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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其他类型 > 穿越女儿国同时娶八个老公 > 第101章 珍草堂老板被活活打死,常声拿亲生孩子换损坏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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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珍草堂老板被活活打死,常声拿亲生孩子换损坏内脏

等魂兽的君主离开寝殿,我按照他所要求的,在魂兽设置好,定时下雨。

………

“清泞,我跟你说,我刚才可是,品尝到了……

好多超级美味的食物,那味道简直绝了!

只可惜,你没能尝到这等人间美味,实在太遗憾啦!”

郑爱赤兴高采烈地跑了回来,脸上洋溢着满满的心满意足,

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美食盛宴,看着他那副陶醉的模样………

真让人不禁好奇那些美食究竟有多诱人。

而就在此时,天空中的魂兽,按照我事先设定好的时间开始下起雨来。

这场雨会在一天之中的早上、中午和晚上分别降下三次。

眼看着天色渐渐暗下来,余皓伦和棱镜他们冒着雨水匆匆赶回。

“哎呀呀,下雨啦!哈哈……”郑爱赤一听到雨声,连雨伞都顾不上拿。

便如脱缰野马一般兴奋地冲了出去,尽情地在雨中嬉戏玩闹起来。

恰巧当他们回来的时候,这个调皮捣蛋的家伙……

正不亦乐乎地在我的寝殿外,玩耍着雨水呢。

“清泞,你醒了?身体,恢复得如何了?

你怎么能,如此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竟然又耗费精力,去控水降雨呢?

这样,对你身体的恢复,可是没有半点好处的!”

余皓伦刚踏进房门,便迫不及待地开口说道,言语间充满了关切与担忧。

然而对于他的这番关心之语,我却并不想过多回应。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将话题一转,直接抛出一个问题:

“你们,这次出去这么长时间,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

我想,肯定不是普通的事情吧!天快黑了……”

只见棱镜微微皱起眉头,神色凝重地缓缓开口道:

“我们此次外出遇到了一件极其恶劣的事情。

珍草堂的那位店家居然被一群穷凶极恶之人活生生地打死了!

而且这帮人异常嚣张跋扈,手底下,带过去的打手众多。

可怜那店家,就这样惨遭毒手,死后竟无一人胆敢前去替他收敛尸首。”

听着棱镜所说的这番话,我心中不由得一惊。

着实未曾料到竟会有如此残忍之事发生。

珍草堂的那位老板,在我眼中,其实真算得上,是个好人来的!

最起码,人家曾经帮助过我,而且还详细地告知我……

怎样食用那些草药,才能发挥最大功效,救自己的命。

记得先前见到他的时候,明明还活得好好的呀。

谁能料到竟然会如此突兀地遭人毒手,命丧黄泉呢?

“喂,棱镜,你们到底有没有查出些蛛丝马迹来啊?”

我满心焦急地追问着棱镜,心想他们出去探查了这么长时间,总归应该有所发现吧。

这时,只见余皓伦略带愠怒地快步走到我跟前。

他微微低下头,那双深邃的眼眸紧紧地凝视着我,仿佛要将我看穿一般。

紧接着,他那只宽厚温暖的大手竟不由自主地伸过来。

轻轻触摸着我的额头(我其实很反感他这样触碰我),似乎是担心我仍旧身染疾病尚未痊愈。

就在我们交谈之际,夜幕已然完全笼罩了大地,周遭瞬间变得漆黑一片。

与此同时,方才一直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的雨水也骤然停歇了下来。

而一旁的棱镜,则在眨眼之间兽化成为一只体型巨大、毛色如墨般漆黑的威猛大猫。

夜幕已然降临,整个世界都被黑暗所笼罩。

郑爱赤望着窗外漆黑的夜空,不禁皱起眉头说道:

“天都这么黑啦,棱镜啊,有没有啥好吃的东西呀?

我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啦!”说罢,他拖着疲惫且湿漉漉的身躯缓缓走进寝殿。

经过方才那场倾盆大雨的洗礼,他全身上下已经湿透,简直找不到一处干燥之地。

而此刻的郑爱赤,就像一只落汤鸡似的,狼狈不堪。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那熟悉的喊饿,饥饿感又如潮水般汹涌,向他侵袭而来。

在一旁的我,见状,赶忙走到郑爱赤身边,关切地说道:

“殿下,您还是先赶紧换上一身干爽的衣裳吧,

千万别着了凉,要是不小心染上风寒可就不好受啦。”

