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怕出名猪怕壮,来歌歌果也一样。
整个南部平原的旅行结束后,不仅仅是夜幕镇,几乎所有人类和魔物都知道了我们这对儿人类和美杜莎组成的家庭。
三人成虎,关于我们的传言越来越多,越传越邪乎。
一开始,大家谈论的重点都在我的身上,说来歌这个人胆子大,精神不正常,后来大家开始把我形容成一个神秘人。尤其是出过人命的那几件事,一番添油加醋之后,我简直就成了比克里弗雷还强的一个战士。
后来,我歌果的谣言也开始在魔物中传开,说什么是被神选中的一只美杜莎,不仅战斗力爆表,还跟一个人类成了夫妻云云。
这些谣言的成因主要在于蕾雅和沃夫朗没有正面承认跟铸蔷薇小队的交战。黑商们当时发现了铸蔷薇小队的尸体,搜刮了一番就都埋了。这件事做得很好,任何一支冒险者队伍只要出了王国,就等于薛定谔的猫,没人知道他们是死是活,只能先等着。
按王国的规矩,有一套算法,冒险者们出城之前,要上报目的地、人数、装备等等参数,然后每一支登记的小队都会给出一个时间限期,如果这个时间限期内还没回来,边防军就会去搜索,搜索无果即定为失踪。一年之后未归则定为死亡。
像铸蔷薇小队,人数众多,能力出众,装备精良,限期也较长。所以他们就算一个月不回去,王国也会放心。可我忘了一件事,就是铸蔷薇有皇家授权。
莫丽莎此等魔法天赋极强的人才,怎么可能跟魔法议会没关系呢?
这些事当时我并没有仔细考虑,我天天光是照顾歌果就忙不过来了。
去找帕克拿回了改造好的眼镜,天才不论在哪个时代哪个世界都是存在的,帕克就是可以被称为天才的人。
眼镜被做成了两只单片型,颇有几分怪盗基德的味道,但更像是能够测出对方战斗力只有五的高科技仪器。眼镜腿和镜框都换了,是手枪的那种黑铁材质,坚固可靠。戴着很帅,而且很舒服。我的眼镜本来就挺异类,分成两半之后更异类了。
“还行吗?”
“嗯,挺满意的。”
“嘿嘿,你的那眼镜,工艺真好,像这个部分,我敢说全王国都很难做出来。”
帕克指的是鼻托,那里有极其细小的螺丝。
“以后你也能做出来。”
“来歌,过奖了。还有,这是之前答应你的。”
“答应我的?”
“你不是说想要第二把枪么。”
这是一把银白色的转轮手枪,结构和样式跟我的那把一模一样。银白色的磨砂材质很漂亮。我之前确实跟帕克说过需要第二把枪,他也真的帮我造了出来,而且用上了一种新的材料。
“帕克,这枪的材料,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要说特别,也就是看着比较漂亮吧。”
“我还以为附加了什么魔法呢。”
“算了吧,你看我们镇上哪个人类会用魔法?”
“说的也是,那我就拿走了。”
“对了来歌,现在大家都快把你说成克里弗雷了。”
“我知道。”
“哈哈,看上去你不怎么喜欢被人寄予希望。”
“帕克,你知道吗,我从来就不想跟王国冒险者们发生冲突。”
“可你还是干了他们。”
“我是想改变王国对待魔物的态度,但我没有机会。”
如果给我一次能与魔法议会舌战群儒的机会,或许我真的能做到让大部分人类接受魔物。但事实上,魔法议会之所以要树立一个“魔物都是吃人怪物”的形象,是为了保持国民团结,让国民认为魔法师们作为统治者,并不是用魔法镇压他们,而是用魔法与魔物战斗,保护他们。这种国家形态应该可以叫魔法主义寡头政治?呵呵。
回到家,歌果正斜着头看书。
“我把眼镜拿回来了,戴上眼镜再看。”
“嗯......”
“看什么呢?这么入迷?”
“这书上说有人类能使用改变天气的魔法。好强啊!”
“是么?我看看。”
改变天气?喂喂,有点太扯了吧,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
“你看啊,这书里说,有一个叫莱宁斯顿·姆利的人类,在三百多年前用魔法改变了连续一个月的晴天,降下了一场雨。”
“歌果,我发现什么故事让你一讲,就变味了。”
不用读都知道,那个故事写的应该是一位大魔法师,通过魔法求雨,阻止了连续一个月的干旱,为人民造福。
歌果讲出来,就好像人家魔法师故意破坏了连续一个月的晴天似得。
另外莱宁斯顿·姆利这名字起的,还牡蛎,你咋不叫海蛎子呢?
王国的那些魔法主旋律故事槽点太多,懒得看。
“来歌,你说会不会有人能让每天都下雨啊?”
“行了,要是真有人那么厉害,我们就活不到现在了。”
“那万一有呢?”
