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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把节过后,还有一个月冬天就会结束。在此之前,大家准备开垦荒地,等春天冰雪消融就可以恢复耕种了。

我乐于和大家一起进行各种以前没做过的工作,学习生活技能。

南部平原再向南走都是黄土地,手头上并没有能在黄土地上种植的作物,开荒的区域主要是之前砍伐森林后形成的空地。王国北部靠山,至于那座山翻过之后有什么样的环境谁也不知道,但王国的领土既然没扩展到更北的地方,想必也不是什么宜居环境。

夜幕镇开垦土地的方法很原始,依靠马拉犁翻土,往复两次即可。但是冬天的冻土较为坚硬,得先靠人力去掘一遍表层土壤才能再用马去耕。

除了开荒,我曾经回到过夜幕镇“旧址”勘察过一次。连一间房子都没剩,木屋烧掉,石屋炸碎,最完好的建筑物反而是之前最残破的小礼堂了。

说到夜幕镇旧址,就涉及到了距离测量。

王国与夜幕镇使用的计量单位相同,最小的长度单位是步枪子弹的直径,称作一克什,相当于约十五毫米。

但换算单位非常古怪,六点三克什等于一纳什,六点三纳什等于一哈什。

而且他们还使用标准十进制,这多少有点自相矛盾。

不过如果与魔力单位结合起来思考,就很容易理解了,魔力计测量普通人的魔力值为一里尔,魔法师的最低魔力值标准则为六点三里尔。

魔法议会很可能是以此为标准而将重量单位、长度单位的换算都定为1:6.3而在魔法议会掌权之前,换算单位可能是十,不然魔力计为什么要做成十进制的单位呢?

继续讲测量距离,我测量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结合火炮射程来完善春天的作战计划。

缴获的九十四门步兵炮的口径是二纳什,接近两百毫米,这种炮的有效射程比我估计的七百米还要远,我要最有效地利用它们。

另外在测绘地图时,我完成了一项人类壮举——骑着雷鸟飞行。

首先说明一点,我有恐高症,然后还需要纠正的一点是“骑在雷鸟背上飞行”的说法不准确,应该是趴在雷鸟背上飞行。

此时的雷鸟已经不带电了,这印证了我的推测。

雷鸟的消化不好,很像家养的鸡,加之它还是肉食动物,经常吞一些小石子帮助消化。以前雷鸟住在山顶,那里的小石子很可能带有魔力,雷鸟吞下之后就在体内储存电荷。现在吃不到那些魔法石子,自然就没有电了。

不过也有一点不太好,就是墨蓝色的羽毛褪变成了麻雀那样的浅棕色,很土。

管他呢,反正雷鸟活得比以前舒服多了。

骑雷鸟的那天,我们刚吃过午饭,几个人围着这只大麻雀打哈哈。

“你们说,这大鸟还挺聪明的。”

“嗯,竟然能主动找到我们。”

“问题是养着它有什么用呢?”

“不知道。”

“唉,以前我们看见它,都要躲得远远的,现在这家伙一点危险性都没了。”

“废话,要是有危险,咱们还敢养吗?”

“所以说养着它到底有什么用啊!”

“那总不能......把它宰了吃肉啊?”

“嘎!”

雷鸟好像听懂了帕克的话,冲过来用翅膀拍打工匠大哥,大家一哄而散。

“歌果,你说我能不能骑着它飞到天上去?”

“别,要是掉下来,我可接不住你。”

“要是不能带我飞行,那这只大鸟可真是一点用都没有咯。”

“来歌,我赌你能骑着它飞上天。”

沃夫朗听到了我们的对话,凑过来逗我玩。

“呵呵,我赌来歌会吓得喊‘歌果救我’。”

“哦?那要赌什么?”

“我赌五个金币。”

“帕克,我跟你五个金币,就赌来歌今天下午肯定能骑着雷鸟飞。”

帕克和沃夫朗在未征得我任何意见的情况下就私开了赌局,周围不停有人开始下注,一开始只有人类,后来人狼和魅魔闻讯也跑来看热闹。

“我赌一瓶香水,来歌会摔下来。”

“我赌两瓶酒,来歌肯定能飞起来。”

“我赌一条围巾......”

赌注开始变得乱七八糟,直到奈德出现,把一大罐蜂蜜押到了我肯定飞不起来那边。

所有人眼睛都直了,蜂蜜意味着什么?天大的赌注不过如此,这里没有砂糖,蜂蜜可以说是唯一的甜味食品。在王国只有贵族才吃得起这种美味,像三级领地的贫农们都只能靠水果来感受甜味。

在夜幕镇,蜂蜜的供给虽然比王国更平民化,但珍贵程度同样极高。奈德也是以前与王国暗中交易的顾主之一,王国的那些好东西自然也留有不少。

一罐蜂蜜,大约价值金币一百枚。而总赔率目前已经超过一比三十八。

“来歌,你要是能骑着大鸟飞,这罐蜂蜜就是你的了。要是飞不起来,就当给大家看个笑话,怎么样?”

