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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天逸回家时,整张俊美的脸上都凝结着一层冷气。

“少爷,夫人在书房等您。”管家看见金天逸穿正装的模样,硬是愣了一下,又抬起头望了望天色。

夜里乌云密布,看不出太阳打哪儿升起,管家只能歇了打趣的心思。

真是奇了怪了,少爷不是一贯最讨厌穿正装了吗?还说什么正装不时尚,跌面儿。

今天正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吐槽完了,管家心里也爽了,习惯性忽略金天逸的臭脸,就躲在了一旁廊下,识眼色地没有触对方霉头。

看少爷那阴郁的样子,准是在外面又惹什么麻烦了,啧,还是让夫人去头疼吧。

“知道了。”金天逸连正眼都没有给管家一个,大步跨过走廊进了正屋,就径直往楼上书房走去了。

“母亲。”金天逸敲了敲书房门,得到金曼琪的回应后,这才推门进了屋内。

书房里,穿着一件米色缎面衬衫的金曼琪将头发高高盘起,正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在看公司报表。

“回来了?”待金天逸恭敬走到书桌前站定,金曼琪才揉了揉眼睛,摘下眼镜起身。

“坐!”金曼琪示意儿子到茶桌面前坐下,随后动作优雅、行云流水地泡起了茶水。

“我听小李说,你今天去公司了?”金曼琪眼底带着笑意,“怎么,想清楚要进公司了吗?”

她不动声色打量了金天逸身上的西装一眼,想起了下午送到她手边的资料。

那个叫做姜亢宗的小姑娘,是他儿子亲自送进公司的。

这也是金天逸二十年来,第一次动用关系往公司里塞人,真是有意思。

“我不……”拒绝的话刚要说出口,金天逸突然就想起了刚刚不久前,那个男人对他说的话,随后他想到了什么,又转了话弯,认真朝金曼琪点了点头。

“母亲,我的确是想进金氏了解一下咱家的业务了。”

金曼琪没有错过儿子变换的眼神,同时她心底也在思索,看来那姑娘真是好本事呀,把她这桀骜不驯、顽固不灵的儿子,如今都调教成主动办事的样子了。

虽知这是为了追人,但金曼琪也乐见其成。

不怕谈恋爱,就怕不上进呀。

当年她从父亲手中接过了金氏,金氏在她手中的十五年,已经做大做强,更上了一层楼。如今她膝下只有金天逸这么一个儿子,可不就得好好培养吗?

金曼琪给金天逸倒了一杯茶水:“你有这个心是好事,什么时候上班?我把小李调过去给你。他是跟在我身边的老人了,你用起来也更顺手些。”

金天逸想到姜亢宗的入职时间,就脱口而出道:“下周一吧?”

“下周一?”金曼琪挑了一下眉,有些意外金天逸的上进,又似不经意问起,“对了,下午老陈给我打了电话,听说你带了一个女孩进公司实习?”

“嗯。”一说起姜亢宗,金天逸就来了兴趣了,又怕母亲觉得姜亢宗是靠着关系才进金氏的废柴,他赶紧辩解,“这可是我为咱们公司找的人才呢!”

“怎么说?”金曼琪看他神采飞扬,倒想听听儿子对那女孩的看法。

“妈妈,你不知道,她跟你一样独立自主呢!”金天逸的眼神亮晶晶的,开始不要钱夸起姜亢宗来,“你知道去年的Icpc国际竞赛京华大学拿了第一吧?新闻上都报道了呢,她就是那支队伍的成员之一呢。还有还有,她连拿了三年奖学金,是导师的得意门生,还是他们院里的学生会主席……”

金天逸说着说着,忽然发现自己对姜亢宗的了解知之甚少,就连姜亢宗的那个比赛,要不是在他们学校的表白墙上看到,他也是不了解其中的含金量的。

“哎呀,总之,妈妈你信我,小宗姐她绝对是一个超级厉害的人才,更何况她还救过我的命呢!”金天逸不由得想起了两年前的那个夜晚,他下车差点儿就被迎面而来的汽车给撞了,要不是小宗姐眼疾手快拉了他一把,可能他现在已经不存于世了。

可惜那次救了他,还没有等他看清小宗姐的长相,小宗姐就已经走了。

也因如此,当晚在酒会上的见面,他才误把小宗姐当成了那些往日里勾搭他的恨嫁女,对小宗姐出言不逊,差点儿被打。

要不是他后来认出来了小宗姐背包上的玩偶挂件,还不知道救命恩人就是她呢。

从那以后,他喜欢上小宗姐了。

回想过往,金天逸脸上不由得浮现出了粉红泡泡,说真的,金曼琪有些没眼看。

Icpc竞赛金曼琪自然了解,她公司的好几个核心开发员,都曾参加过那个比赛,只是没想到,儿子认识的小丫头,要比她想象中更厉害许多。

“嗯,那就好好向人家学习吧。”金曼琪随便吩咐了几句,“金天逸,你也长大了,不要总是吃喝玩乐,天天不务正业的。你要知道,只有同类才能走到一起,你也不想以后站在你那位朋友面前,被人给比下去吧?”

其实金曼琪想说的是,你也不想以后追不到女朋友吧?

至于她的傻儿子能不能把姑娘追到手,金曼琪丝毫不关心,只要那个女孩是正经人家出来的,那就行了。

得到了想要的消息后,金曼琪就把金天逸赶出书房了。

而回到房间的金天逸,则是冥思苦想,点开了“小金豆”这款金氏研发的社区互动App,发布了一个求助帖。

主题:我喜欢的女神疑似有一个童养婿,我该继续追求吗?

【想做小宗姐的狗】:事情是这样的,故事的开始来源于我和女神的一次意外相识。

一年前的某天,我刚从家里的劳斯莱斯上下来,要去参加一场友商举办的酒会,我记得,那次酒会的地点就在友商名下的一个五星级酒店里。

大家都知道,北城寸土寸金,尤其北城中心的地价更贵,是禁止大规模修改建造的,许多巷口车子都开不进去。

尤其酒店位于北城最中心的巷子里,碰巧隔壁道路在施工,车子只能开到巷子口,那晚的巷口很黑,司机去找停车位了,我只能一个人拿着手机打着手电筒摸黑前行。

还记得那晚夜风很大,吹得树枝哗哗作响,冷风吹过我的脖颈,吓得我一个哆嗦不敢动,因为我打小就怕鬼。

我没注意的是,当时马路对面来了恰巧来了一辆汽车,差点儿就撞上我了。

就是那一刻,一个周身清香的女生一把拉住了我。我闻到了非常独特的香味,她好香呀。

她抓住了我的手腕,她的手心好软。怎么会有这么独特的女孩呢?她小小的身体就好像一颗玉米粒,迸一声爆出那么大一朵花,我觉得她身体里是有巨大的能量的,竟然把我一个一米八八的大男人,生生拽到了路边。

“小心点!”她对我说,我发誓我没有听过比那更好听的声音了。

当时我心跳加速,整个人愣在原地,那像是鹅毛轻浮过水面的感觉,我想我大概对她一见钟情了。

可当我回神,她却不见了。

就好像午夜12点的钟声敲响,王子失去了他的灰姑娘。

我竟然在那一刻感同身受了王子,理解了他想要寻找灰姑娘的决心。

我把手机的光调到了最亮,我战胜了自己怕鬼的恐惧。

我转了一圈又一圈寻找着她的身影,可空荡荡的巷口没有任何一个人。

她真的就像灰姑娘一样,仿佛只是一场被施了魔法的偶遇,神奇的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又悄然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