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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彻底放下各种包袱的原因是:我真的累了。她也累了。”——感谢我自己赋予自己最美好的那段时光。

走了几天,一路上说说笑笑,我们夫妻俩过得挺快活。

可怜了各种小动物,被我们尝个遍。

最好吃的还属一种长得跟栗子球一样的生物,昨天刚发现的,长得可爱,还不怕人。感觉是到了这种动物的栖息地,一群一群五颜六色的毛球,跟脸盆那么大个,大眼睛水灵灵的,四只小爪子扑腾起来特别萌。

然后,这种萌萌的小动物被我跟我歌果吃了十来个。

皮薄馅大,肉还软,骨头又少,尤其是放在火上那么一烤,真好吃。

对于种种稀奇古怪的生物,我早就见怪不怪了,现在就是弄条大红龙往那儿一放,我顶多也就多看两眼,没当初那么新鲜了。

抓了几只栗子球当储备粮,我们一边走一边聊,继续着关于彼此的话题。

“诶诶,歌果,你以前是不是跟你的姐妹们住在一起啊?”

“小时候住一起,长大了就离开了。”

“那你为什么不跟大家住一起呢?”

“当时跟魅魔打仗啊,天天都没时间睡觉,我就自己出来生活了。”

“哦......”

水壶里的水是刚路过的一条小溪里灌的,我喝了一口,丢给她。

“来歌,你以前住在什么地方啊?”

“我以前......住房子里,石头房子。”

“石头房子?”

“对,就是用石头做的房子,又大又好,冬天也不冷。”

“那你也给我做一个石头房子吧。”

“我要是会造房子,还能跟你住山洞里?”

“来歌你真弱......”

“说认真的,你要是真想住石头房子,我明天就开始想办法。”

“其实......我不在乎那些,能跟你在一起就行了。”

这句话,她没扭扭捏捏地说出来,而是看着我的眼睛说的。我喜欢她现在的样子,不会再有什么闪烁迷离的眼神了,只有坚定与信任。

牵着马,我们并排走着,脚下的草地长势茂盛,有不少野花。回忆起高中的时候,班里组织去郊游,有个女同学给自己的男朋友编了个花环。那手艺叫一个巧,当时我就暗自决定要学会这门小技术。

我苦学两个月,没事就跑公园摘花,差点被罚款。后来学会了。结果到现在都没用上过......

“歌果,你闭上眼睛,给你个礼物。”

“你要干嘛呀?”

“你闭眼睛等着就行了~”

“哦......”

挺长时间没编花环了,有点忘了。最主要的步骤是开始的那个扣儿,然后按着三股辫的编法往下编就行了,最后弯成圈,收口。

“来歌,你在哪儿啊?”

“我没走,你再等一会。”

“好吧......”

废了半天劲,可算编好了,虽然不是最完美的作品,但这里面有我的爱意。

轻轻地把花环戴在她的头上,离远点一瞅,绝了,这漂亮劲儿。

“歌果,睁开眼睛,看!”

“看...什么?”

“看花啊!”

“花在哪儿呢?”

“你头上啊!”

“你傻不傻?你能看到你脑袋上的花啊?”

“啊对...我忘了......”

“噗......”

对视了一会儿,我和她笑了出来,把花环摘下来,给她看。

“唔...好看吗?我做的。”

“好,好看。”

头发里探出小蛇的女子攥着粉白淡紫的花环,好像只有借助这阵轻柔的暖风才能向爱人诉说出自己的心绪,可又怕浓烈的夏意掩住了自己的回应,特意提高了声音。

尴尬知趣地退场,我把手放在了她的肩上。

“我帮你...戴上吧?”

“嗯,好的。”

轻轻地为我的姑娘添上最后的妆点,她笑了,甜的不像美杜莎。

“我现在,漂亮吗?”

“漂亮。”

“再说多点......”

“我想不到别的词语了。”

“那就,嘘......”

如果她是人类,应该是踮起脚尖,美杜莎的话就是伸直尾巴。我的左脸上有了一个吻,残留着美杜莎的独特温度。

我们的爱情马拉松,终于跑到终点了。今天我们一起跨过了那条细细的红色终点线。

这一路已经够累了,让我们歇歇脚吧。

“来歌,你的脸好红。”

“因为你的嘴唇太热了。”

“嘻嘻。”

“要牵手吗?”

“来吧。”

毫无经验的初恋是迷人的,但经得起考验的爱情是无价的。

此刻的我们突然羞涩起来,痴痴地笑着。

“以后我们要在河边盖一个小屋。”

“然后呢?”

“我想种些蔬菜和花草。”

“我要养许多许多长颈兔。多到我们吃不完。”

“嗯,还要养一群羊,用两头羊,不,三头羊拉车。”

“屋子里要暖和,床要软。”

“还要有窗子,全天都有你最喜欢的阳光。”

“那下雨了怎么办?”

