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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两点十五,终于敲完了最后一个字符,点下另存为,将《毕业设计》改12的2字消去,替换为3字的高阳在按下回车键后终于重重地倒在了桌子上。

自己的情况很不妙,高阳心里清楚,心脏像鼓槌一样怦怦直跳,四肢末端都有些发麻。如果说手指是被压的,那脚踝以下没有感知就是很奇怪的一件事了。然而终究还是忍受不了头疼欲裂的感受,沉沉睡去。

……

醒来就发现不对了,一阵神清气爽,脑子没有丝毫熬夜后的痛苦。如果不算身子上的阵阵刺痛的话。毕竟全身上下骨骼从里到外无一处不痛,两只手背都已经擦伤了。

就见一匹骏马飞奔而过——战马的汗味除了臭味以外,还有一股干草的香味,混合起来是一种古怪的味道。生于城市长于城市的高阳还是第一次闻到这种味道,空气中似乎还夹杂着浓烈的铁腥气味。

“不妙,相当不妙……”高阳的脑子一点也不蠢笨,战马飞驰,血气弥漫的地方只能是中古时代的战场。

再往上,上古时代的人是不骑马的,他们骑熊罴,老虎,就是不骑马。而到了近古时代,明清两朝已经广泛运用火器,此时空气中应该有硝烟气味了。

硝烟味是一种很霸道的东西,就像这种气味的发出者一样,可以掩盖战场上万物的气味。

火药的力量将武器的威力发展到了巅峰,将整个世界从冷兵器时代转入了热武器时代,一直延续至今。

某种意义上,现代最具威力的兵器——洲际弹道导弹也是热武器。作为发射药的固体燃料药柱就是一个大号兼设计良好的火药柱。而核武器一级裂变核武器的起爆剂也是火药,枪式铀弹需要火药爆炸推动临界物质结合。内爆式钚弹的起爆装置也是一个椭球形的密集火药装置,爆炸后冲击波被反射叠加在一个点上,将大量的钚压制到超过临界密度,发射出璀璨的光芒。

这只是第一步,如果再在这个弹体外布置大量的固态锂化氘,那足可以释放出二十分之一纳秒的太阳的光辉。所过之处万物化为齑粉。

高阳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到了这些,还是在这样一个极为危险的地方。

似乎环境越危险,自己的脑子就动的越快,只是动到了不知道哪里去了,又或者是自己本来就在用快速的思考掩盖对自己情况的不安与困惑。

想也知道,哪怕是在中古时代的战场上,只有一双肥嘟嘟白嫩嫩胖手还全身带伤的人也是不太可能活下来的。

幸运的是,自己毕竟不是单独一人在这个战场上,中古时代的战场上也不可能出现废物。

自己的身份貌似还算尊贵,那个骑马的人快速将自己从腰间捞起,疾行几步,便送到了另一个人手上。

另一个人递过,顺手将自己向后放在了马车上。

说是马车的原因很简单,有顶。

高阳非常无奈,战场上就该用战车。带顶的马车多重呀,有必要吗?还没有想更多,自己就再一次漂浮在了空中,应该是两个人一起飘的。因为高阳的右臂只是疼,还没有断。如今被一个差不多重量的软东西又砸了一下,就快断了。

落到地上的时候,高阳不负众望的,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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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脑袋上两个包,高阳摸出来了。第一个包大概是自己出现在这里的原因,第二个包大概是自己昏过去的原因。

