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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其他类型 > 离婚后我嫁给了他兄弟 > 第70章 对戒和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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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初礼挑眉,任由女孩牵着自己上楼。

走了几步,另一只手插着兜,摸到了一个硬硬的小盒子,这是早上少恒过来帮他带过来的。

一结婚,他就联系了设计师设计这款对戒,直到今天才拿到手。

“谙谙。”时初礼眼眸微暗,喊住身前的女孩。

“嗯?”洛谙疑惑回头,向前走的步伐慢了下来。

只见男人右手插兜,从兜里随意掏出来一个什么,然后,那个小东西一闪,就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洛谙:!

什么,什么东西?!戒指!

洛谙被惊到了,停下脚步,抬起手欣赏无名指上的戒指。

一个素圈,平平整整的,上面是繁复典雅的花纹,大气张扬,仿佛古老而又庄重的誓言,圈圈缠绕在素白的指尖,不喧宾夺主,却无时无刻不彰显自己的存在。

“好看,很喜欢,特别喜欢。”洛谙欣赏完,眼睛弯弯的抬头,有些激动地和时初礼诉说自己的欢喜。

真的好看啊,她一向不喜欢那些钻戒什么的,睡觉硌得慌,梳头还挂头发,太不方便。

这完全长在她的审美上啊,礼哥他简直就是一个妙人!

时初礼见女孩眼里的欢喜不似作假,勾起唇角笑,心里被熨帖的暖暖的,眼里的阴郁最后一扫而空。

这样,总不会还有人上来要微信了吧,更重要的是,对戒送出去了,谙谙很喜欢。

“礼哥,这个只有一个吗?”洛谙抬头,换了个方向拉着人继续往前走,边走边举着手欣赏手上的戒指。

戒指不应该是对戒吗?为什么会是一个。

“还有一个。”两人走进电梯,时初礼从兜里将小盒子取出来,打开取出另一个明显大一号的给洛谙看。

犹豫了一瞬,时初礼将盒子揣回兜里,准备自己也将对戒戴上。

洛谙原本扒着时初礼的手看戒指,这时连忙将戒指抢过来道:“我来我来。”

拿过戒指,她这才发现,戒指里圈好像还有字。

“是我们的名字吗?我这个戒指里面也有?”洛谙好奇。

“嗯。”时初礼眉眼含笑,轻轻应道。

洛谙爱惜地摸摸戒指,双手捧过男人的手在胸前,抿抿唇,神色认真又严肃,将戒指对准男人的无名指,轻轻送了上去。

第一次给男人戴戒指,还是意义非凡的对戒,别说,还真有些紧张。

时初礼全程认真又温柔地盯着女孩的小脸,内心充实又满足。

洛谙给时初礼套上戒指,拿过自己戴着戒指的手过去比划比划,两只干净白皙的手放在一起,格外赏心悦目。

女孩的手纤细,男人的手修长,无名指上带着对戒,彰显着两只手主人的关系,密不可分。

洛谙欣赏着时初礼的手,有些爱惜地摸摸,显得更像流氓了。

可能是看惯了自己的手,现在看别人的美手,总是看不够。

骨节分明,手指根根分明修长,上面再套上一个素圈戒指,这就是她的梦中情手啊。

饶是特别想和洛谙贴贴的时初礼,看见女孩这副模样,也有些无措,僵硬的转移话题,忽略他有些红的耳根的话。

“谙谙刚才说要给我看好东西?是什么?”

结果,他刚问完这句话,胸前抱着自己手的女孩猛然一怔,紧接着就将他的手放开,同手同脚走出电梯:“哈哈,我们在电梯这么久了,快出来。”

出去的洛谙简直想杀了自己,满心懊恼。

没事干放什么大话呀,还说什么好东西,在这个对戒面前,她的礼物,直接被秒成渣了。

时初礼挑眉,安静跟在女孩身后。

进了家门,洛谙换好拖鞋,才道:“那个,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时初礼轻笑:“嗯,只要是谙谙给我看的,我都喜欢。”

洛谙:谢谢,没有被安慰到,反而更愧疚了。

“谙谙等我一下,我去洗漱一下再看好东西怎么样。”出去饭店走一圈,回来还抽了烟,时初礼的洁癖又犯了。

“哦,好,你换完去我工作室喔。”洛谙应了声,抬起胳膊闻闻自己身上的味道。

好像是有点味奥,那正好也换一下,换完下午就不出去了。

洛谙换完衣服,推开工作室的门,沿着展示柜寻找那个“好东西”。

记得好像在这里来着,之前虽然她一直住圣海别墅,但是这个黏土,她一直放在闲庭的卧室里面。

后来改造完工作室以后,就把那个小黏土也摆在了这里的展示柜。

洛谙的视线划过一排排小人,小动物,最终定格在一个小人身上。

哎嘿,找到了。

洛谙揭开展柜的玻璃门,小心翼翼地将其捧了出来。

“这个,就是谙谙说的好东西吗?”突然的声响,吓得洛谙一个激灵。

幸好她手稳,不然摔了就坏了。

洛谙转头,将手里的玻璃罐罐,递给时初礼,时初礼立马伸手,小心翼翼地接过。

两人抱着这个胖罐罐,走到屋里的桌子前,并排盘腿坐下。

时初礼抱着罐罐仔细观赏,眼眸深深。

“那个,可以拆开的。”洛谙坐在旁边,胳膊撑在桌上,侧身看着时初礼和他面前的罐罐,有些不好意思。

她这份礼物,可能都算不上礼物,这份好东西,也算不上好东西的东西,属实有些拿不出手了。

甚至可能,引起他不好的回忆。

不过,三年前那件事,礼哥应该不记得了吧,希望如此。

洛谙坐在一边默默祈祷。

倒不是怕他想起来对她怎么样,而是现在他好不容易心情好了,再想起那些,岂不是扫兴。

时初礼听到能打开,小心翼翼地研究了下,伸手按住底座,将外面的玻璃罐,轻轻拔了出来。

露出里面的一个小人,是他。

他刚才从外面看,就一眼认出了,这个黏土小人儿,是他自己,不过,不是现在的他,是以前的他。

这个小人儿的形象,应该是在酒吧里吧。

因为,这个小人儿的指尖,夹着一根烟。

三年里,他抽烟的次数屈指可数,女孩见过的,应该只有那一次。

那次,还是她亲手替他点的烟。

时初礼想到这里,眸色越来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