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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搞懂了兽王的这个提议。所谓联姻只是个幌子,我选择联姻就相当于示弱与避战。兽王既不会把女儿嫁给我,也不会同意和我这种弱者联合。

我选择与兽王的儿子决斗,就相当于拿命在赌。第一,如果我在撒谎,是不可能用命来证实一句谎言的。所以王国开战的消息一定是真的。第二,兽人的气势就说明了他们不是会在强敌面前退缩的种族,想得到他们的认同,就要像他们一样。

最终,我还是赌赢了。兽王没算到我会对着他的脑袋来一枪。

道理非常简单,既然我不能伤害你,那就去威胁你的家人。

无耻下流,低级小把戏,但非常有效。

而且当时的决斗场上,用枪指着一个族群的领袖的这种行为,又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我的勇敢。

“来歌,敢用枪指着那位兽王的人类,你还是第一个。”

“别提了,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

“现在有了兽人的支援,下一步你想怎么办?”

“下一步啊,早点回去找歌果。”

“诶?”

“她自己一个人,我还是不放心。”

和大家一起卸货,西蒙很佩服我刚刚决斗时的精彩表现。现在是下午两点,按照计划今天应该在兽人的地盘过夜了。兽人们只要认可你,基本上就是视如己出,比较像山东汉子。

跟着乌鲁姆参观了兽人的基础建设,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意见,但我的心并不在这里。离开美杜莎的时间,都要论秒计算了,不放心,焦虑,害怕,总觉得她会蒸发掉。

分身乏术,一个男人要想活的让自己满意,就必须去亲自做好大把大把的麻烦事儿。然后就会忽略站在自己身后的那个女人。

况且我是个非常信邪的人,有种说法叫“男人的运势是由女人决定的”。

“来歌,这就是我们的矿山。”

“哦哦,你们开采什么矿石呢?”

“爆石和类晶石,还有铁矿。”

乌鲁姆所说的三种矿物帕克跟我介绍过,爆石是一种危险的矿石,力度较大的碰撞会引发爆炸,不能用一般的方式开采。兽人采用的是沁水法,爆石质地稀松,浇上水之后,一点点用铲子刮下来就不会引发爆炸了。开采完的爆石都存放在大桶里,混合一些水变成膏状以保持安定,一般被称作水爆砂。

类晶石则是一种混进了长条结晶体的岩石,那些晶体肯定跟魔法有关,但不论是兽人还是黑商都没有把结晶体从岩石中分离出的技术。所以只能偷偷卖给王国,价格是四百块钱每单位(一单位大约有两公斤)。

对于黑商来说,类晶石纯粹就是商品,水爆砂的用途就很多了。按照一定的比例把木炭粉和水爆砂混合,就可以制成燃料或者火药。整个制作过程都需要保持湿润,比较麻烦。后来做炸药的时候我也参加了,把黏糊糊的水爆砂与木炭混合物填进方形模具中,风干之后就成了一块块墨锭状的东西。稳定性很好。

这两种矿物主要用来交换酒、肉和蔬菜,兽人还要再花几百枚金币去购买一些帕克打造的冷兵器。帕克与兽人的关系,就像导师与学生,铁矿的提炼、铁器的打造都是帕克教给兽人的,包括兽王的王座都是帕克的手笔。

“这些矿石,每天能开采多少?”

“唔...不多,今天只有这一盆水爆砂,类晶石还没发现,铁矿在那边。”

顺着乌鲁姆手指的方向看去,还有一小堆铁矿石。

“从今天开始,类晶石就不要开采了。我们只需要铁矿和爆石。”

“嘿嘿,要打仗了是吧?”

“嗯,类晶石我们用不着。”

“乌鲁姆明白,我们支持来歌!”

“乌鲁姆啊,到时候你们会死很多族人,这你想过吗?”

“我们兽人,不惧怕死亡。我们兽人,渴望要死在冲锋的路上。waaaaaagh!!”

乌鲁姆自信地拍了拍胸口,我只得回以他一个赞赏的苦笑。

“对了,来歌兄弟,那个魔物,是谁啊?”

“你是说,歌果?”

“对对对,就是那个大尾巴怪物。”

“那是我妻子。”

“啥?”

“你没听错,那只魔物就是我妻子。”

“来歌,你这不是跟我开玩笑吧?”

“我和她相识已经快一年了......”

