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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们不用急着反驳,我给你们举个例子:假设有个叫张三的人,他在李四的府上做长工,每月待遇除了包食宿外,另有二钱银子作为薪酬。”

“请问,这是为什么呢?”

朱瞻基有些疑惑,但还是认真回答:“张三为李四做长工,付出了劳力,所以李四付给工钱,又管其食宿。”

林煜神态平和:“说的很对,那么问题来了,为何张三在李四家做长工,都能包食宿,赚到工钱。那百姓给官府干活,就只能得到一顿饭食,甚至可能什么都没有?”

朱瞻基心中惊骇,好似一瞬间抓住了什么,但嘴上还是不自觉争辩道:“百姓为朝廷服劳役,此为赋税的一部分,自古以来便是如此。”

林煜先是大笑,随即目光灼灼的说道:“好!好一个赋税的一部分,好一个自古以来!那么为什么,皇帝不用服徭役,权贵不用服徭役,就连官绅也不用服徭役,只有百姓,唯独百姓,需要服徭役呢?”

“赋税赋税,既然已经有了税,那为何还会存在赋?赋真的如同税一样,是必不可少的吗?朝廷从百姓那里征走了税,完全可以用这些税,再去雇佣百姓回来服役。”

“而不是以朝廷的政令,强制要求百姓必须按照户籍,来出人出力,义务性的为朝廷免费劳作。到头来却只管一顿饭,甚至于连给多少米粮,还要看官府的心情,看官吏们是否会贪墨。”

“请问,如果这都不是免费劳作,这都不是苛政,那到底……什么才叫苛政?”

林煜的语气相当平静,但落在于谦和朱瞻基的心里,却是有如千钧重压,直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是啊!

朝廷已经从百姓那里拿走了税,若是需要百姓服役,完全可以出钱雇佣。

而非是多此一举的,将其变成所谓的赋,来迫使百姓无偿性的为朝廷劳作。

“先生,为何天下会存在赋役,为何从古至今又都是如此?”

于谦猛地抬起头来问道,眼里满是迷茫和不解。

“为什么?”

林煜冷笑:“很简单啊!因为朝廷不想多花钱呗。”

“朝廷……不想多花钱!”

听到答案如此的简单,于谦顿时心神激荡,虽然早就有所猜测,但亲耳听见还是有种莫大的讽刺。

只是因为朝延不想多花钱,所以就有了“赋税”,并以此为基,而持续性的役使百姓为朝廷免费劳力。

“所以,这就是赋税吗?”朱瞻基颇为感触说道。

于谦恍然顿悟,旋即开口问道:“先生说到赋税,难道解决一切的办法,都在这‘赋税’二字上?”

林煜说:“不错,解决的办法就在‘赋税’,也是我接下来将要教给你们的东西。”

“那就是——摊赋入亩。”

“虽然赋役属于长久以来的苛征,但事实却是,总要有人来干活。不说朝廷的大工程,就连地方修筑水利,挖掘沟渠也需要劳动力。既如此,那么为何不将所有劳役需求,统一合并摊派入亩?”

“今后,赋税直接一体化征收,统一摊派计亩征粮,再用征收的赋税,去雇佣百姓为朝廷服役。”

“摊赋入亩,摊赋入亩……原来如此!”

于谦眼神明亮,他全都听懂了。

不仅是于谦,朱瞻基同样也是快速反应过来,“摊赋入亩”这四字真言,其蕴含的意义实在太大了。

要知道,就算不提百姓身上的赋役重负,明朝前中期的赋役也是十分繁重的。

仅仅赋役的种类,就被分为了三大类,即里甲役、均徭、杂役。

里甲役就是字面意思,每里每甲要服的劳役。

均徭则比较混乱,涵盖的劳役相当繁多且沉重,也是百姓身上的主要重负。

杂役就不说了,平时没有,一有基本就是大事。

比如朱棣修建北京城,大肆征发民夫,就属于杂役,还有郑和下西洋,征发南方劳役百万,打造宝船,累民甚重。

可要是实行摊赋入亩,那情况就会不一样了。

这些劳役可能还是由原来的百姓来干,但其中的花费就会从服役百姓,转移到土地田税上。

而百姓就从原本的免费劳役,变成了拿钱干活。

虽然一般还是会劳累,也无法拒绝,但负担的确大大减轻。

而且,赋税合并,计亩征粮以后,劳役的重负也等同于变相的转嫁给了士绅地主阶级。

因为摊赋入亩一旦施行,就必定会造成一个结果,即土地税的增加。

这对于自耕农和无地农民而言,并不会带来剧烈影响。

自耕农的土地税会增加,但他们的占有土地并不多,增加也不会增加太多,而且由此换来的却是不用再去服劳役,相当于是拿钱来换服役。

本质上不但不亏,还要赚得多一些。

按照明末江南记载,一户普通自耕农占有五亩地,其实就算贫农了,寻常年份收入也能有大约一千多斤米,轮种其它作物的话,还能额外多收一季的麦子、大豆。

换言之,就是一户普通自耕农努力耕种下,也能一天收获三斤多米和三斤小麦或者大豆,这还是算上了服役耽搁耕作。

要是不服役,只会赚的更多。

至于无地佃农,则是彻底不用服劳役。

只有占据了大量土地生产资料的地主士绅,会承担掉绝大部分的赋税重担。

也就是占地越多,赋税越重。

摊赋入亩,简单四个字,就解决了上千年来困扰历代王朝的灭亡魔咒。

“摊派赋役并入田亩计征,如此赋税合并,今后将永不会再有累民之劳役。”

朱瞻基心中振奋,又忍不住感叹道:“如此简单的办法,却可直接活民无数……”

实际上,林煜的这个法子,总结来说就是后世张居正施行的“一条鞭法”强化版。

张居正提出合并赋役,将田赋与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入田亩计征,并且主张农民以及各种负担力役户,可以出钱代役,而官府力役也由官府出钱雇人承应。

从而通计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故称“一条编法”,也叫“一条鞭法”。

晚明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国内土地兼并到达顶峰,张居正都能将事情做成,没理由现在会做不成。

而且,要做也是最好赶在“仁宣”的时候做。

因为“仁宣”的大明,国力尚未衰弱,皇权也还没有旁落,土地兼并不算非常严重。

要是等到土木堡之后,那就要来不及了!

毕竟,“一条鞭法”在张居正的努力下,终究也只是做成了一部分。

晚明的大环境,真的是令人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