“万一有?万一有那就请他吃我一拳。”
玩笑归玩笑,王国的故事虽然传奇色彩很浓重,但一般都有事实基础。
传说与谣言的差别是什么?我个人认为传说必须是前所未有的事情,而且这件事必须有震撼力,谣言则是毫无震撼力,鸡毛蒜皮的小事。“海蛎子”魔法师求雨的故事,就是一个传说。
但传说并不一定是真的。我走到洞口看着天空,略微思考了一下所谓魔法师改变天气的可能性,便马上否定了。
首先,魔法按照定律,分为作用于物体本身和作用于物体之外两种,要降下一场大雨,至少需要在晴空中变出一大片积雨云,这基本不可能。
不过提到积雨云,倒是有点门路。
我抬头看向天空,虽然午后阳光充足,云朵却散成了鱼鳞状,可能是冷空气过境造成的吧,按照现在的温度,明天有概率会下雨。当然了,我也不是气象专家,这只是经验之谈。
“歌果,明天要下雨,你信不信?”
“啊?明天要下雨?你怎么知道?”
“我不会魔法也能改变天气~”
“我才不信呢。”
“那等明天咯。”
“要是没下雨怎么办?”
“没下雨就当我胡说,反正你也不喜欢下雨。”
“要是下雨了,我就让你出去淋雨。”
歌果没好气地打了我一下,我们两个最大的差异就在于我喜欢下雨,她一点都不喜欢。
现在歌果的身材终于有了点变化,每天至少要吃半只兔子,不用健身,胳膊上都有肌肉棱子了,按照大姨姐的说法,美杜莎怀孕的时候警惕性和体质都会增强,但这增强得有点太可怕了,我歌果再过一个月都快成肌肉女汉子了。
至于肚子里的蛋,可以用手隔着尾巴摸到,硬硬的。我不知道以后她肚子里的蛋会变得多大,但我知道以后肯定要花上更多的时间看着还没出生的女儿傻笑了。
世界上第一对生孩子的美杜莎与人类,这将成为传说,不是谣言。
我要被一只小美杜莎叫爸爸了......
很违和,非常违和,可我不讨厌。
人间五福寿为先,这个说法要改一改了——人间六福,得子为先~
距离我们想要的生活只差最后一步,过几个月,我们一家三口就离开南部平原,再也不用被各种杂事所打扰,我们用这么多鲜血换今后平静的生活,不过分吧?
虽然挺舍不得沃夫朗他们,但跟王国的战争终归是难以打赢的,夜幕镇的大家伙儿最后可能会迫于伤亡带着金币逃亡,其他魔物族群估计不是全部战死,就是过着流浪生活。我和歌果只不过是早他们一步先走,所谓谈判也只是在拖延时间而已。
就让我和美杜莎的故事成为传说吧。
晚上我睡得很安心,果然还是床上最舒服。
......
第二天我被歌果捶醒了。
“你看看,你看呀!”
“啊,别打了,疼疼疼!”我揉着眼睛坐起来,腰都快被她凿碎了。
“你自己看!”歌果指着洞外。
真下雨了,屋檐正用密集的“哒哒哒”声告诉我:“鱼鳞天,不雨也风颠”的谚语是对的。
“不就是下雨了嘛......”
“还不都怪你昨天说的。”
“我其实就随便一说...难不成你还真想让我出去淋雨啊?”
“去啊。”
“好,我去,歌果都发话了,我哪能不去。”
我起身就要出去,她把我拽了回来。
“让你去你就去啊,傻不傻。”
“嘿嘿。”
跟她钻回被窝,我们这对儿被别人说成不畏惧任何魔物与魔法师的“神勇夫妻”,现在正裹着被单在山洞里躲避一场阵雨。
“你为什么不喜欢下雨呢?”
“因为家里会进水。”
“我们不是已经有屋檐了吗?已经不会再弄得到处都是水了。”
“嗯......可我还是不喜欢下雨,总觉得又湿又冷。”
美杜莎不喜欢下雨的主要原因是春秋季节的雨水淋在身上,会很冷。
夏天就算不冷,她们也本能地讨厌下雨。哪怕现在我们的家已经可以遮风挡雨,对于美杜莎来说,雨天仍然是一种惯性思维残留下的“心魔”。只要听见雨声,自然而然就会跟秋天刺骨的冷雨联系起来。
我耐心地讲给歌果听下雨的种种好处,比如雨后的空气很清新,种在门口的农作物也需要雨水的滋润,可她依旧望着洞外不愿在空中多停留半秒钟的雨水。
“雨......什么时候停呢?”
歌果悄声问我,语气平和。
我玩过的Galgame很少,只有《秋之回忆》这一个系列,歌果的话让我想起了游戏中写给智也的那张纸条,同样的一句话,雨什么时候停呢?
歌果或许只是希望雨早点停,可我却解读出了过于复杂的情感。对于我们来说,从踏上旅途之后,雨就没停过。以后可能也不会停。
如果让我在做晴天娃娃和做雨伞之间选择,我一定会选择做雨伞。
因为晴天娃娃只能让我们躲起来祈祷晴天,雨伞却能顶着雨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