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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其他类型 > 异世界穿越日记 > 第33章 王国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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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不请自来。”——也记不清是谁说的,反正说的挺对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边苦苦维持着与王国高层的关系,一边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用来照顾双目失明的美杜莎。

我也不得不记住了那位军官的名字——波尔金·奥斯特利茨。

尽管我当时还没觉得以后我们会在战场上兵戎相见。

军事科技的交流是无法避免的,一开始我就想到了。因为就我个人在王国的表现来看,对于科学技术方面的贡献远大于魔法。

魔法这东西,我真是一窍不通。就拿隔空取物来说吧,一个魔法师确实可以隔着五六米把一个水桶拎起来,但如果中间隔了一堵墙,就不行了。

能否使用魔法还跟人的认知程度有关系。

科学就不一样了,从主观意识上来说,我对于科学技术的认可比魔法高得多。

和格瑞去过几次王国的图书馆,记录了很多关于英斯雷王国发展的历史,但这些书的记载都存在一个问题——那场数百年前的战争被忽略掉了。我们能找到的所有书籍都没有关于魔物与人类战争的记录。

但从历史中还是能够发现一些端倪,比如魔法议会的成立是在三百六十年以前,为什么要在当时成立魔法议会呢?把所有线索联系起来,很容易就可以假设是因为那场战争,才导致了魔法议会的成立。

也就是说,在很久以前,王国依靠着魔法的力量战胜了魔物,促进那些魔法师掌控了一定的国家权力。

现在时代变了,科技与魔法的矛盾开始显露,王国存在科技派与魔法派的权力对抗。这个时候,就要看皇帝站在哪边,就目前魔法议会的情况看,皇帝至少是偏向于魔法派。

好了,其他的推测要回去再进行,现在我要做的是站队。

但是怎么看都只能站在崇尚科技的这边......

为此我必须要在王国里有一个军官朋友。波尔金·奥斯特利茨,我个人习惯于称呼他为“波帅”,他在王国军队中的职位是皇家正规军第一兵团元帅。这官具体有多大呢?大致相当于解放战争时期一个野战军的司令吧。

在我陪着美杜莎入睡的第二天,波帅就说想见我,格瑞跑来通知我的时候吓得我差点没从床上滚下去。

和波帅到了他的私人宅邸,开了一瓶酒,又拆了一盒雪茄,男人们的话题就可以开始了。

“来歌先生,听说你买了一只美杜莎?”

“是,我对此很感兴趣。”

“你们胆子可真大。”

“我只是个莽夫罢了。”

“不,来歌先生可不能这么说。”

波帅举杯示意,喝了一口果酒。

“胆子大,对于我来说,称为勇敢更合适。”

“您是说......”

“勇敢是军人的必需品。”

“有话直说。”

“哈哈,来歌先生跟我来。”

随着波帅来到一处观景台,远远地可以看到多奇、格丽两山。

“我们王国的军队,就在那里。”

波帅指着西边的建筑群,那是类似于士官学校与兵营的结合体,红衫士兵就像小蚂蚁,在广场上队列训练。

“我们国家有四万多的军队,您觉得如何?”

“如何?”

“就和您的什么什么国比较,是否可以称得上强大?”

“如果这样比较,不能以强弱评价。”

“哦?来歌先生有何高见呢?”

谈论这种话题,一定要小心再小心,不能说王国军队垃圾,也不能吹王国军队叼。

“军队的强弱,不能以人数决定。也要看战斗的方法、士兵手中的兵器、作战的习惯等等。”

“那来歌先生的意思是......”

“保卫国家有余,对外战争不足。”

这句话的意思是你们保护自己的地盘足够了,别老想着打仗。

“来歌先生,您比我想象的要有趣的多。不妨可以让你多看一些。”

默默记下军营的位置,我又跟着波帅来到了二楼的客厅,墙上挂着一张巨大的地图,比西蒙给我看的那张详细很多。整个王国的版图一览无遗。除了各条道路、河流、领地分割线之外,还有一条粗重的绿色线条,囊括了整个南部平原。

“我们打算,扩张王国的领土。”

波帅简单的一句话,让我本就不堪重负的大脑又添上了一根千斤重的扁担。

“波帅,你的意思是......”

“啊哈,就是我们想要扫清魔物,把南部平原变成我国的领地。”

“明白了。”

“这件事,我们已经准备了很久。这回来歌先生的出现,或许可以为我们带来一些帮助。”

“帮助?”

“你对魔物的经验很丰富,如果可以,还希望你能为我军效力。”

千算万算,我也没算到这一点。这就等于挑明了王国对魔物的态度,无论如何,他们都想打这一仗。而且还要拿我当枪使。

那天我用“容我回去整理头绪”作为借口,逃出了波帅的宅邸。

我一点都不懂魔物啊,我连歌果都摆弄不明白!

和格瑞一说王国想打仗,他也惊了。忙问我是怎么答复波帅的,我告诉他不用担心,现在开始把钱和物资赶紧运出王国,随时准备跑路就行了。

呼~不要慌,不要慌,他们说要打,也没说什么时候打。我还可以再走两天钢丝,但格瑞就不能再露面了。

这场戏演不了多久了,如果我再按着王国的意思走,就要成为讨伐魔物的将军。留给我的选择只剩下离开王国,但暂时还不行。而且那只双目失明的美杜莎我必须把她带出去,如何避免战争,如何周旋于王国的贵族之间,如何救人,这都是问题。

日后的发展,就看我能做到什么程度了。

现在,我只有在地下室里喂美杜莎吃东西的时候才能稍微安心一点。

越是和她在一起,我就越想念我的妻子。

因为她眼睛看不见,身体也不好,我们只是摸摸抱抱而已,没干别的。跟一只受伤的美杜莎做那种事儿,总觉得有点趁人之危。

我想......是时候回去了,回到那个甜蜜的家。

清点物资,一共四辆马车,什么东西都有。

最主要的还是盐和矿物。王国的资源肯定要比夜幕镇丰富,看地图的时候也知道王国北面靠着一条山脉。

如果以地理学的角度分析,王国、南部平原都是在三山环绕的盆地里。山脉本身可能就是一种财富,不论是金属煤矿,还是山地的多样化生态资源。已经得到了一座山的王国,自然会认为另外两座山也有着开发价值,拓展疆土也是符合逻辑的。

但是,我不管王国的做法再怎么合情合理,把魔物当猴耍确实触怒了我。

坐在美杜莎身边,我不住地叹气。

想的都挺好,可从来都不掂量一下实力,自己两寸宽的小肩膀到底能扛起来什么。

这美杜莎救下来,怎么送出城呢?

“我说你怎么就不知道愁呢?”

看着小口小口吃肉的美杜莎,我突然很羡慕。魔物这东西就是这样,有时候天真得可怕,她觉得有东西吃,有能帮助自己,可以信赖的同伴,就等于安全了。

我见过的这么多魔物里,论智商和危机意识,最出类拔萃的只有沃夫朗和蕾雅了。

像吸血鬼,不来人就根本不从领地里出来;像魅魔,成天就想着怎么占别人便宜;大姨姐,就知道拿着两把刀跟别人干架;人狼看起来有组织有纪律,那是因为沃夫朗管得好。

“你有姐妹们吗?”

“嗯?”

“就是你认识的,其他的美杜莎?”

她摇摇头,又点点头。

算了,等出去了,就带她到族群去。她现在这样自己也活不下去。

有什么好担心的,担心也没用,把所有自己能做的事做好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