“下雨了就在屋子里点蜡烛,点得像太阳那么亮。”

“我还要吃你做的食物,每天都要。”

“没问题,每天我都叫你起床,帮你准备吃的。”

“你每天都要陪我聊天,都要抱我。”

“嗯,每天我都会待在你身边。”

“嘿嘿。”

“傻样,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好不好。”

“那你呢?”

“我啊,每天早上起床能看到你还在呼呼睡觉,就足够了。”

“你每次都这样......”

“怎么样啊?”

“你总是用一些奇怪的话,让我越来越无法离开你。”

“不喜欢我这么说吗?”

“喜欢......”

歌果把肩膀靠过来,挽住我的手臂。我突然明白了温馨两个字应该怎么写。

“美杜莎是我最喜欢的魔物。而美杜莎中我唯一爱的就是你。”

“爱我的哪里啊?”

“哪里都爱。”

“比如这里吗?”

她用手指勾开了一点裹胸的缝隙。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把手永远放在那里。”

“我就知道。”

“你怎么知道?”

“从你遇见我的时候,你就总是盯着我的这里看。晚上的时候也是......”

“我是男人嘛......”

“那你猜我最喜欢你的哪里?”

“猜不到,我身上似乎没有非常好看的部位。”

“是这里。”

她用食指在我的胸膛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圈。

“这里非~~~~常温暖。”

“我们喜欢彼此的部位都是一样的呢。”

“是啊。我们是夫妻嘛。”

我们从没想过会像现在这样,说着甜言蜜语,漫步在碧草林荫下。像一对刚刚坠入爱河的情侣,像一对新婚燕尔的小夫妻。

“来歌,你是个坏人。”

“我是坏人?”

“你把我锁住了。”

“我什么时候把你锁起来了,嗯?”

“用几句话,就把我锁在你的身边,跑也跑不掉~”

“我可不会魔法,几句话就能有这种效果?”

“所以我傻啊,就是喜欢相信你的每一句话。”

越聊话越多,大概是为了把之前所有没能说出口的话全补回来,我任由她一个劲儿地跟我撒娇。那几天是我们最幸福的时候,我从没忘记将要面对的战争,只是不愿意想起来。

沃夫朗的那匹马挺通人性的,估计是驯的好,从来没表现出暴戾的样子。

我牵着它跟歌果散步,它也不捣乱,配合着我们的步调走。这匹马通体浅灰色,沃夫朗给它起了个外号叫“羽毛”,体态颇有神骏。跟我以前骑过的那些笨马不同,眼睛很亮,有肉食动物特有的犀利感。

唯一的缺点就是食量太大,尤其是奔跑过之后,必须补充体力。

“歌果,想骑马吗?”

“啊?骑马?”

“感受一下,怎么样?”

“我上不去...”

“我帮你,来吧。骑马挺有意思的。”

“那你要保护我啊。”

成年犬齿马能轻松达到二百公斤的驮重,挽力八百公斤肯定没什么问题。这匹“羽毛”要更强一点。我和歌果都骑上去,问题并不大,但我一直都没敢尝试。主要是因为美杜莎上不去马,而且要节省马粮。

怎么把她弄到马上呢?这是个问题。

我先骑上去,再把她抱上来?不太靠谱。

先把她弄上去,我再上去?我怕她乱动摔下来。

看她眼巴巴瞅着我的模样,我那叫一个动心啊。方法肯定是有的,先让她扶着马背,然后从下往上托尾巴,让她整个身子横趴在马背上。虽然样子有点狼狈,但只要她不乱动,比较稳当。大尾巴真长,有一截耷拉在地上。

“来歌,我害怕!”

“没事没事,我上来了。”

“快把我拉起来,快点,快点。”

“我要扶你的腰了,别动啊。”

“慢点,慢点,马在动。”

“我知道,我知道,你别着急。马动你别动啊。”

“尾巴,尾巴,我的尾巴...动不了。”

嘿,这乱套劲儿。

折腾了半天,马都累了,总算是让她能安稳地坐在马上了,尾巴照例盘在我的腰上。一开始歌果很紧张,用手死死地抓住我的胳膊不放,后来一点一点地放松下来,靠着我看向前方的路。热恋中男女同骑一匹马,如果这还不叫浪漫,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浪漫的事儿了。

“怎么样,骑马的感觉不错吧?”

“一动一动的......好高啊。”

“现在还害怕吗?”

“不怕了,因为你在我身边啊。”

“那我们再骑一会吧。你看,两个人一起,就能做到很多事了。”

“是啊,我们一起经历过了很多事情......”

“可我还是要让你成为我的妻子。”

我像动物一样蹭她的脸,方便我在她的耳边说出作为男方最难以启齿的几句话。

“你说我把你锁住了。”

“可是你最开始绑住我的那条绳子,也从来没有解开过。”

“请爱我吧,美杜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