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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严肃的事情,不要用这么淡定的口气说出来好不好?”

萧麦早就猜测,沈红梅一定会找到自己。

但猜测归猜测,现在有了余秀的官方认证。

萧麦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那怎么办?”

余秀反问:“少侠之后有什么打算?”

“我准备去京城,找份安身立命的事情做。”

萧麦没说出口,他所谓“安身立命的事情”,就是拜入捕门,成为跟余秀一样的锦衣捕快。

余秀点头:“既然顺路,以后就一起走吧。少侠本领高强,路上可以互相照应。待到京城,我会将此事上报,让捕门派人保护少侠。”

萧麦心头一暖,不禁问道:“我以为,说出与戾火教结怨之事,诸位便不与我同行了。”

“素来只有邪魔外道惧怕捕门的道理,捕门何曾惧过邪魔外道?”余秀说着,目光扫视众镖师。

显然,扬风镖局对戾火教是避之不及,但余秀当场定调,方捕头等人也就不便再说什么。

不知不觉间,夜色渐浓,明日还要赶路,于是众人各自散去。

萧麦躺在一张草席上,倾听黑夜的声音,感受洒在身上的月霜,幻想着玉盘高悬的景色。自从误打误撞闯入这个世界,他还是第一次,有机会静下心来,享受如此平静的时光。

只可惜,在这方美丽的夜空,始终蒙着一片挥之不去的阴云。

“唉,我何时才能拨云见日啊。”

此后两日,萧麦安心养伤,凭借着强大的自愈能力,他身上的箭创均已结痂,预计再过个五六天,就能彻底痊愈。

见萧麦恢复得这么快,余秀等人不禁怀疑:“少侠莫非与将门有关系?”

萧麦反问:“何为将门?”

“将门,是世人对‘护国将军府’的俗称。大将军被尊为‘将主’;他的门下弟子,则被称为‘将种’。萧少侠,你除了容貌不像,骑术、力量、坚韧、自愈力,都跟将种如出一辙。”余秀笑了笑,又指了指萧麦胯下的红鬃马,“连少侠的坐骑,都像一匹将马。力大无穷、不知疲倦,甚至还粗通些武艺。”

“容貌不像——莫非将种都长得奇形怪状?”

“是极。将种们在修炼时,会以特制的药水浸泡身体,这样做会让身体膨胀,面目扭曲,变得如同庙里的金刚力士。他们是天下武林人士的克星,一个将种碰上一个武者,除非武者自信能胜出将者几个大境界,否则绝不敢与之争锋。他们虽不会内力,但本身就力大无穷,意志顽强坚韧,即使身披数十创,也能继续战斗。寻常高手,都不愿与之交锋。”

萧麦不解:“咦,将种凭什么天克武者?”

余秀意味深长地说道:“萧少侠,不就克死了红袍怪?”

萧麦回忆了击杀红袍怪的过程:“难道是因为,将种都擅长骑马和暗器?”

“萧少侠,你能战胜红袍怪,不是因为暗器打得好,而是你能打能抗,意志坚韧,即使身披数十创,也能坚持苦战。红袍怪就不一样了,他是标准的武者,一旦脱离甲胄,被打中一下就完了。”

“标准的武者,被打中一下就完了?”

萧麦顿时想起,当初跟王无忧一战,薛、徐、严似乎都特别脆,稍微受点伤,就无法再继续战斗。

此时的他还不知道,武者受伤会导致经脉闭合,让内功无法施展的道理,只是隐约察觉,系统把“韧性”这个词条,单独列出来,与根骨、经脉、血肉、感官这种神属性并列,并非无的放矢。

余秀这时打断了萧麦的思路:“话说萧少侠,我怎么觉得,你跟个敌国间谍似的,对天下之事一无所知。”

萧麦如今,已经不会为这种问题感到头疼了。

他淡然一笑,回答道:“我在被卷入江湖之前,只是个普通人。余捕头以为的江湖常识,于我而言,均是闻所未闻的新鲜玩意儿。”