身旁的兽人被我收束起来的语气所引导,把想说的话憋在了嘴里。找了块干净地儿,我跟乌鲁姆坐下来,稍事休息。

“其实,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和她能有一个美好的生活而已......”

“呃...”

“怎么样?很自私的想法吧?”

“不知道,我是兽人,不懂人类的感情...”

“呵呵,忘了我刚才说过的话吧。”

不应该在兽人面前说这些话的,但歌果不在身边的时候,我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近期王国会逐一扫清魔物的领地,我希望南部平原的所有魔物能集中对抗王国。”

“这件事不太容易。我们兽人倒是没问题。”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但是来歌,我不明白,为什么魔物们要集中起来呢?”

“王国的意图在于得到整个南部平原,不会允许一只魔物存在。”

“......”

“也就是说,打到你们这里,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如果你们有让所有族人安全撤退的方法,我也不会强求。”

“兽人不会放弃哪怕巴掌大小的领土!”

“所以比起被一一击败,还不如团结起来有胜算。”

“明白了,我会跟兽王转达你的意思。”

“那我就先走了,还有什么事去找西蒙吧。”

“你这就要离开了吗?”

“嗯,放心,我们的货物都是最好的。waaaaaagh!”

用拳头捶了一下乌鲁姆的胸口,我转身去找沃夫朗。

兽人们已经开始撬开酒桶,开怀痛饮了。酒对于兽人来说是一种奢侈品,因为他们没有酿酒的技术,蔬菜也是同理。兽人们圈养了大量的独角野猪,贫瘠的土地上只能种植不怎么好吃的小山药,这种作物就被当成猪食。但兽人很喜欢把生鲜蔬菜当成零食,猪肉作为主食。

帕克去帮忙打造武器和工具,沃夫朗和几个兽人聊着天,西蒙坐在车上忙活自己那点矿石和金币。

“沃夫朗,你的马我借走了。”

“好......诶,等等来歌,你要上哪去啊?”

“我去找我太太了。”

“那你还和我们一起走吗?”

“不了。”

“那你自己小心啊!”

“嗯!”

把沃夫朗的马从马车上解开,甩两包马粮上去,检查了马镫和马鞍,我夹紧双腿催促着烈马向着歌果的方向飞驰而去。

犬齿马的负重能力很强,刨去我小八十公斤的体重,还能再驮一大堆杂物。

丘陵地带不影响犬齿马的奔跑,我还是放缓了行进速度,在马背上一边与颠簸抗争一边试图抚平杂乱的情绪。

我讨厌这种感觉。

掏怀表出来确认时间,差十分钟五点,我们俩分开了快八个小时。

嘶......啧

用嘴上的肌肉带动口腔内壁与牙齿摩擦,没错,我用一点小动作就能把烦躁的情绪K线推上十个涨停板。今天是“烦躁公司”改组重新上市吗?

磨磨蹭蹭,我还是老远地望见了那个小帐篷,孤单的美杜莎在等我。

“我回来了。”

“他们呢......”

“他们还要呆几天。”

“那我们回家吗?”

“不,我们两个人走。”

“好。”

歌果笨拙地把帐篷收起来,她不知道该怎么把帐篷布打成卷儿,也不会把几根支架捆在一起。我下马帮忙,二人无言,结果越帮越忙。

“还是我来吧。”

“嗯。”

自己三下五除二把帐篷收好,她站在一旁,脸上的是贤妻良母的一号微笑,薄薄的嘴唇向下弯曲,溢出无穷无尽的温柔与顺从。

“歌果,躺下。”

“好。”

“歌果,站起来。”

“嗯,站起来。”

“......”

对于我毫无原因的要求,歌果毫无条件地服从了。

这不是我想要的,我不是在养宠物。

她总是一副亏欠了我什么的样子,自从我回来,她似乎在内心里就把我当成了类似主人一样的角色。别看我宅了七八年,但一点都不萌女仆,尤其是黑白两色的女仆装穿起来,跟修道院的老处女一样。

拜托了,我的幸运女神,不要再这么蠢下去了......

“我骑着马,你能跟上吗?”

“可以啊~”

攥紧缰绳,犬齿马踏地,我顿了顿,勉强地冲她笑了。

歌果歪着头,那个傻笑同样充斥着一股不自然。

最后小奥还是跟着两条完全不同的足迹,走在了我和歌果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