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终于开始提笔,试着写这本小说的雏形。
只是那个故事,是从认识小狼开始的。
创作的过程中,我突然就顿悟了自己的人生所求。
欢喜之余,我不免认真地找到了我的妈妈,兴奋地向她提出了自己曾经提过的想法。希冀着,可以获得她的支持。
我说:“我想当一个作家。”
她没有丝毫的迟疑,便给出了诚挚地建议:“你怎么不去死?”
那段时间,我一直赖在男浴的休息大厅里,手写着自己的梦想。
由于浴池的经营惨淡,妈妈又分身乏术。她便默许了我在白天的时候,可以扮演“收银”的角色。
可那段时间的她,闹心的事情太多了。作为出气筒,她基本上每天都会骂我一遍。
而如果某一天的她,看到我的次数,大于了“一次”的话,那么每多一次,她就会多骂我一遍。
我想离开,可是我没有钱。
我突然就不想上学了,可是我没有钱。
我想赚钱,可是我的“收银”工作,却没有工资。
我想继续我的梦想,可我还是没有钱去支撑。
于是,我只能离开。
可每次我真的离开,妈妈又会派人找到我说:“你妈犯病了!快点回去!”
无解的死循环。
回到之前的一个问题,我为什么会被妈妈从“豪宅”里赶出来?
可能因为那段时间,“豪宅”正在被装修成洗浴中心吧!
所以,丽娜让我等她的时候,我应该是正在爷爷的家里寄居。
说是“寄居”,其实就是陪他一起在“工地”中“打更”。
而爷爷的家,也从那间平房,变成了妈妈给他安排的“工作”。
“工地”二字,之所以会被我打了引号。是因为爷爷在这个工地中,干了好多年。
当我去“陪他”的时候,工地早已完工许久。他便成了看护某局机关大院的门卫。
在门卫室“寄居”的那两个月里,我却找到了久违的幸福感觉。
每天早上8点,爷爷会准时给我热好饭菜。让在网吧玩了一夜的我,可以美美地饱餐一顿。
虽然大部分的时间里,食谱里都是馒头咸菜。但我每次都撑到“爆炸”。
吃过饭,爷爷便会打来一盆热水。将那条早已看不出原色是何的毛巾浸湿,小心翼翼地挤出大部分的水后,递到我的手上。微笑地看着我,不耐烦地接过毛巾,胡乱地擦拭着自己那张满是油渍的脸。
每一次,我都想蒙混过关。
每一次,他都会皱着眉抢过毛巾,耐心地替我擦拭起脖颈。
像小时候那样。
但当他为这个十七、八岁的大孙子“除尘”的时候,看起来明明要比为当初那个七、八岁的小孩子擦拭身体时用力得多,可十七、八岁的我,却再也感觉不到疼。
不知是因为我长大了,皮糙肉厚了。还是因为爷爷老了,即便是想使,却也没有多少力气了呢?
热气蒸腾间,我一定会昏昏欲睡。
“好了!睡吧!”
等到爷爷的命令时,我便会和衣而卧,刹那入眠。
二十年了,我再也没拥有过,那样香甜的美梦。
雷打不动的下午三点,我一定会醒来,正式开启我生物钟的黎明。
如果爷爷没有下棋或者看书入了迷的话,准会再次为我热好了饭菜。
而如果是前者,我则会凑到一旁,乖乖地看着他“厮杀”。或者也会拿起一本书,自顾自地默读起来。
也是那个时候,我第一次接触了《周易》。
不过开头的寥寥几字,我便醍醐灌顶。
爷爷却罕见地合上了书,不许我继续阅读。“你还太小,这套书不适合你!”
“那你教我看呗!”我要求道。
“不许看!”他反对的很坚决。
当时的我,还不知道,我拥有爷爷的时间,只剩下了七年。
否则的话,我一定会继续求他将毕生所学,对我倾囊相授。
倒不是真的想要去学什么知识。只是需要一个理由,能够再多些与他一起的记忆。
或许这样,我便能第一时间发现他老去的痕迹。
至少不会像现在这般,想要提笔写他时,却无论如何也说不清,这个善良的“老头”,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老”的。
是他大儿子死的时候?还是他已经无法用湿毛巾,给他的大孙子擦的“龇牙咧嘴”的时候呢?
其实,爷爷是不用一直在那个“工地”中住着的。本来,他还有一个可以与他倒班的“同事”。
可只要不是爷爷的班,那个院子里就会丢东西。
最后没办法了,他才将“家”安在了那里。
原来在那一片,还有一伙儿活跃的小偷。
平均年龄不过13、4岁的他们,是货真价实的“小”偷。
有着“法律”的保护,警察也拿它们没啥办法。即便是抓到了,也只能是批评教育一下,便放了。
爷爷曾经抓过他们现行,却没有像其它“大人”那样呵斥他们。
而是将这些孩子们接到了屋子里,把自己攒的纸壳子和塑料瓶子全都送给了他们。
临走时,还给他们煮了锅“糊涂粥”喝。
一来二去间,他们便也会管我的爷爷,叫一声“爷爷”。
每到天冷的时候,无处容身的他们还会跑到爷爷的门卫室里“打地铺”。
爷爷没有钱,养不起他们。自然也不能左右他们获得“生计”的办法。但爷爷有爱,可以给他们的“生存”,留一抹喘息的空间。
孩子们的想法很简单。
他们认为有人占了“爷爷”的工位,便会妨碍“爷爷”多赚钱。
于是,就有了这个无奈的结果。
爷爷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那帮孩子们已经许久未见了。
我常常在想,如果那些年、那几次,妈妈狠狠地将我扫地出门时,我没有爷爷那里可以“回去”的话,是不是我也早已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不见了呢?
只是不知那最终“带走”我的,会是正义的子弹,还是邪恶的屠刀呢?
吃过生物钟里的“早饭”,我便会出去游荡。或者找丁祥,或者找婷婷,又或者是随便其它什么可以陪我挥霍青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