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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我的26个男房客 > 第56章 阿昏哥的老婆要打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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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阿昏哥的老婆要打你了

我有心想要跟他攀谈几句:

“帅哥,你别怕我,我是来拍宣传片的,帮你们寨子宣传的。”

“我不欢迎外来人。”

青年紫色的眼眸分外的妖异,在昏暗的角落里仿佛透着蛊惑人的光。

我猜测他可能是戴了某种美瞳类的产品。

只不过这座苗寨看上去开发程度并不高。

这里的人居然也会使用外界的化妆术来装饰自己么?

我忽视了他冷淡的语气,热切道:

“不是所有外来人都是坏人的,等宣传出去名声打响,说不定会有人自发的给你们修路搞建设,这对寨子来说是好事啊!”

“苗寨只需要安静。”

回应我的是青年转身关上的房门。

石头门这次关的严丝合缝。

任凭我趴在门缝里,想要再和青年多说上几句话,都得不到对方任何回应。

我一人在门口抱着相机扼腕。

早知道他会关门,我就该直接堵住门口不让他进去!

这么有异域风情的美人。

且不说吃到嘴,加个微信聊聊天也好啊!

我想在门口多等半个小时,直接把美人蹲出来。

可无奈剩给我的时间不多。

眼看着太阳即将下山,我迫不得已转换了方向去询问其他人。

“哥,你别走行不?我就问一句话。”

晒干的辣椒被男人用手托起收进筐里。

他沉默着重复这项劳动,裂开的指甲和黢黑的手上全都是辣椒粉末。

我在他旁边接连说了三四句话,都不见他有一句回应。

被人当成空气漠视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这个寨子里我遇到的都是一群不会说话的哑巴人。

女人高冷就算了。

连这些干活的小男人一个个都眼高于低,完全不把我当人看。

我白思榆何时受过这种窝囊气?

“你不理我是吧,行,我倒要看看你能装多久,干,你继续干。”

我挡在了男人的跟前,正好阻隔住了他清理辣椒的光线。

男人抬起头,寡淡平凡的脸上神情呆板。

我从兜里摸出一根烟,咬在唇边,自在地盯着他,打算跟他耗到底。

布峰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瘩里钻了出来。

他跟男人叽里咕噜说了一通,我听不懂的苗语后,拉着我的手道:

“跟我走。”

“还没到太阳下山的时间。”

“再不走阿昏哥的老婆就要来打你了。”

打我?

寨子里的女人加在一块,估计都没有一个人打得过我的。

我不屑道:

“她要来就来呗,我又没撬她的鸭子,说两句话都要打人了吗?还有没有王法了!”

“寨子里已婚的男人是不能和女人说话的,你在他面前不走,就是偷情,他的妻子发现以后会狠狠惩罚你们。”

我咬在嘴边的烟险些惊的掉落:

“你们这是什么鬼地方,比我姥爷家的砖都老古板,说两句话就偷情,我今天下午还和帅哥聊天了,他是不是要直接赘给我才行。”

布峰板着小脸,拉着我的袖子道:

“寨子里没有帅哥,这里没有年轻男人。”

下午我一个人逛寨子的时候,吊脚楼里都是些大叔。

最年轻的也三十往上走,一个个低眉耷眼,瞧着都让人心烦。

这么一对比,我见到的青年更是妖艳的过分。

我不屑道:“骗鬼呢你,怎么可能没有年轻帅哥。”

布峰小小年纪,说话比我还固执:

“说了没有就是没有,你离开寨子以后,不要再进来了,这里不欢迎外来人。”

“行。”

今天我已经摸透了进寨子的路。

明天就算没人领路,我也照样能进来。

我又不是普通的外来游客,进来这里破坏生态的。

我是摄影师,能给寨子拍宣传片是她们的福气。

布峰见我一口答应,抬头道:

“你真的不能再进寨子里了,你会很危险的。”

“我知道了。”

我抬手捏了把他的小脸,从口袋里摸出之前吃剩下的半包口香糖。

“给你,嚼完吐掉,不要咽下去。”

布峰新奇的接过我手里的口香糖,捏在手心里反复的翻开:

“我知道。”

“回去吧,我也下山了。”

我冲着布峰挥了挥手,看着他背着筐折返寨子。

吊脚楼在绵延的山脉独立又分割。

我举起相机,对着寨子拍了一张。

来巴彦山的第一天,不算是一无所获。

我拍下了几张风格独特的照片,还见到了一个美到妖异的青年。

深山温差大。

等我紧赶慢赶回到民宿时,坐在门口的大妈已经预备着关门。

我从沈泽衣柜里顺的冲锋衣挡住了露水,挡不住夜风,

一路走来冻得我瑟瑟发抖,只想骂爹:

“关什么门,客人都还没回来呢!”

大妈上下扫视我一眼:“你进山了。”

“没瞎的应该都能看出来。”

她从昨天到今天被我连着怒怼了两回,气势显然没有早上充足:

“你没进寨子吧?”

“关你屁事。”

......

回房间里洗了一通热水澡,我被冻僵的身体才逐渐有了知觉。

来巴彦山的第一天,我就已经有一种被放逐的孤单感。

这种孤单不是对魔都的怀念。

是从群体脱离以后,游离在外的寂寞。

我拨通了沈泽的电话,被挂断了两次仍旧锲而不舍。

“你打我电话干嘛?”

“没事就不能打你电话了吗?”我笑道,“想吃你做的煎蛋了。”

沈泽的镜头朝着怼的很近,能清晰看见他纤长的眼睫和深邃的眉眼。

他轻抿着唇,有些不自然的侧着脸,想要躲避镜头。

“你不是说吃腻了吗?”

最近一段时间我天天吃小狗做的饭。

打野食都打饱了,哪里还有心情吃沈泽蹩脚的煎蛋。

如果今夜多一个男人在我的房间。

我是不会想起给他打电话的。

碗里的泡面被我搅拌了一下,我将底下压着的火腿肠挑了起来:

“谁天天吃煎蛋不腻歪的,你怎么不学着点做饭呢?”

“我妈说了,她养大我不是为了让我给女人做饭的。”

沈泽说这话的时候,纤细白皙的下颌微扬着,清冷傲慢。

他是有底气说这句话的。

优良的原生家庭,出生就在大厦顶端。

只要沈泽一辈子不碰爱情。

他的家底足够他挥霍到老。

我喜欢他高傲矜贵的姿态。

这种喜欢是对一件收藏品的浅薄爱好。

等到他出现裂纹时。

这份单薄的喜欢,便会自然转到其他藏品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