日光下,皮肤白得好像在发光,那双漂亮的蓝眼睛,如同浩瀚的星河般倒映出他的模样。

他清晰的记得,那日她穿了一条水蓝色的裙子,低胸的设计,白皙饱满的事业线,即使不想关注都难。

她很漂亮、很性感,是世上鲜有的美人。

一看就是个漂亮的女骗子,沈书砚心想。

事实证明,这狐狸精似的女人,果然不怀好意,仗着“贵宾”身份强行借住在他家,每天啥事儿也不干,就是明戳戳的勾引他。

当然,其实他完全可以将她强行赶出去,可他没有。

或许是初次见面,看见那双神秘漂亮的蓝眼睛时,他就产生了好奇。

那就像他很小的时候曾经在博物馆看到过的一对夜明珠,美丽、明亮,让人忍不住想要将其藏起来。

可那时他太小了,也没什么钱,注定得不到那对夜明珠。

有句话说得好:年少不可得之物,终成遗憾。

所以当第一次看见那双漂亮的蓝眼睛时,他脑子里也曾冒出过一瞬的邪念:把她藏起来,占有她、弄哭她、看着那双眼睛被晶莹的水汽浸湿,红着眼睛哀求他。

可这样的想法也只是一瞬。

欲望只会让自己万劫不复,沈书砚不会再让自己陷入那种境地。

当然他很好奇,这个女骗子究竟能够做到哪一步?

总归是无聊,他索性逢场作戏陪她玩儿玩儿,也不是不可以。

可惜,他终究是高估了自己,等反应过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入戏太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