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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月明星稀,乌鸦落在枯树枝头,一眨一眨的眼睛眺望远方,似是发现什么,又鼓动着翅膀哗啦啦地飞走。

十七名身着暗紫色铠甲的骑士,骑马从树林的阴影中冲出,直奔远方城镇。

为首的骑士腰间挂着一柄骑士长刀,铠甲也与其他人不同,是鲜红的赤色,在夜色下幽红如影。

骑士们直奔城镇中心的子爵府,那是他们今天的作战目标,掌控这片城镇,将其作为战略用地。

“拦路者一律格杀勿论,五人包围城阵,确保不会有人离开城镇。”

“明白!”众骑士回应道。

骑士们有序地分头行动,一队人走大道直奔子爵府,一队人开始围绕城镇展开包围圈。

一名骑士驾马挡在城镇门口,左手持缰绳,右手放在腰间的骑士细剑。

精致的暗色铠甲下,有种让人感觉脊背发寒的冰冷视线。

骑士夫妇牵着马匹,从旅馆的马厩出来。

“尤西比尔,我们今晚就走吗?再休息一晚吧。”

两人从中央战区一路逃亡,好不容易赶到边境。

他们甚至只休息过两个小时,今天好不容易在旅馆休息一天,结果晚上尤西比尔就要带她离开,甚至连马都没牵。

“我有种不好的预感,还是赶紧走吧,再走十几公里就能进入华国境内,那时候我们才能真正安全。”

芬奈知道尤西比尔的担忧是对的,对一个战争中的国家,发生什么都是不可预测的。

无力抵抗战争的人,能做到的最好的事情,就是远离战争,越早越好。

“我们还没个孩子呢,等到华国定居,我们就要个孩子吧。”芬奈牵起尤西比尔的手。

两人从小就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长大之后志向相同,让他们携手成为骑士。

尽管是最普通的流浪骑士,但他们依旧成为了令人羡慕的流浪骑士夫妻。

他们遵守着从小默诵的骑士教条,在法洛林每个地方留下自己的脚印,执行着他们信仰的骑士精神。

只可惜爆发了战争,他们亲眼见证比他们更强的授勋骑士,封号骑士,为他们的贵族主子斩下一村老小的头颅,只是为了把这里改成合适的阵地。

法洛林帝国的骑士团碾过农民辛苦半年的田地,干活的农民被马匹践踏,他仅三岁的孩子在妈妈怀里哭,母子俩不知道还能不能熬过这场战争。

这让他们的信仰的骑士精神的世界观崩塌,又害怕战争的波及,不得不逃离法洛林。

“嗯,到时候我们生个小骑士,一直一直在一起。”

夫妻两人携手走在通往城镇外的大道,在不远处却看到了那道暗色铠甲,尤西比尔心里大喊糟糕,拉着芬奈转身就走。

“快走快走,那是骑士团的人。”

他们没想到战争竟然蔓延地这么快,居然已经触及这片偏僻的城镇。

“前面的两个骑士,停下!”

骑士看见两人,立即出声喊道。

他们不得不停下脚步,军队中的骑士往往杀人如麻,这个时候不听他们的命令,和找死没什么区别。

骑士骑着马靠近两人,道:“转身。”

夫妻二人老老实实地转过身,与这位骑士对上视线,骑士的目光在二人身上扫视,看到他们腰间的骑士剑,心里起了疑心。

“今天禁止外出,将你们的铠甲和武器卸下。”

“这是我们的装备,你凭什么…”

芬奈不愿意把装备交出来,但是被尤西比尔拉住,二话不说就开始卸身上的铠甲。

“尤西比尔,你…”

“快,不然…”

然而就是这一瞬的犹豫,这名骑士从腰间拔出骑士细剑,剑光闪过芬奈右手,铠甲顿时出现一道深深的切痕,紧接着飙出雪花。

“芬奈!”

尤西比尔看到这一幕,当即拉着她另一只没受伤的手向后跑去,这个骑士已经起了杀心,他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人家的一念之间。

“回旅馆走后门牵马跑!”

