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的寒冷已经让我们有些难以接受了,我哪怕是在洞里都要穿两件衣服,晚上点好篝火也不能阻止第二天早上被冻醒。
折算成现实里的季节,应该是东北的十月下旬。
歌果连太阳都不晒了,成天把自己裹在一堆毛皮里。我也不愿意出去照料耕地和大绵羊。在失去了保暖内衣、羽绒服、雪地靴的时候,冬天的代名词不再是皑皑白雪和万里晴空,美好的回忆全变成了严寒。
过冬的准备已经刻不容缓,从日记本上撕下一页,我用蘸水笔冷静地写出计划。我这个人是没有计划就没有干劲儿的那种性格,一份像样的计划就等于我的执行力。
“首先是食物,以常识推算,冬天持续至少三个月。三个月的食物,差不多要十五只长颈兔的肉。蔬菜就不考虑了,异世界没有给我积酸菜的条件。”
“其次是防寒保暖,优先需要棉被。如果条件允许,看看能不能获得取暖器材。电暖气什么的肯定是没有,不过暖炉应该是有的。”
“还有不可预期的大自然。可能的狂风和大雪会对目前的家造成什么程度的破坏,是否需要加固屋檐,是否需要做一个门,有必要的话是不是可以封闭洞口。”
“最后是一些杂项,比如洞里的泉水会不会冻结,冷溪会不会断流,大绵羊能否扛过这个冬天,野外还有没有价值较高的动物活动等等......”
把一条一条的事项整齐地用中文写在纸上,我一下就安心了许多。
等等,这完全不能安心好吧!
需要做的事也太多了,不说别的,就十五只长颈兔的肉食储备要花多久才能完成啊!还有什么棉被、暖炉、木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绝对完成不了。
怎么办?这已经不是因为拖欠采暖费而停气的程度了。
嗯......
对,找歌果,她在过冬这方面绝对比我有经验,问问她就好了。
“歌果。”
“嗯~?”
这种懒洋洋的声音让我想起了冬眠。
“以前,变冷的时候,怎么办呢?”
“以前啊......那里。”
“那里?睡觉吗?”
“也不是,那里不冷。”
歌果指着那个藏着宝藏的黑暗洞穴,一开始我被关在里面的时候,没觉得温暖。不过冬天的话,里面肯定比外面暖和一些。
歌果最近有点奇怪,突然对我冷淡了不少,可能是气温太低。其实她完全可以和我腻在一起取暖,可她却选择了把自己藏进一堆皮毛里。一丝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她会不会是生病了?还是说身体不舒服?
“歌果,你没事吧?”
“......”
从堆成小山的棕色毛皮中,伸出了一只白皙的手,我握住了它。我感觉得出,她比平时还要用力。
“你会等我吗?”
“什么?”
“你会等我吗?”
“等你?”
“嗯。”
“会,我会等你。”
第一次,美杜莎流露出了不易察觉的悲伤神色,我尽力不去胡思乱想,但一个又一个的离别情景不停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为什么要等你?你要离开我了吗?离开我要去哪里?要离开多久?
还没等我问出这些问题,妻子的吻落在了我的额头上。与我朝夕相处数个月的美杜莎慢慢地摆动着尾巴,向里面那个黑暗的洞窟走去。
我爬起来快步追上她,抓住她的手腕,希望老天能按下两个竖线组成的暂停键。
“......”
“来歌,等我。”
她没回头,说出了混合了两种语言的四个字。
“歌果,现在,可以,笑一下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说这样一句话,可能是因为她的坚决让我无从反驳。
“嘻嘻。”
美杜莎推开我的手,给了我最想要的表情,那个能让我开心起来的笑容,今天无论如何都起不到作用。直到最后的一截尾巴消失在黑暗中,我都没能再说出半句话。
其实她也没失踪,她只是到最里面的那个洞穴去了,可为什么我觉得她就像离开了我一样。是因为她说了要我等她吗?
可能是去里面收拾东西,过一会就出来了。不用担心......
别再骗自己了,来歌!
你根本就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会回来,你能做的就和你所承诺的一样,等她出来!
为什么我就没问她什么时候出来?为什么我就不问问她去干什么?
我问不出口,我竟然无法向一个与自己同床共枕朝夕相处的人表达想法,我竟然还认为自己可以带给她幸福。
扪心自问,我真的是因为爱她而和她在一起吗?还是因为只是想寻求一个所谓的靠山?在这个充满危险的世界,我只是在寻求美杜莎的保护,用她的金币来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她不在乎每顿饭是不是好吃,也不在乎是不是需要一辆马车来往返夜幕镇。这些只是我的想法而已,我把我所认为的美好生活强加给了她。
我的出现,我的存在,我的生活方式对于她来说可能只是一种累赘。
就连那些把她拥在怀里的夜晚,我都不能保证我没有一点抵触的情绪。
可是这只美杜莎,还是每天都对我笑着,还是希望能和我一直走在充满阳光的路上,她会把我买的项链永远戴在脖子上,她会把两只我教她折出来的纸鹤当成宝贝一样收藏起来。我明白,她给予了我百分之一百的爱情。
但我给予她的只有掺杂了警惕、疑惑、畏惧的爱。
我想把责任推给物种的不同,可反过来想想,为什么一只美杜莎可以这样地爱一个人类,而人类却做不到。
或许就是因为我是人类吧?呵呵。
这些天,随着吃穿不愁,两个人也几乎从来没吵过架,而且还战胜了五个王国人类,我感觉有点飘飘然了。甚至因为拿到了一把左轮手枪,就觉得自己是可以以一敌百的救世主了。
明明这几十天,自己什么都没做到,只是靠着原来的那点生活经验安慰自己罢了。
但我不想离开她,我还是想在这个世界里和她过着每天都是晴天的日子。
因为在我最黑暗的时候,是她照亮了我。
可现在彼此只有一墙之隔,我就觉得她已经离开了我。
“能原谅我这个不争气的来歌吗?”
我坐在篝火前,自言自语地说着。
我做不到克里弗雷那么伟大,为了夜幕镇,为了自己所爱的那个魅魔献出生命。但我至少要做到不让我爱的美杜莎担心。
用力吸了吸鼻子,思维清晰了不少,我不知道她在里面的洞穴做什么,我也不需要知道,因为她说了要我等她。为了能让她出来的时候还能看见一个帅气的来歌,我必须自立。即使她不在,我的生活也要继续。
继续过冬的准备,长颈兔的捕获比想象中的要难。大兔子能在腿部中枪之后,在树林中保持着完全不输给人类的奔跑速度。一方面是我的枪法有点捉急,另一方面是长颈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了?之前完全没感觉啊!
哦,对,之前都是她的一击必杀......
不行,我必须证明自己,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可能连一只中了枪的兔子都抓不住?
然后......
我跟兔子干起来了!
这兔子简直学过散打,什么左勾拳,弹腿样样精通。尤其是那大脖子,甩起来两只手都按不住。别笑,你行你们上,我一开始也想得挺好,一枪打死,直接拖回洞里。但首先你得能做到一枪打死。
打不死?好的,那基本上就是无限追逐战了。这兔子在树林里跑起来,以我的枪法就打不中了。只能全力去追。追上了之后最好是马上补枪,跟长颈兔肉搏是非常愚蠢的事情。
在用尽了所有战斗技巧后,我终于成功地在零距离开了两枪,散打健将长颈兔也终于停止了呼吸。我坐在猎物身上一边重新装填弹药一边喃喃自语。
“自己一个人,还是太困难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