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早早看着这杯酒。
心已经跌到谷地,她真的不应该再有任何期盼,她错了,她目光看向林家人。
没一个阻拦。
甚至还催促,“林早早,你姐姐都给你认错了,你还想怎样,赶紧把酒喝了。”
林早早端起那杯酒。
直接倒在了地上,她这个行为让众人皱眉,酒倒地上是给死人喝,今天林薇薇生日。
她尽干晦气的气。
这个女儿妹妹真的不讨喜。
但大好的日子,林家人不想因为林早早而翻脸吵闹,于是林父端着酒杯对老男人说。
“小王。”
“今儿让你看笑话了。”
“我这个女儿在乡下长大,性子有些野,是我做父亲的失责,惭愧惭愧。”
被喊小王的那个老男人。
却不以为然,小眼睛一眯,话语中透着一股欢喜,“你这小女儿真性情,我挺喜欢。”
有一句老话。
男人驯服烈马才有成就感。
不是贞洁烈女他还不想要,晚上灯一关,女的越挣扎,那种事情才有滋味。
不让像条死鱼,多无趣。
陆丰年和陆明远觉得奇怪,为什么林早早一举一动,林父都要和那个老男人解释。
正疑惑之际,林父让大家吃菜,当成自己家不要客气,林母也赶紧给林早早夹菜说着。
“女儿乖,多吃点肉,你看你,最近都瘦了,我这个当妈的看见都心疼的不得了。”
今日上演父母爱女剧情?
林早早不领情,根本不吃林母给她夹的菜,反而将其倒在桌上,然后拿起筷子夹菜。
每道菜她都夹了一筷子,然后放在陆丰年和她碗上,这期间完全没有人看见。
顺着筷子流下一些不起眼的水滴落在每道菜里,她再搅拌搅拌,其他人一吃。
眼睛都亮了。
特别是小王吃的满嘴是油。
满脸满眼都是红光,“光忠,你这媳妇真的可以,做的菜比得上饭馆了,真好吃!”
林母厨艺一般,也就红烧肉上的台面,被小王这么一夸,连林父都不敢相信。
他夹一筷子尝了一下,吃的他恨不得连舌头都嚼碎生吞,实在是太好吃了。
“媳妇。”
“你厨艺有长进啊。”
连外人和林父都夸奖,林家其他人也品尝起来,吃了一口后,再也停不下筷子。
林早早呵呵。
加料了,能不好吃吗?
见有人看自己,她抬眼。
正好对上陆明远目光,他看着桌上饭菜没什么胃口,只是看着林早早喝着闷酒。
原本现在坐在他身边的应该是自己才对,可她如今却坐在小叔身边给小叔夹菜。
最过分的是!
她还亲自喂他!
小叔是腿残废,不是手残废!
林薇薇见陆明远看着林早早,心里要恨死林早早了,林早早不是想留在城里嫁工人。
她成全她!
她特意找来这个大腹便便还有些秃头的王叔,别看他年纪大,是厂里食堂厨师。
是工人,工资不高,但在外给人办席有外快拿,就是人长得丑一直没姑娘嫁给他。
他听说林早早被拐卖过,和其他男人睡过,最开始有些不喜欢,但听说长得漂亮。
瞬间妥协。
上门亲自相看。
说只要相中,到时候他给林家五百块的彩礼,在七十年代,这已经是天价彩礼了。
而这彩礼,林家人早就想好了用处,以后用于林大哥进国字头单位上下打点用。
现在就差最后一步。
生米煮成熟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