虽然骑士的速度比马更快,但这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一个人拖延,另一个人逃跑,还能有一线生机。

旅馆一楼,封巧义道了声谢,从柜台离开回到座位上,开始吃起晚餐。

桌上是一罐萨瓦奶酪火锅,配法棍和乳蛋饼,跟自己下来吃饭的只有安德莎和长孙槐岚。

侯双和第五璃似在突破,封巧义特地在她们身边多放了些灵石,保证他们不会因缺少灵力而突破失败。

“封巧义先生,我们之后要去哪呢?”长孙槐岚轻声问道。

“应该是去法洛林的首都或者凯瑟琳公爵领,在此之前我们还要找一位合格的向导。”

这种处于内战的国家,肯定要找一位身处战争,但是对战争区域熟悉的人指引方向,不然哪天开车,开着开着就可能进人家的交战区,说不定还会被集火。

至于上哪找,他打算明天一个人去附近找找,总有人愿意为钱财冒一些生命危险。

“我还是很好奇,您是不是很厉害的大人,安德莎姐姐都说打不过你呢。”

“其实我的实力挺一般的,我的战斗经验不多,也就靠靠蛮力打赢敌人,不过保护你们还是绰绰有余啦。”

他这话不是谦虚,而是妥妥的大实话,同样的身体,同样的力量,剑客的战斗技巧不知道比他高明多少。

和剑客相比,他就像是一个只会使用蛮力,而不会使用技巧的粗人。

在这时,老板送来一盘焦糖布丁,轻轻放在桌上。

“老板,这是?”

封巧义看向老板,随后又看向安德莎和长孙槐岚,他并没有点这道菜,是谁点的吗?

憨厚的老板一笑,道:“实不相瞒,我们这旅馆不打算开了,避难来我们这的人很多,他们都在往国外逃命,他们怕的我们也怕,骑士老爷都怕战争,我们这些平民更怕。

看您是个善人,我这旅馆明天晚上闭馆,反正也没用了,您要愿意住,钥匙在柜台上,劳烦您离开时关上门就行。”

“谢谢老板。”

战争对一个国家的平民与绞肉机无异,想要活命你不能指望贵族老爷们的善心,只有跑出去,哪怕是荒原,存活率都比战争里的人高。

焦糖布丁软糯甜口,拿叉子的孩子想吃哪块就吃哪块,孩子间会攫取,会弄到地上,归根结底不会给孩子造成什么影响,脏碎的只会是无人在意的焦糖布丁。

“嘭”

旅馆大门突然被打开,骑士夫妇从门外相互搀扶地跑进来,但在看到封巧义三人时,又犹豫了。

“进来吧,发生什么事了?”

封巧义坐在靠门的椅子那,侧目看到他们身上都有不小的伤,风语稍稍向外探知,便发现了一位解术境的骑士。

原来战争已经蔓延到这里了吗?

尤西比尔着急道:“抱歉把你们牵连进来,但是我的妻子快撑不住了。”

兴许是知道自己跑不了了,他不慌不忙地把芬奈扶到柜台旁让她靠下,开始给她处理伤口。

封巧义用筷子夹起一块焦糖布丁送进口中,目光看向门外,那一位剑上染血,身着暗紫色铠甲的骑士。

“你们是什么人?”

骑士看到女仆装扮的安德莎,对封巧义立刻警觉起来。

在法洛林能雇得起女仆的人,大多都是贵族,而他们的敌人,都是贵族。

“如你所见,一介旅客。”

封巧义不慌不忙地咬下安德莎递来的乳蛋饼,平淡的表现完全不像一个被刀剑威胁的人。

骑士之所以不敢动,是因为贵族一向惜命,在他看来,封巧义敢这么嚣张,周围一定有人保护。

况且不清楚他是哪位公爵的代表,也没听说自己这边会有哪位贵族到来,因此警惕是必须的。

“队长队长,我这发现一位疑似贵族,还有两名疑似流浪骑士。”骑士抬起左手按着左耳,汇报发现。

“林德子爵确定死亡,这里由我们接管,弗雷里克公爵没有派人来这,所有可疑人员格杀勿论。”

耳机里传来长官的命令,骑士确定回应,随后毫不犹豫地踏进旅馆,直奔封巧义,目光锁定四周,谨防周围埋藏的护卫。

可突然,他周身空间突然出现局部威压,骑士反应过来,压力迫使他单膝跪地,细剑插地支撑身体。

风压压迫加大,细剑脱手,骑士不得不双膝跪地,苦苦支撑,铠甲下的双手颤抖,骑士尝试运行灵气,却突然发现灵气竟因为压力停滞,无法运转。

是谁?在哪?

他甚至没有看清出手的人,会是哪位封号骑士?还是一级魔法师?