其实,在穿越到这里之前,我曾经也是个细心照料孩子的人。

那时的我,对孩子的健康状况可谓是提心吊胆。

生怕一个不小心,着凉,然后开始伤风感冒。

而且每次孩子生病,我又不忍心带着孩子去打针受苦。

也得想方设法让孩子尽快恢复健康。于是乎……

我便开始努力的学习各种中医调理方法,比如推拿、刮痧,还有熬制草药等等。

不仅如此,在日常饮食方面,我也是格外用心的。

总是通过合理搭配食物来帮助孩子们增强体质。

正因为有着这样的经历和经验,所以此时此刻,我才会如此担心郑爱赤因淋雨而着凉生病。

紧接着,棱镜毫不犹豫地下达命令道:

“来人呐,速速取三套适合男子穿着的干净衣裳送过来。

另外再准备一桌丰盛的晚膳,就在王储这边用膳。”

随着他一声令下,底下的侍从们立刻行动起来,纷纷按照指示忙碌地准备着一切。

等他们几个男人换干湿衣服的时候,我去书房里待着。

又长又宽的实木桌子,质量很好,还没有任何污染与味道。

宣纸和我之前见过的也很不一样,砚台,毛笔………

也不是穿越之前看过的几块钱的那种,不得不说,魂兽的皇室用的东西就是好。

从书架上找了一本书,字体都是篆书书写的,然后我居然沉下心来,练习毛笔字。

篆书的笔墨变化其实不算复杂, 但每一笔都需要均匀。

我还是挺喜欢这种书体的,尾部长长的很有趣,我提着一口气,非常认真的写字。

“殿下这字写的嘛,虽说不上特别出色……

但也绝对称不上难看呢。”我看着眼前的纸张轻声说道。

此时,余皓伦已然换上了一身崭新的衣裳,仍旧是以黑色为主色调。

不过衣领处巧妙地搭配了一抹纯净的白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而袖口的黑色则相对较浅一些,使得整体装扮既显得庄重又不失灵动。

不得不说,如果给余皓伦再配上一副精致的眼镜……

那他活脱脱就是一个标准的斯文败类形象啊。

而且,他一侧鼻翼上竟然还点缀着一颗若隐若现、色泽淡淡的痣……

更为其增添了几分独特的魅力……

最令人惊叹不已的是,这家伙的睫毛长得超乎想象的长,简直如同两把小扇子一般。

回想起从前,我从未觉得余皓伦长相出众。

毕竟与千城那样倾国倾城的绝色佳男相比,他的容貌确实要逊色不少呢。

然而此刻,当我再次凝视他时,却发现自己之前似乎有些小瞧他了。

正在这时,余皓伦忽然转过头来看向我,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疑惑:

“殿下,这般盯着我看,做什么?莫不是……我这脸上有何异样不成?”

面对他的询问,我毫不退缩地回应道:

“难道,本殿下,就不能看你了么?

再者说了,你方才,竟敢评说我的字写得不够好。

既然如此,来来来,你倒是亲自写上几笔让我瞧瞧。

究竟你的字,能够好到何种程度!毛笔,给你……”

说着,我顺手将手中的毛笔递到了余皓伦面前,静待他接过去一展身手。

主要我自己会觉得尴尬,为什么,突然之间看他,会变得好看的呢?

不不不,不行,我绝对不能被他所迷惑住。

“这种字体嘛,说实话,于我而言并非最为擅长……

不过呢,既然殿下您如此感兴趣想要一观,那我也就只能硬着头皮献丑啦。”

只见余皓伦从容地拿起一支精致的毛笔。

轻轻地将笔尖蘸入我事先精心研磨好的墨汁之中。

随后又小心翼翼地换上一张洁白如雪的宣纸,准备开始动笔书写。

当他落下那至关重要的第一笔时,我瞬间便明悟过来——

原来他之前所说自己不太擅长此字体纯粹只是谦逊之言罢了。

瞧这一笔,刚劲有力、运笔如飞,简直堪称完美!

“哎呀呀,余兄啊,您这字可真是写得太好了!

着实令人惊叹不已呐!真没想到,余兄竟是如此深藏不露。

这般才华横溢,实在是叫人佩服万分啊!”

此时,站在一旁的棱镜不禁开口称赞道。

且看棱镜今日所着之衣物,乃是一袭玄色长袍。

其上以金丝银线巧妙地穿插绣制而成一只活灵活现的猫咪图案。

说来也巧,此刻的棱镜恰好兽化成猫的形状态。

这身装扮与他倒是相得益彰,显得格外合适呢。

再往上看,棱镜的头顶,还佩戴着一顶由纯金打造而成的精美配饰,熠熠生辉。

腰间束着一条用温润玉石制成的腰带,更添几分华贵之气。

魂兽伺候的奴婢们,显然也是深谙主子喜好和身份地位。

为棱镜拿来的每一件衣物都显得更为得体合身。

就在这时,郑爱赤石才慢悠悠地踱步而来。

让我颇感意外的是,他今日身着的衣衫颜色竟是那般鲜艳夺目,竟然是一抹亮丽的火红色调!