奈德没有恶意,但他是真的不相信我能让雷鸟驮着翱翔天空。

“奈德,我要是现在害怕了,有点对不起来歌的名声,对吧?”

说完,我大气地转身,大家有的起哄,有的欢呼,都等着我一会儿出洋相。我赶忙拉过歌果悄声说话。

“歌果啊,怎么办?我不敢骑那破鸟!”

“你自己得瑟,我还能说什么?”

“你来歌万一在天上掉下来,摔成一大坨,你不怕啊?”

“那...你就别飞了。”

“不行,那样显得我多弱啊......”

“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嗯......不管了,我试试,你悄悄告诉蕾雅准备保护我......”

我并不是不敢骑雷鸟,若雷鸟驮着我飞到树梢的高度,我跌落下来,还不会有生命危险,而且歌果也能接住我。但如果是上了几百米高空,我再从鸟背上掉落......

就算雷鸟的体形再大,也不可能不靠任何工具就稳稳地坐在它的背上,我用套马的马具勉强套在了雷鸟的头上。

“呃,一会儿,你动作别太大啊,我胆儿小。”

“嘎嘎?”

“总之别把我摔下去就行,拜托你了,鸟兄弟。”

“嘎~~~”

确认蕾雅已经不再跟其他魅魔一同起哄,转而紧盯着我,我才艰难地爬到了雷鸟的背上。和大多数鸟类一样,雷鸟在地上的时候挺胸昂首,后背是大于六十度角的倾斜,趴在上面只能依靠抓住缰绳和大腿使劲。

“来歌,别害怕哦~”

“来歌,一会儿摔下来别忘了抱着头~”

魅魔们的起哄毫不留情,我从勉强装出一脸憨笑,很快就转变为脑门上直冒冷汗,嘴巴歪着不知是笑是哭了。

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让雷鸟起飞。

“鸟哥,飞一下?”

“......”

“呃......”

雷鸟机灵地动了动鸟头,背着我踱步,走到哪,人群就纷纷让开。可雷鸟还是没有起飞的意思,仿佛是在炫耀它背上直发抖的可怜人。

此时我已经很难再维持姿势,因为我基本是靠手臂的力量“悬”在雷鸟后背,再过三十秒,不用雷鸟做什么动作,我自己就会脱手跌落。

“嘎!”

雷鸟突然展翅,伴随着凄厉的叫声。巨大的翅膀遮住了我的视线,咬紧牙关,我强撑着,脑子里除了恐惧还有一丝期盼。

我闭上了眼睛,雷鸟的羽毛刺穿了裤子,刮擦着我的大腿和腹部。隐隐地,手上的力量转移为全身的重力,众人的吵闹声消失了。一股巨力突然袭向我的胸腔——没错,雷鸟开始起飞了。耳中尽是树上干硬的雪粒被雷鸟翼下狂风吹散的沙沙声,些许雪粒落在我的脸上融化,催我睁开了右眼。

恐高是心理作用,我下意识地不去看地面,虽然我也根本看不到地面。

树梢高度早已被我们超越,人声渐远,但我还是听到了大家齐声呼喊的“塞尼哈瑞拉”。

一百米?二百米?高度也已经不重要了。

雷鸟的速度可能跟飞机比起来不算快,但我只是个毫无装备的试飞员。巨大翅膀的每一次挥动都要把我的心脏提到嗓子眼,我很兴奋,同时恐惧到了极点,因为雷鸟不是飞机,它并不受我的控制,如果它随便做个俯冲动作,我毫无疑问地会被甩出去砸成肉泥。

冷空气一旦拥有高速度这种属性,就会变得很残暴,坐过山车时鼻子无法呼吸的感觉被完美重现,我的右眼皮抖个不停,心跳与时速同时狂飙。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看来骑着雷鸟观察战场的计划要放弃了。

我很懦弱地选择闭上眼睛,把脸埋进雷鸟的背部羽毛中,以使呼吸稍微通畅些。

......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雷鸟落在了他的巢穴,这里是格丽山山巅一处突起的平台。它颠动后背,示意我下去。

狠狠地跺着已经发麻的双脚,我看到了生命中最壮美的景象。

白茫茫的南部平原,树木彻底连成了一片,英斯雷王国的皇宫尖塔就像一根0.5毫米的自动铅笔芯。人狼的村镇则是白色海洋中的一小块儿黑色,我试图在对面的多奇山上找到我和歌果的小家,可除了积雪斑驳的山岩,我什么都看不到。

雷鸟清理出茅草窝里的积雪,安静地用那双鹰隼之眼凝视我。

虽然我的耳朵可能已经冻伤,我的一腔热血却突然涌出,山河之美,居高临下的成就感,征服欲,种种情绪无以言表。

曾是数十亿芸芸众生中完全不起眼的一个人,也有俯瞰天下的时候。

尽管我真正的“天下”可能仅仅是一只美杜莎而已。

“大千世界由我主宰,澎湃巨浪也因我翻涌吧!”我不顾雪崩的风险,纵情放声大喊道。

呵呵,喊得跟真事儿似得(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