骑士甚至没法抬头,再看一眼那个男人的脸。

“好了,叫你们长官过来吧。”

风压瞬间撤销,骑士身体一软,险些面门摔地。

骑士不再犹豫,拿起细剑转身就走,同时打开通讯联系上级。

封巧义吃完晚饭,走到尤西比尔身边,芬奈伤得并不重,加上临时包扎现在伤情已经稳定下来。

“抱歉牵连您了,贵族老爷。”

尤西比尔误以为封巧义是哪一位贵族,话语间也不禁变得恭敬起来。

“我只是一介旅客,我的朋友。”

他是真没想到法洛林境内已经乱成这样,军队肆意屠杀平民,这类看着有些身份的竟然还会直接出手击杀。

这完全就是不给人活路,难怪尤西比尔这么着急离开这里。

老板此时躲在后台,他怎么也想不到封巧义居然是个贵族老爷。

“老板,今天这里注定不太平,你们赶紧跑吧。”

“您…您到底是……”

“真旅人,路过此处而已。”

封巧义谈话间,又有一人站在旅馆门前,他的身后跟着几名骑马的骑士。

其中一人就是封巧义放走,回去通风报信的骑士。

骑士心里轻笑,他们的队长红刀骑士,可是踏入第三境,拥有自己封号的封号骑士,在法洛林境内,能做他对手的人不超过百人。

他更是封号骑士中的佼佼者,还是弗雷里克公爵手下的十大封号骑士之一,就算是一个骑士团遇见他,都要小心谨慎地对待。

看见人来,封巧义重新做回凳子上,打量起这位穿着通体血红的骑士。

血红的颜色在灯光下分外显眼,金属光泽倒映出人的血影,他所背的武器,一柄将近两米的血红长刀,尽管相隔数米,依旧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封号骑士,红刀,请问您是哪位尊爵,这是最后的警告。”

封号骑士?

从修为上看,这位自称封号骑士的骑士是一名破法境修士,而且底蕴雄浑,身上弥漫着战斗的硝烟。

“封号骑士,是法洛林帝国骑士顶点的骑士,最弱也是第三境修为。”安德莎在一旁提醒道。

封巧义打量红刀骑士时,红刀骑士也在打量他。

这个贵族的修为他看不穿,应该穿戴了某种隐藏修为的宝物,外观上也没有任何贵族的标识,他的穿着甚至让他联想不到贵族。

至于其他两人,一个身上灵气充沛,一个见习巅峰,大概是他的女伴和药人。

“我不管你们的事,你也别拦我,就这么相安无事如何?”

封巧义并不想杀他,这样一个封号骑士修为强大,若是击杀必然引来法洛林那些贵族们的注意,到时候他想置身事外都不行。

“那就抱歉了。”

红刀从刀鞘抽出,随着出鞘空气被透明的红扭曲几分,红刀骑士一只脚踏入旅馆,紧握红刀的手刚抬起起来,风压降临。

破法境已经能反应基本的灵气攻击,血红的灵力实体化,血红的骑士重铠迎上倾泻斜的风压,铁靴压凹进脚下的木质地板,撅起繁错的目刺。

反抗还没维持一秒,红刀骑士的膝盖便撞在地板上,紧接着整个人跪倒在地。

“队长!”

身后的几名骑士怎么也没想到,身为封号骑士的红刀竟然会毫无还手之力地跪在这个男人面前。

“嗯,你还别说,破法境是比解术境耐压。”

既然躲不掉,封巧义干脆不躲了,将风压压到最大,红刀突然嗅到死亡的气息,自从成为封号骑士后,他许久许久都未感受到来自死亡的威胁。

“燃血唤刀。”

红刀骑士将手上的铠甲捏成一团,裸露出手表皮肤,随后紧紧抓在刀锋上。

刀身从手心散发着红雾,他体内的血液顺着经脉全部流向手心。

一晃眼,白银的刀身逐渐染红,妖艳异红。

“我也很抱歉,骑士。”

封巧义上前两步,拔出银剑,瞄准红刀骑士后脑勺刺去。

银剑刺入骑士后颈,血肉噗呲,红刀骑士浑身一颤,抓着刀刃的手本能张开。

在他眼中,红刀骑士并未死亡,他身上的灵力在向心脉聚拢,维持着一些大动脉位置。

“果然心脏才是人的生命之源。”

封巧义毫不犹豫对他的心脏处再补上一剑,铠甲亮起光纹,弹开银剑。

血红的铠甲上亮着规律的光纹,正是这些光纹把银剑的锋利抵消。

“果然这种时代穿铠甲不是没有理由的。”

铠甲上的防御足以抵抗解术境的大部分攻击,还是常态状态下,这铠甲对破法境攻击都有不错的防御效果。

他对银剑进行加持,凌厉的剑气缭绕剑身。

“等等…咳咳,我是弗雷里克公爵座下…”

“呲”

拔出银剑,红刀骑士的身体抽搐着,他体内的灵力乱窜,刀刃的红色退却,伴随着的是红刀骑士的死亡。

这位封号骑士,甚至没来得及施展出自己引以为傲的招式,就被这么简单的风压,和一柄普普通通的银剑杀死。

封巧义看向门外的骑士,不禁感到麻烦,这麻烦可惹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