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蔷薇”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冒险者小队呢?
其实“铸蔷薇”这个译名是我半翻译半编造出来的,原意是“用铁加固的某种花”。
在英斯雷王国,冒险者大约有数百人之众,其中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铸蔷薇的成员,却个个都是一级领地的贵族子弟。近几年最出名的就是这伙人,不论是多么珍贵的魔法材料,通通能想办法搞到手。
“只要知道他们最厉害就行了。”可以用这么一句话概括。
今天注定是个大幅增长我人生经历的日子,被魔法困住,被枪托砸伤,被冷水泼醒。
恍恍惚惚地睁开眼睛,眼角进水有点刺痛,后脑则像长了个肿瘤,从里向外释放着高等级的眩晕和闷疼。
“他醒了。”
“嗯,我知道了。”
冷冰冰的声音传来,我张了张嘴,想说话,但又控制不了声带。
我抬起头,勉勉强强能看清眼前的人。只不过这个穿着长袍的女人正在随着我的头,有节奏地上下晃动着。这个女人应该就是莫丽莎吧......
“美杜莎......在哪儿?”
“你竟然不关心自己的死活?”
女人走过了篝火,抓住我的头发,向后一掰的手法十分专业。
“美杜莎,在哪儿?”
“自己看啊~”
莫丽莎强制调整我的视线,模糊的景象中,有一抹褐色。
“歌果......”
我开始重复着两个中文汉字,没人听得懂,除了被蒙住双眼,用铁链拴在地上的美杜莎。
“啊......来歌......”
那声呼唤,充满了疲倦,但又有一种生无所恋的满足感,我生怕她说完这句话就要咽气。
美杜莎到底是怎么输给人类的呢?除了尾巴上一高一低的两处正在流血的枪伤,我并没有看到其他伤口。看来只有魔法这一种可能性了。
原来,人类的魔法确实可以达到到压制魔物的水平。
“你叫什么名字?”
“来歌。”
我正面回答了莫丽莎的问题。
“你怎么会跟魔物在一起?”
“她是...我的妻子。”
“你说什么?”
懒得去看那个女魔法师的表情,这种目瞪口呆我见得太多了。
“我说...那个美杜莎,是我的妻子。”
“疯子。”
“你没见过的事情,就选择不相信吗?”
不知哪来的勇气,我竟然语气平和地反驳道。
“呵,疯子说的话,有什么理由可以相信呢?”
“......或许我是个疯子。”
莫丽莎的语调本来就很嘲讽,加上她还是个女人,我反而不愿意跟女人去讲道理了。
“疯子先生,你为什么会攻击我们呢?”
“因为你们意图攻击我的妻子。”
“如果你再胡扯,我们真的会要你的命。”
“我的命又不值钱,你想要就拿去好了。”
“哈?”
莫丽莎拿过一把手枪,顶在了我的太阳穴上。
“你叫来歌是吧?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跟这只魔物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攻击我们?”
“我和她是夫妻关系,我攻击你们是因为你们要伤害我的妻子。”
“......”
“你不信的话,我和她的手上有戒指......”
过了几秒钟,莫丽莎撤开枪,看了一下我反绑着的左手,又检查了美杜莎的右手,不再说话。我叹了一口气,环顾四周。
冒险者们搭好了帐篷,也点燃了四五簇篝火,有几个人受了轻伤,其中一个四十来岁的络腮胡大叔麦克雷离我最近,从手臂上缠着的绷带我就知道,白天歌果那一箭矢射中的就是他。
穿着法袍的魔法师有四个,算上莫丽莎总共五个,全是女性。其他的成员也有几名女性,这个小队的女人数量竟然比男人都多。这种配置看似不合理,实则很稳定,而且面对魅魔的时候,绝对比几个老爷们组成的队伍强。
哪怕我已经被捆得死死的,歌果被蒙住双眼,用坚固的铁链子锁在地上动弹不得,还是有四条枪对着我们的脑袋。这就是王国第一冒险者组织,专业,而且从来不大意。
逃跑,是绝对不可能的了。
我呆呆地看着歌果,气若游丝的她头发凌乱,没有一条小蛇是弯曲向前的。美杜莎连续使用两次石化魔法之后,就会变成这个样子,而我也只见过这么一次。并不是后来我不允许她用石化魔法,而是后来她已经不能用石化魔法了。
“唉呀......想不到,这世上还真有跟魔物在一起的人类。”
莫丽莎不知什么时候搬来了一把椅子,右脚蹬在椅子上,法袍下面是紧致的长筒靴,小腿又长又细。右手搭在膝盖上,宽松的袖子堆叠到肘部,光洁的小臂上是一件极为特别的武器。两个金质的镯子分别扣在手腕和手肘处,由一根金链条连接起来,上面挂着一长串五光十色的宝石。中间少了几块,明显是白天对我施放“泰山压顶”的魔法和打败美杜莎的时候用掉了。
我听蕾雅说过人类可以用宝石和黄金增幅魔法,但没想过会这么强。
“你是夜幕镇的人吧?”
