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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我不必重复提醒自己地图的重要性。”——可我还是在日记上写了好几遍。

洞外再一次响起鸟鸣,我从未觉得春天是如此的美好。根据时间记录,今年的冬天持续了两个月零十九天。

土地潮湿,看起来似乎非常适合种植。于是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把在镇上买的种子翻出来,仔仔细细地种好,也不知道会长出什么来。与其说是种菜,这更像是种下了希望。

关于旅行的计划已经订好了,只差一些必需品,今天就与歌果一起去夜幕镇上买好。说到歌果,脚踝就被尾巴缠住了,在床上舒展着身体的美杜莎睡眼惺忪。

“起来了?”

“嗯~”

“冷不冷?”

“还好。”

真是老夫老妻了,现在都不缠着我取暖。还是之前的样子可爱啊,哪像现在,我想干什么她都能猜出来。

“今天,要去夜幕镇啊。”

“嗯...再睡一会。”

“睡吧,没事。”

“过来呀...”

刚说不缠着我,现在就硬是给我卷回被窝里了。唉,春困秋乏,我倒也想再睡一会,反正不着急。但是我忘了一件事——羊车现在只剩车了,羊已经被我们吃掉了。

回笼觉直接睡到了十一点,起床之后和她收拾行李。远足前的准备一定要有规划,不然会造成一种奇怪的现象,行李越收拾越多。不过美杜莎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她除了弓箭和砍刀之外就是金币,最后披上黑斗篷就行了。

我收拾了一麻袋的东西,换洗的衣服鞋子,所有的枪和弹药,短柄斧,日记本,羊毛褥子等等。当我自信满满地背着麻袋来到冷溪边的时候,等着我的只有破旧的板车,大绵羊已经永远地活在了我们的心里。

唉,走吧,总不能让歌果帮我背着麻袋。

再一次体会了负重步行到夜幕镇的艰辛,我决定必须要找一种代步工具。

“西蒙,有什么吃的就做什么,除了肉。”

“好的。”

把一袋金币砸在吧台上,我觉得自己特霸气。

“歌果你吃什么?”

“肉。”

歌果,咱已经吃了一冬天的羊肉了啊!我现在一张嘴都想咩咩叫两声。

因为播种已经开始,所以夜幕镇也有了不少像样的食物。我现在觉得燕麦粥简直是人间美味,这西方的高粱米吃惯了也挺好的,至于歌果,还是选择了大块的肉。夜幕镇的畜牧业只有四种动物:犬齿马、大绵羊、奶牛、跳跳鸡。犬齿马和大绵羊就不用多介绍了,这个奶牛是唯一一种比较正常的动物,不管是长相还是体形都和我所知道的奶牛没什么区别,只是身上没有标志性的黑白斑点。

至于“跳鸡”,也可以叫“蹦鸡”。这是继长颈兔之后另一个让我感到困惑的物种。

这种家禽,如果可以叫家禽的话,读法是“坤坤”。我就给它起了个接地气的名字叫“跳跳鸡”。平时这种鸡都饲养在靠着燕麦田的东部,作为肉食的来源之一。之所以叫“跳鸡”就是因为它的行动基本靠跳,而且跳的很高。我曾经亲眼见过帕克用枪把跳到房顶上的鸡用枪打下来......

现在歌果正在吃的就是比两个拳头还大的鸡腿。

于是代步工具就只能四选一了,首先跳鸡排除掉,这玩意再能跳也拉不动车。大绵羊的话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和奶牛一样,这两种温驯的家畜是不会像马那样奔跑的。可是犬齿马真的太危险了,就算看起来再怎么听话,它终究是肉食动物。哪怕是在我的世界,人类也很少有真正驯化肉食动物的。

“怎么了,来歌?”

“啊,我在想,是马还是羊?”

“羊啊!”

“我不是问你想吃什么......”

决定了,就是你了,大奶牛!这次我真没什么理论根据,只因为牛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是吃苦耐劳的形象。鉴于今后的路途遥远,牛大概是最合适的选择。但不选择马的原因却非常简单,我歌果吃肉,我也需要吃肉,马再吃肉,我们在旅行中上哪儿弄那么多肉啊。

十一枚金币,没错,这就是一头大奶牛需要的最低价格。既能耕地又能产奶的牛,对于夜幕镇居民来说是非常宝贵的资源。这十一枚金币买下的牛,还是沃夫朗好说歹说人家才同意卖的。

“对了,来歌先生,西蒙还有一些东西要给你。”

“西蒙?对,我也有事想问他。”