很幸运,没有百八十个包。而且左右手都没有断,因为自己是用两只手摸的。

左右手都没有办法从后面绕过头摸到对侧的下巴。

如果不是头大如斗的巨头怪人的话,就只有一个解释,岁数不大的孩子。考虑到已经能摸到对侧的太阳穴以下一点了,应该是幼儿园到小学二年级的年纪。

很难更精确地确定,因为高阳的整个脸都是肿的,眼睛只能睁开一条缝,或许是说明自己还有几次(毫无疑问,这种事极有可能不是一次)是面部着地的。这就比较悲催了。

高阳正打算从自己的两个包的位置推断一下自己被抛的手法的时候——毕竟这需要考虑力矩的相关知识,算起来比较复杂——听见了自己耳中的第一个单词——夏侯婴。

中古音系统是一项复杂非凡的知识,高阳并没有掌握。

就像他很容易地搞错了命名一样,高阳所处的这个时代使用的音韵系统事实上应该被称为上古音。

不过辨认姓名并不需要音韵学的知识,因为对对方的称呼,一定会放在句首,而且停顿一下。

尤其是这个人在呼名的时候刻意采用了重音,音量也高了好几个分贝。以至于虽然这个人后面的话高阳一个字都没有听明白,还是牢牢记住了开头的三个字。

没有听明白是一种幸运,如果听明白了,高阳一定会很希望把这个人按在地上揍一顿的。

因为这个人不仅抛了他好几次,而且还在指责某人为什么要在逃命的时候派人捡起他,以至于拖慢了车速,所幸自己本人没有损伤,否则百死莫赎。

高阳在自己的脑海中计算着百家姓,赵钱孙李周吴郑王都不对,中古音系统(高阳大概会把这个错误延续一辈子,他不太熟悉中古和上古的分野)自己一点不懂。

但是华夏文明传扬了五千年,这就意味着语言文字是一刻不停地在变化,同时也有着相应的基点。声母的变化远没有韵母来得那么快。那三个音即使再古怪,终究还是有迹可循的。

高阳的语言天赋不错,除了中英文以外,日语n4,韩语可以听懂一些,实在不行的时候也是能靠着啃韩剧生肉了解大致剧情的。这两种语言虽然都有着与汉语同样的渊源,但也开拓了他在语言学上的眼界。此外德语法语都会一点,拉丁语会唱圣歌——那是为了泡某个信教的妹子专门学的。

但拉丁语系的都不用考虑了,自己的皮肤是黄的。这一点高阳很确定。阳光下的颜色就是万物本来的样子,不会变白,也不会变黑。

甚至可以确认自己的身份比自己想的要好很多。在火器时代之前使用带顶的马车已经明确了文明的发展水平。东亚只有汉化半汉化的鲜卑扶余契丹女真等部族会使用这种工具。

波及到中亚,也只有突厥王朝,或许还包括契丹的分支西辽。

南亚是热带雨林,连英国人都抱怨那里的气候潮湿。

而西亚,有时候是黑皮肤的非洲种的地盘,有时候是白人的领地,黄种人身居高位的机会不多。

北亚,我们一般叫西伯利亚,那里没多少人住。高阳去过漠河,他只能说那里根本不是人呆的地方。

至于说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貌似也是咱黄种人,而且印第安人似乎是发展出了轮子的。不过即使不采用西方中心的历史观,高阳也只能评价那是一群喜欢献祭的野蛮人。

带顶的马车会有吗?几率比较小,甚至可以说非常小,因为自己这样一个尊贵的少公子理应拥有一些兽牙配饰。

这些配饰的不存在,从另一个侧面也否定了自己归属于蒙古等部族的可能。

最好最好,自己是一个汉人,做汉人做了二十多年了,高阳不打算给自己换一个民族。

虽然连爹妈都换了已经是很可悲的事情了,但是能不变的东西尽量是不要变为妙。

如果说马车顶只是一个元坐标的话,高阳反复咀嚼的三个音中的前两个已经差不多呼之欲出了——夏侯,复姓。

应该不是姓夏,姓夏的不会喜欢把自己的名字的头一个字再安上令人误会的音节。

夏侯这个姓氏最有名的当属那个英雄的时代。

更幸运的是,高阳不但对《三国演义》基本上倒背如流,陈寿的《三国志》也是通读过的。

他很希望自己不会因此闹出什么可笑的笑话。周瑜不是被气死这一点还是很明显的。

如果自己是曹家的哪个家伙的话,只要想办法弄死司马懿就成功一半了。

如果因为没有了司马懿而被武侯干碎那也算是死得其所,连晋朝自己的皇帝都嫌弃的祖先没有也罢。

不过夏侯是大姓,从前汉到唐宋,都不乏夏侯姓的大家,然而司马氏确实是绝了夏侯氏的那一脉人。后世姓夏侯的大官自己基本没听过。

也就是说自己的年代应该是在三国往前算。

马上的大将使用的是银白色的钢制刀具,阳光下散发着熠熠的光辉。无所谓幸运或是不幸,周朝之后了。

要是东周的话,不知道还能不能阻止始皇帝横扫六合,最好是他祖爷爷的祖爷爷。大秦五代人都不是好惹的,只有祖先还能欺负一下。

至于秦朝,二世而亡,救不了救不了,自己只要不是扶苏就不操那心了,如果是扶苏——胡亥小儿,看不干碎你丫的。

汉朝——高阳的手微微颤抖,他发现汉朝还是有很有名的马车扔小孩事迹的。

扔的人姓刘名邦,被称为汉高祖,被扔的有两个,一个是鲁元公主,史上没什么记载。另一个姓刘名盈,汉高祖刘邦与吕皇后吕雉之子,嫡长子,是为汉惠帝。

如果说还有什么更糟糕的话,貌似那个捡孩子的好心人被太史公称为——夏侯婴,第三个字也许或许差不多很有可能就是这个婴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