莫丽莎估计年近三十了,中分的金色长发跟电视广告里的德芙巧克力一样丝滑。这个女人按照属性分类,可以归到御姐里。
“怎么不说话了?”
“该说的,我都说了。”
“那就跟你的妻子说再见吧~”
“你们还是不放走她,是吗?”
“当然不能放啊~一只美杜莎卖给魔法议会能拿多少钱?麦克雷?”
“至少三万吧。”
脚上被我开了洞的那个人名叫麦克雷,他给我歌果开了个价儿。
“来歌,听见没?三万诶~”
把美杜莎卖给魔法议会,我明白歌果会遭到什么样的待遇,挖去双眼,钉穿尾巴是必然的流程。我宁可让她跟我一起死,也绝对不会让她变成那副样子!
铸蔷薇之所以出名,除了能搞到各种魔法材料,还有一项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她们对抗单只魔物从未失手过。他们,在英斯雷国民眼中,俨然就是为民除害的英雄形象。可以想象出来这些人把残废的美杜莎带回王城游街示众的那种荣耀。
“......三万啊,都比人值钱了不是嘛?”
“你...!”莫丽莎指着我,声音中透着些许愤怒。“总之,我告诉你,人类跟魔物,不可能生存在一起!”
“不能生存?夜幕镇不就是嘛?”
“你们动手之前真的跟魔物们交流过吗?”
“你知不知道我和她只是想过着最简单最平静的生活啊!”
说了一连串的真心话,浑身的疼痛又加剧了。
可是我还没来得及仔细品味身上的疼痛,脸上就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个耳光。莫丽莎的这一巴掌,我根本没想到,被打得有点愣。
“你懂什么!”
“我妹妹阿丽莎带着人去南部平原,失踪了整整一年。他们五个人一个都没回来!”
“她就是死在了魔物的手里,你一个人类还为魔物说话!你还是人吗!”
女人的嗓子在第一句的“么”字就喊哑了,莫丽莎声嘶力竭的样子很像那只死去的魅魔。
等等...阿丽莎......
呵呵,我明白了,我明白为什么我主观上就有些不想抗争了。
“莫丽莎,我告诉你,你妹妹正好是我杀的。”
“什么!”
“和你们现在的所作所为一样,不过...技不如人...一击,穿了脑袋。”
“我要杀了你。”
匕首插进了我的大腿,转了半圈。
“真是......造化弄人......哈哈...哈哈哈!”
剧痛如潮水般席卷而来,仿佛要将我的身体撕裂成碎片。而我,竟不禁发出了一阵狂笑!
我疯狂地大笑着,那笑声中夹杂着难以忍受的剧痛,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笑声逐渐变得扭曲而陌生,让人感到惊悚。
莫丽莎瞪大了双眼,满脸的不可置信,她拔出匕首,又刺进了我另一条腿。
鲜血流淌而出,染红了地面。
麦克雷可能是怕我能挣脱,用我的那把左轮枪顶住了我的脑袋。
“别动!”
麦克雷就差把枪管顶进我的颅骨里了。
而此时,强烈的白光从小队探测魔物的那块蓝宝石上爆发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