远远望去,犹如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煞是惹眼。

“呃?魂兽国,竟然还有如此鲜艳的红色衣裳啊!

在此之前,我所见多是那神秘深邃的玄色呢。”

我瞪大了眼睛,目光紧紧地落在郑爱赤身上那件引人注目的红衣之上,心中不禁暗自惊叹。

只见郑爱赤身着一袭火红的长袍,那鲜艳的色彩仿佛燃烧着的烈焰。

在这略显暗沉的环境里显得格外耀眼夺目。

与周围常见的玄色服饰相比,他这身装扮无疑是独树一帜、与众不同。

这时,一旁的棱镜正全神贯注地盯着余皓伦写字。

听到我的疑问后,稍稍抬起头来,认真地解释道:

“魂兽国向来以玄色为尊贵之色,但其他颜色的衣裳也并非罕见。

郑爱赤来自辛国,而辛国人素来喜爱艳丽明亮的色彩。

所以这套红色的衣裳对他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说完,棱镜便又将注意力转回到余皓伦的字上。

郑爱赤似乎察觉到了我对他衣裳的关注。

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十分自豪地说道:

“这套衣裳,清泞,我可是非常喜欢呢!

它的颜色就如同熊熊燃烧的火焰一般鲜艳热烈。

穿上之后感觉整个人都充满了力量的感觉。”

说罢,他笑得越发灿烂起来,那笑容如同春日暖阳般温暖人心。

就在此时,一名伺候的奴婢缓缓走到书房门口,轻声说道:

“太子殿下,晚膳已经准备妥当,请您移步前往用餐。”

随着她话音落下,一股淡淡的饭香悄然飘进了书房之中,引得人食欲大动。

“好。”棱镜点头表示自己知道。

“哈哈哈,可以吃饭了,余皓伦,赶紧的,别写字了,吃好吃的去。”

郑爱赤听到吃饭,他开心的笑着,赶紧催余皓伦放下手里的笔,一起吃饭。

我们四人围坐在饭桌前,余皓伦瞅着我,郑爱赤眼里只有桌上的饭菜。

我发着呆恍惚之间,穿越到这里已经过去不短的日子,不晓得还要继续待多久。

棱镜吩咐奴婢给我们拿来酒水,准备好好喝一杯。

“棱镜,那个叫常声,开吃人肉店的,现在怎么样了?”我吃了一口小青菜,又吃了一口米饭。问棱镜吃人的变态的情况。

“嗯,他还被关押,审讯,那个叫常声的……

他实际年纪的确已经有一百岁了他一生都在追求长生。

的确吃了不不少人肉,专门喝幼童的血,吃幼童的肉。

他亲自招供,说拿自己的亲生骨血来换掉他体内坏掉的内脏。

医师鉴定过,他说的,全都是真话,他身上留下的伤,清晰可见……”

棱镜话说完,与余皓伦碰杯,仰头将酒水一饮而尽。

“常声是畜生吗?不仅吃人肉,喝人肉……

连自己的骨血都不愿放过吗?好可怕的人。”

郑爱赤抱着自己的碗,埋头干饭,可听闻常声的所作所为,也不免骂他是畜生。

“哼,他才不会认为自己是个畜生呢!”

棱镜话一出口,脸上便浮现出深深的厌恶与愤怒之色。

“牢狱当中的几个彪形大汉手持着粗重的鞭子。

毫不留情地抽打着被绑在柱子上的常声。

然而,常声即便是遭受如此酷刑,那人却依旧面不改色,甚至还口出狂言:

“这能怪得了谁?要怪就只能怪这该死的干旱天气!

大家都没有吃喝的东西,难道我们就要活活饿死吗?

吃些人肉、喝点人血又怎么了?”

说到此处,棱镜不由得握紧了拳头,咬牙切齿地道:

“常声此人心肠歹毒至极,简直就是坏到了骨子里,根本无药可救!”

说罢,他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然后重重地将杯子放在桌上,发出“砰”的一声响。

余皓伦静静地听着棱镜的讲述,始终一言不发。

待棱镜话音刚落,他缓缓地站起身来。

给自己也倒满了一杯酒,然后走到棱镜身旁坐下,语重心长地说道:

“是啊,这世上的人形形色色,有的人为了一己私欲而去欺骗、伤害他人。

这种行为纯粹是出于他们本性中的恶。

但也有一些人之所以会选择欺骗,或许真的是迫于无奈之举。

只是……像常声这样丧心病狂之人,他怕是早已丧失了做人最基本的良心吧。”

说完,余皓伦深深地叹了口气,目光不经意间扫过我的脸庞。

但仅仅只是一瞬间,很快,他便把自己的目光又给收了回去。

“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之前在一本书上看过。

书里说,常声拿自己孩子的内脏换掉坏掉的内脏。

这种办法,专业术语叫:器官移植。

他喝人血的方式,肯定不是用嘴喝血吧?

