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不丢脸不丢脸,外祖母知道的,外祖母只是在和你外祖父开玩笑而已,美食嘛,大家都喜欢对不对?外祖母也很喜欢呐。”说着就给秦朗夹了一筷子红烧肉。
这还是上次司徒南耀从空间里弄出了三头野猪,每家每户都分了几十斤的野猪肉,秦婉婉就将这块最好的五花做成了红烧肉。
她一次性做的多,吃完了上一顿其余的就由她保存,家里人也不知道她是怎么保存的,反正要吃的时候拿出来还新鲜的很,压根没有想要坏掉的痕迹。
秦家人猜到了那空间可能有保鲜的作用,可宋家人不知道,但是他们都很默契,没有一个人去问。
阿婉身上一定有个惊天秘密,但那又如何?他们没有受到伤害,反而受到了恩惠,那就要做到不问不管甚至还要做到保密打掩护。
“阿姐,那个红烧肉还有吗?好好吃啊!下一顿我还要吃。”阿朗小嘴儿被塞的满满的,说的话也是嘟嘟囔囔的。
秦青云轻轻给了他一个栗子,“嘴里有东西的时候嚼完再说话,不然你嘴里喷出来的东西,会把这些菜给弄脏,这里这么多人呢,又不是你一个人在吃饭,以前教你的都忘了吗?”
秦朗连忙闭上嘴,只是给他爹投去了一个幽怨的眼神,但很快他又用期待的目光看向秦婉婉。
秦婉婉嚼完嘴里的食物,咽了下去才回话,“上次做的多,大概还能吃两次,放心,不仅你下次能吃得了,下下次还能吃。”
秦朗满足了,大口大口咀嚼着嘴里的食物。
司徒南耀一直以来都有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可是和秦家人待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都是习惯了餐桌上那欢乐的氛围。
司徒南耀:“你要是喜欢吃,下次我进林子里的时候,重点都去找找野猪,到时候那五花肉都用来做红烧肉。”
秦朗小眼一亮,张嘴就要说话,可看了看他爹,最终只有闭着嘴猛点头,宋淑怡看着小儿子这样,有些哭笑不得,这馋嘴猫儿,野猪是说碰着就能碰着的吗?
“司南,别搭理这小子,有啥吃啥,现在这情况,有的吃的就不错了,还挑啥挑?”
宋淑怡这话也算是堵了宋老爷子的话头,本来宋老爷子还想提醒他见着野鸡的时候,也记得多打一些。
不是他胡思乱想,他总觉得南小子有些邪门儿,就像天生吸引动物一样,他心里想要什么动物,什么动物就会过来,和他们家的婉丫头一样,都是福星。
“没事的婶子,这林子里有什么我就打什么,如果没有野猪,咱也强求不来不是?如果有,那我就尽力,争取多打几头野猪,这红烧肉啊,我也很喜欢吃呢。”司徒南耀说着,夹起了一块红烧肉放到嘴里,用实际行动表明自己所言不假。
宋淑怡看他这副模样,笑了笑,没说话,这是心里觉得熨帖,这孩子的心肠还是好的,不愧是镇北王的儿子。
往后的这一路,走的时而顺畅,时而磕磕绊绊,但不论如何,大秦村的人依旧四平八稳的过着日子,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出发。
时隔几个月,他们终于到达了边关。
司徒南耀看着这熟悉的风土人情,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有久违的感慨,又有即将离别的心酸。
就是那天在山寨传言信后,不久,他就收到了疾风的消息,叛徒已经找出,他也可以正大光明的回到边关,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用难民的身份躲躲藏藏。
但是看到大秦村这群熟悉的村民,一个个脸上带着质朴的笑,对未来生活充满希望,那里有生活的气息,有人性的美好,有欢乐的气氛,有不同于他们家的那种温暖,最重要的是,还有那个女孩儿,那个他不知何时已经放在心上的女孩儿。
所以,他没有回,而是和大秦村的人一路逃荒至此。
“终于到了!我们终于到了!”大秦村的人欣喜若狂。
城门口的官兵看到他们这一群人站在城门外,就知道是一路逃荒到此的难民,在看到秦婉婉时,一时有些震惊,一个官兵连忙对旁边的居然说了一句话,然后那人就往里面走了,他却走了过来,态度和善,甚至带着些恭敬。
“你们可是逃难到此的大秦村人?”
他的话顿时让所有人都愣住了,大家不可思议的面面相觑,最后老村长出声询问,“正是,我是大秦村的村长,不知官爷从何得知我们是大秦村的村民?”
闻言,那位官差态度更是恭敬,“大秦村是我们爷特别关照过得,说是你们来了,一定要给你们村分配在一起,而且还要给你们个好地方。”
众人更是懵了,他们怎么都不知道自己村就得了上面的青睐了,不过既然官差这样说了,这也算是好事,看这官差的态度,这事儿不像有假。
官差没有说明秦婉婉是他们世子的救命恩人,这也是世子特意交代的。
这也是为了保护秦小姐一家。
先前离开的那位官差这会儿已经领着县衙里的人跑了过来,为首的就是县令。
侯县令在看见边上站着的司徒南耀时,连忙抹了抹头上的汗,又连忙挪过眼睛,冲着大秦村的人和蔼的笑着。
“各位乡民们,你们好!我是这山岩县的县令,各位的户籍文书可带了?”
大秦村的人听到县令都来了,还这么和蔼的和他们说着话,更加发懵了。
难道在他们逃荒的时候,他们老秦家的祖宗们发力了?偷偷在下面打点好关系,又让这县令大祖宗给这县令托梦,多多关照他们大秦村的人?
“各位乡民们可还有什么话没说?”侯县令看他们只是面面相觑,并没有说话,一时间有些拿捏不准,又偷偷瞄了一眼司徒南耀。
此时司徒南耀只想扶额,这侯德胜,办好你的差就行了,一直看他干啥?是怕这些人发现不了什么端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