转眼,夕阳西下,送亲队伍赶在夜幕降临前,来到了下一站目的地:“河西村。”

据方镖头介绍,河西村居于河湾沃地,水流充沛,与上下游的村落,均无水源争端,所以民风较为温和。

加之交通便利,往来客商不绝,村中主路就形成了常驻的集市,并盖起一座十分气派的客栈——河西客栈。今晚,众人就要在客栈内落脚。

“今晚,咱们可得好生洗个澡,将老板娘把衣服都烫一遍。这么长时间没打理,我都长虱子了!哈哈——”

方镖头的打趣,引来众人的欢笑,连萧麦都忍不住心生向往。

“头儿,不对劲啊!”

这时,人群中冒出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竟是一个不起眼的趟子手。

所谓趟子手,就是平日帮镖师打下手,搬东西的杂工。

大部分没门路的普通人,不论武功强弱,想成为镖师,都得从趟子手做起。

方镖头顿时不悦:“瞎说,哪儿不对劲?”

趟子手对镖头很是敬畏,但对自己的发现很有信心。他指着河西村的方向说:“这都快到饭点了,怎么见不着炊烟呢?”

方镖头大手一挥:“就知道吃,你去前面探路。”

谁发现问题,就让谁解决问题。

趟子手倒吸一口凉气。

整个村子,在饭点时不见一缕炊烟,这分明是发生了意外。

或许,一群山贼正在村子里面肆虐呢,自己一个人过去,被山贼抓了怎么办?

见趟子手扭扭捏捏,方镖头厉声催促:“还不快去!跑快点儿。”

趟子手无奈,只好硬着头皮,赶去河西村的方向。

萧麦则轻嗅从河西村方向刮来的风:“我没嗅到一丝一毫的烟火气,河西村估计出事了。”

方镖头笑道:“少侠安心,我已派人查去了。”

“我建议,咱们也别停着,继续往前走吧。”

送亲队伍继续向前,不多时,被派去探路的趟子手,匆忙跑回来汇报:“头儿,怪事啊,村子里一个人都没有。”

“怎么可能,你是不是没用心找?”

“挨家挨户地找了,每间屋子都空空如也,连门板、窗户、甚至瓦片都让人扒了,啥都没有!”

“搬家?”方镖头顿觉莫名其妙。

萧麦暗道:“毗邻水源,土地肥沃,交通还很便利。今年又风调雨顺,百姓怎会舍弃家园,搬往别处呢?”

这时,余秀开口道:“我去前面探查一番,请诸位原地待命,保护张小姐。”

“我跟余捕头同往。”萧麦没嗅到烟火气,但嗅到了一股不祥的气息。

余秀考虑了一下,点点头:“好。反正距离也不远,有事就发烟花。”

“好勒!”方镖头本身就喜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输给红袍怪那一战,更加打击了他的热情,所以乐得别人出头,自己享清闲。

“哒哒哒——”

离河西村仅剩一二里路,两人策动快马,转眼就来到了河西村。

如学徒所言,河西村如今只剩下一个空壳子。

泥土夯成的围墙,在失去“人气儿”的维护后连片倒塌,显出一座座空有架子,没有门、窗、屋顶,半没在杂草丛中的房屋。

“此地看样子已荒废很久了。但不对啊,上个月出发接嫂子时,我打这儿过,还品尝了当地的特色小吃,河西丸子呢。”

此时,余秀见天色已晚,就从搭在马背上的布袋中,掏出一根未点燃的火把,递给萧麦:“我点个火,请少侠搭把手。”

萧麦默然接过火把,余秀又掏出火镰,“铿锵”“铿锵”,将火把点燃。

“多谢。”余秀收回火镰,接过了火把。

“客气。”

“少侠且在此稍待,我去村中探查一番,百姓何故突然搬走。”

“不必查了。”

余秀正欲拨马前行,被萧麦一句话拦住了脚步。

“少侠有何高见?”

“这里发生过命案,屠村级别的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