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歌先生以后想做什么呢?”
“等冬天之后,想和她,嗯...吕行。是这么说吧?”
“应该是‘旅行’,这两个词不一样的。”
“哦哦,旅、行。旅行,我和她旅行,对吧?”
“对的。不过来歌先生,两位旅行,是想去哪里呢?”
“这个嘛......多奇山啊,格丽山啊,南部平原附近......”
“哦哦~很好啊。”
西蒙露出了赞许的目光,喝了一大口酒。
顺便一提,现在是半夜十一点四十四,夜幕镇酒吧的一楼大厅里有三只魔物,三个人类。正在睡觉的魔物是我歌果,正在打呼噜的人类是帕克。
“哈哈哈,我就说,这小子要是在以前,肯定也是个了不起的黑商!”
沃夫朗指着我,说着半醉的话。
“嗯,肯定是。”
西蒙也跟着附和。
“我当黑商还是不行,我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类。”
“黑商啊,一点都不聪明~”
蕾雅在椅子上歪着身子,吐出一口烟,慢悠悠地说道。
“诶?不是吗?”
“他以前就是个傻子,爱上了我。”
“蕾雅,你喝醉了。”
“没~有~”
“以前的事,就不要说了。”
沃夫朗示意蕾雅不要再说关于克里弗雷的过去了,女人喝醉的时候,大多都喜欢谈论伤心的回忆,而男人喝醉了,什么都谈......
“关于旅行,我们可以帮助你们。但是今天很晚了,早点休息吧。”
在西蒙的提议下,我们各自回屋休息,把体重一百五十斤以上的妻子搬来搬去是个体力活,虽然最近多少也有点习惯了。
第二天我早早地叫醒了歌果,两个人坐着羊车回到了屋檐已经积了厚厚一层雪的家。其实吧,我还真想留在夜幕镇一直住到春天,但我们一分钱都没带,再怎么说,人家酒吧也是要挣钱的,而且就我歌果那饭量......
“来歌...吃饭吗......”
“好,现在就做。”
“吃饭,要叫我啊......”
丢给我这么一句话之后,她就又倒头大睡起来。
话说,自从冬天开始,我那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艳若桃李,貌若天仙,高雅不失清纯,性感中带着可爱,一箭能秒杀长颈兔,一尾巴能把我扫出山洞的娇妻,现在除了吃就是睡。
我很开心能看到歌果的每一面,但现在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不把它放到桌面上来谈,它就要跳到锅里来谈了。
没错,食物不够了。
两块冻得跟石头一样的面包,一整只带着冰碴的长颈兔,九棵跟冰棍一样的小山药......
省一点的话,够吃两个礼拜,但是冬季绝对不会在两个礼拜之后结束。哎呀!在火把节上玩得太开心,都忘了提醒自己应该在镇上买些食物!可就算我想起来了,身上也没带钱。这可真是......
那么选择题又来了,一是就靠这些吃的,能撑多久就撑多久;二是和歌果商量,取些钱去夜幕镇买食物;三是在冰天雪地里挖草根吃树皮。
来歌,你的选择是!
我选你个锤子呦!选一等于饿死,选三等于作死,怎么看都只能选二了吧!
可耻的虚荣心开始作祟,这个时候再到镇上大量购买食物就等于告诉大家:我们已经揭不开锅了,各位可怜可怜我们吧~我不想再表现得软弱无能,我想证明就算没有人帮助,我和她依然能过得好好的。而且,就我所见,夜幕镇目前也不见得有余粮,因为火把节上我没看到任何食物,只有大量的酒。
我这个人好面子,有面子,就有里子。不去镇上,就意味着我们只能依靠现有的食物熬过这个冬天。
“先这样,等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再想办法。”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决定暂时不去依靠别人的帮助。
妻子也没对食物不够提出任何意见,在饭桌上,很多次我都想和她说一说这件事,可是看着她吃饭的样子,这个让人焦虑的问题又被我咽回了肚子里。
可惜纸是包不住火的,食物不会长大,只会长霉。第一百二十天,我把长颈兔骨头上的最后一点肉都剃干净扔进锅里,而锅里的食物也不能再叫做“汤”了,起个名的话,应该可以叫“开水煮肉末”。
看着根本不算饭的饭,我和她都没吃。半晌,她开口问我。
“食物,不够了吗?”
“嗯......”
“来歌,你吃吧。”
“你不吃吗?”
“我是美杜莎,不吃也没事的。”
“啊?”
美杜莎也得吃饭啊,不吃饭你是要修炼成仙吗。
“歌果,我们可以去夜幕镇买一些食物吗?”
“夜幕镇啊......那里也没有食物哦。”
“为什么?”
“我以前,去过的。”
“是...这样啊......”
事实可能就是这样吧,仔细想想,我和歌果两个人一个月的食物对于小镇的居民来说不是个小数字,谷物一类的东西,来年还要播种,肉类更是不多。最好的证明就是火把节上,沃夫朗他们并没有用美食招待我们,甚至连食物都没有。
“不,你还是要吃饭。”
“没关系的,嘻嘻。”
歌果坚持着,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只好默默地容许她任性的行为。
而事实证明美杜莎确实有不进食也能维持生命的能力,但其代价是时间极长的睡眠。连续四十个小时,她都在睡觉。
人不吃饭能活四、五天,这话不假。但四五天不吃饭之后的人,早就丧失很多行为能力了。在艰苦的时候,挖草根、吃树皮,这也是简单说说而已,真的做起来,对于吃惯了精米白面的都市人来说是很难的。
树皮就算用水煮过之后,也完全吃不下去,因为它本身就不是一种食物。草根的味道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几乎都是吞下去的。食物用尽后的几天,我都是靠那块当初缴获的蜜糖提供能量。
然而,最糟的情况开始了,暴风雪下了整整一天。我吹了吹杯子里的热水,呷了一口。身后传来了响动,大概是她睡醒了吧,我一动不动,并不是不想,而是真的没有力气。
“吃饭吗?”
“没有食物了啊...”
她伏在我的后背上,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超过八十个小时的睡眠后,妻子的体重好像也变轻了。
“我...饿了。”
妻子的声音微弱,可能是风声太大,也可能是因为饥饿我的听力变差了。就连美杜莎,也无法对抗名为饥饿的敌人。
“饿了,就吃我吧...”
我苦笑着,伸手抚摸她的脸。
脖子上传来了牙齿啃咬的痛觉,你还真吃啊......
温热的血液一点一点从身体里流失,流进妻子的嘴里,我毫无反应地保持着坐姿。算了,吃掉我吧,这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就算去夜幕镇要饭,也得等暴风雪停下来。
想想卧冰求鲤的那位哥们,我觉得我要是让美杜莎吃掉自己能算个感人故事了。
“我怎么能...吃我的丈夫啊......”
妻子最终还是松开了嘴,从背后抱住了我。
这样的话,我们两个看起来应该是要全都饿死了。暴风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就算停了,看看外面的积雪厚度,大绵羊可能很难行进吧?
呃......大绵羊?对,大绵羊。
突然想起了当初买羊的时候妻子问的那句:“能吃吗?”
天无绝人之路,大绵羊,抱歉了。
“歌果,我们还有那只羊!”
“啊,对呀!”
顶着风雪,我拼命把大绵羊牵了回来。妻子已经拿着短柄斧,两眼放光地在火炉边等候多时了。大绵羊的背上头上积了厚厚的一层雪,睫毛上有不少冰晶。
掸掉羊毛上的积雪,我摸了摸大绵羊的头,瑟瑟发抖的羊像是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一样,咩咩地叫了两声之后,就默默地看着妻子手里的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