指不定,他将血型匹配的幼年血,直接换到自己身上去。

要不然,他怎么可以让一百岁的身体,维持成我们看到的,不老的摸样呢?”

我听着他们说的话,这些和我穿越之前。

那些“吃人”的有钱人,其实没有多大的分别。

新闻都说过,一帮子有钱有势的人,专门匹配合适的器官。

我记得一位年迈的医学老爷爷,一段公开曝光的视频里不是说过。

发明脑死亡概念的目的,就是为了合法的获取器官。

因为器官移植只能在活着的人身上,将内脏器官取出来,死掉的尸体是没有用的。

像常声一样,为了自己的长生不老,果然会使出各种可怕的手段。

即便是吃人肉,喝人血这样恐怖的事情。

只见郑爱赤那张圆润的脸庞缓缓地从饭桌前探了出来。

并非是由于他已经饱腹,而是此时身旁的婢女正小心翼翼地为他添饭。

趁着这短暂的间歇,他那充满好奇的目光直直地落在我的身上,开口问道:

“清泞啊,瞧你如此痴迷于书籍,可真是令人钦佩呐!

只是,像这般模样的书册,我怎地从未曾目睹过呢?

莫不是这乃是出自你们女儿国的顶级珍藏么?”

听闻此言,我微微一笑,轻轻点了点头。

尚未及答话,一旁的棱镜便忙不迭地插话道:

“嗯嗯,清泞所言极是,这番论调实乃我前所未闻。

当真是别出心裁、新奇至极啊!余兄,你意下如何呢?”

说着,他一边向余皓伦投去征询的眼神。

一边端起酒杯与余皓伦碰了一下,而后仰头一饮而尽。

余皓伦微微颔首,表示认同,缓声道:

“殿下所言甚是,此种奇书,在下亦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然而细细想来,其中某些道理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处。”

言罢,他再次将手中的酒杯斟满,与棱镜相视而笑,继而开怀畅饮起来。

“清泞,你看看,余皓伦和棱镜一起出去了一趟而已,棱镜喊他余兄了。

还有,你们两个一起喝酒,为什么不带着我呢?我其实也很喜欢喝酒的。”

郑爱赤真的是个直接的性子,根本不会绕弯子的那种,也挺好的,因为我也同样感到疑惑。

“我喊他余兄,是因为他比我大,而且……

我们也共患难过,我喊他一声余兄,也是理所应当的....

没想到你也喜欢喝酒,好,来来来,我和余兄一起给你敬酒,可好呀?”

棱镜听了郑爱赤说的话,他立马解释,然后拉着余皓伦一起给他敬酒。

“这还差不多,这杯酒,是你们欠我的,来,一口闷了!”

郑爱赤很豪爽,他这才笑着,喝掉他们二人主动给他敬的酒水。

“清泞,我们喝一个吧,毕竟,人生实在太无常了。

那日见过的珍草堂店家,明明还活着的人,现在不已经死掉了吗?

所以,我们好好喝一个。也算我为自己曾经做的,给你赔个不是。”

余皓伦刚倒满自己杯子,围着桌子,朝我的方向走过来,十分郑重的跟我敬酒。

“其实我想说的是,我还看过一本书,一本记录过去发生的历史书。

书中记载,一个小岛之国侵略另外一个国家,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我想问问你,另一个被侵略的国家,可以因为一杯酒……

就应该,轻易原谅这个小岛国家干的坏事吗?”

我踏踏实实的坐在板凳上,没有要起身和余皓伦喝酒的意思。

这样做,当然挺不给余皓伦面子的,可我就要这么做。

“清泞,你看过的书,好多呀!”郑爱赤感叹我看的书多。

是啊,我以前明明读过书,却因为一个男人被各种打压,困在家里。

余皓伦自己默默的将杯子里的酒水喝完,然后失落的走回原来的位置上坐着。

“清泞,其实,余兄对你,是真的出于真心担心你。

他之所以跟我去地下城,还是想着给你买些草药回来,以防不时之需。

当然,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希望我说的,没有冒犯到你。”

棱镜抬头很认真的帮着余皓伦解释。

还说余皓伦去地下城也是因为我,才不是因为那个珍草堂的老板。

“其实,信任这种东西,最容易碎掉。

我以前很相信余皓伦,他聪明,在女儿国那样以女子为尊的国度里……

他靠着自己的努力,步入朝堂,不难想象,这得有多难。

只是,后面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让我没有办法继续信任他。

这样的话,我当着他的面说,他懂,我再说些什么。”

我继续吃饭,可满桌子的美味,吃进我的嘴里,如同嚼蜡一般。

食之无味的感受,我算是彻底体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