“两位跟我回去吧。”

回到熟悉的会客厅里,西蒙大叔正坐在桌前写着什么东西。

“哦,来歌先生来了,请坐。”

“嗯,谢谢。”

我和歌果坐在桌边,等着这位老前辈给我们传授经验。西蒙做黑商已经三十多年了,现在的黑商路线都是西蒙重新修订的,而且西蒙所见过的魔物,也比镇上任何一个人都多。

“这些东西你们用得上,如果是来歌先生,应该没问题的。”

我大致看了一下,桌上有三样东西:一张手绘地图,一支望远镜,一个金属纹章。地图比之前看过的那张详细了不少,整个南部平原周边有大大小小的标注,而且有一条非常显眼路线,应该是现在黑商的行进路线。

望远镜是单筒的,可以伸缩,跟加勒比海盗里面的那种很像,沉甸甸的手感很好。

那个黑色的金属纹章可以挂在腰上,一面图案是黑商的太阳标志,一面是夜幕镇的铭文。据西蒙的说法,这是最早用来表明黑商身份的东西,现在已经不用了。如果面对性情凶暴的魔物,出示纹章或许会让魔物停止攻击。

以前黑商都是到魔物领地内交易,非常危险,必须用纹章表明自己的黑商身份。后来随着黑商规模缩小,现在的黑商队都是直接在安全的地方摆摊,魔物们自己披着黑斗篷来购物。这也算是一种商业的进步。

总结一下就是一张写满了我看不懂文字的地图,一支堪用的望远镜,还有一个不知道能不能起作用的护身符。算了,反正有总比没有强。

后来我又问了西蒙一些关于魔物的问题,但关于魔物的知识实在太难听懂了。最后西蒙只好在地图上标注了一个位置,让我们先去那里看看。“那里有一些会魔法的女人。”西蒙的原话是这样的,所以我姑且认为那里是魔女们的聚居地。

告别西蒙,我们又去拜访了帕克。工匠的手很少会闲下来,我们去的时候,他正在敲打一块烧红的铁,不知道要做什么东西。

“嘿,来歌!”

“啊哈,帕克,我来了。”

“正等你呢,来,看这个。”

帕克得意洋洋展示给我的是一把崭新的短弓,已经上好了弦。与之配套的还有十支铁箭头的重箭,这应该是为歌果做的。

壮硕的帕克像小孩子一样催促我们去试试弓箭是否趁手,歌果连射三支箭,表示非常满意。我也想射支箭玩玩,但我连弓弦都拉不满......

我在这里混了小半年,身体比以前结实多了,可为什么我还是拉不开弓啊!

说好的弯弓射大雕呢?

弱者才用枪,强者都用箭的是吗?

“噗,来歌,别拉了......”

“不行,我怎么能用不了弓箭!”

“哈哈哈,来歌先生。这本来就不算是人类的弓。”

“那你为什么能用?”

“因为我是帕克啊!哈哈~”

是谁规定工匠就一定会用自己制作的武器,我能改名叫帕克不?

最终我还是放弃了那把看起来非常犀利的短弓,因为歌果都开始笑话我了。

“唉......帕克,我的呢?”

“什么你的?”

“就没有给我用的吗?”

送给我歌果一把弓,什么都不送我,这不公平啊。

“给你用的啊...我想想。”

帕克摸了摸头上的短毛,想起了什么似得,拿给我一个木匣子。听着里面骨碌骨碌的响声,我已经猜到了是什么。

“冬天的时候做了一些,不知道你要走多久,但应该够用。”

“好,这些够了。”

嗯,匣子里是左轮手枪的弹药,估摸着有一百发了。

我们想付给帕克钱,但他执意不要。后来象征性地付了一枚金币,帕克用金币在脑门上敲了一下,叼在嘴里冲我们笑了笑。

那么,可以启程了!

第二天早上,赶着牛车,我和歌果踏上了前往多奇山北部魔女聚居地的旅途。牛和车都是新买的,而且赶牛比赶羊轻松多了,我的心里开始有了更多的期待。

“来歌!”

“怎么了?”

我和美杜莎回过头,看到的是追出来很远的沃夫朗。

“拿着!”丢过来的是一撮用细绳绑好的狼毛,好像是沃夫朗从身上割下来的。

“这是什么?”

“你一定会用上的!”

沃夫朗朝我们大喊着。虽然不明所以,这撮狼毛就先收起来吧,或许是人狼的一种习俗。

牛车再次摇晃起来。

赛尼哈瑞拉!我对自己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