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酒吧二楼的床上,我把左轮手枪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歌果正在吃东西,把那么多的饭菜消灭掉,要花的时间不比吃掉五十斤生肉短。
看着她不用餐具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回忆起白天帕克给我讲的故事。
......
“克里弗雷是个好人,非常好的一个人。”
我听着工匠讲述,隐隐觉得这个克里弗雷的故事会是一个悲剧,因为一开始就发好人卡,绝对不是什么好兆头。
帕克的嗓音就像旧式风箱一样含混不清,但语速很慢,我和妻子静静地听着。
克里弗雷这个人年轻的时候是一个黑商,后来定居在了夜幕镇。他跟帕克认识的时候,帕克还很年轻,按照帕克自己的说法,他当时就像现在的我一样,帅小伙一个。
后来克里弗雷从黑商变成了一个猎人,就“猎人”这个词,我也是靠帕克的描述猜测出来的。每天都外出,回来时带着各种被枪打死的动物,这应该就是猎人。
另外有一个比较有趣的事,就是我歌果教给我的“打猎”和帕克所说的“打猎”是两个读音不同的词语。至于两个词有什么区别,我觉得可能一个是狩猎,一个是打猎。
当时夜幕镇还不像现在这么发达,肉这种食物并不多,大家吃的只有东边田地出产的燕麦和周边菜地里的蔬菜。于是打猎就成了非常受欢迎的事情,但打猎也不是每天都有收获,而且打猎也有一定的风险。
不过克里弗雷不一样,他每次打猎都会有收获。这不仅仅是运气,这需要很强的能力。另外克里弗雷总是把肉无偿地分给那些孩子比较多,或者生活条件不太好的人家。时间久了,大家自然都非常敬重这位老猎人,其他猎人也愿意和克里弗雷一起出去狩猎。
再后来,老猎人可能是知道自己年纪上来了,开始把目光放在了长久发展上。犬齿马、大绵羊一类动物的养殖尝试开始了。也就是那个时候,夜幕镇迎来了希望,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对于美好未来的希望。
而那把枪,是老猎人委托工匠制造的第一把,也是最后一把武器。
我觉得当时的克里弗雷想到了很多,不管是夜幕镇的发展还是可能遇到的危机,这些危机中肯定包括了保卫家园。
“我们与王国,怎么说......应该是‘不好’的吧?”
我不理解帕克的意思,帕克也没做过多的解释,仅仅是用一个“不好”做了描述。
老猎人则在活下去与保护夜幕镇之间选择了保护夜幕镇。
故事的后半段在帕克的讲述中异常短促地结束了,我最期待的部分就被一句“克里弗雷为了这里,战死了。”给敷衍过去了。
怎么就战死了?!
跟谁打仗啊?王国吗?
怎么打的啊?用魔法还是用枪?
我不想知道老猎人是怎么来的,我想知道他是怎么没的啊!
尽管我非常想知道那段战斗的故事,可帕克却没再讲半个字。我也没追问,我歌果倒是听得津津有味,想必她听的重点都在吃肉上吧......
然后帕克给我演示了左轮手枪的使用方法,这把看上去很先进的枪实际上也没那么先进,装填方式依然是先倒火药再塞弹丸,最后还得安上一种银色的小纽扣——就是最古老的那种火帽式的左轮手枪。
但这把枪还是具有压倒性的优势——火力。一次能连续发射五发子弹的枪和一次只能发射一发子弹的枪,哪个更强就不用多说了。
“你拿去吧。”
“啊?给我?”
“你比别人都需要它吧?”
帕克咧开嘴,露出长得横七竖八的焦黄牙齿。
“哦对了,今晚还喝酒吗?”
“不不,我还是不喝了......”
只有喝酒这件事还是饶了我吧,收了别人的赠礼,还不得敬人家三杯以示感谢啊......
美杜莎的进食规律我实在是有点没搞懂,可能也不是没搞懂,就是因为跟我生活的时间长了,受了我的影响。我知道或许让她保持自己种族的习性比较好,但我就是喜欢喂她吃东西啊!在这里我能肆无忌惮地做一些平时看来非常羞耻的事,我一定要做个够啊!
咳咳,还是想想那位夜幕镇老猎人吧。克里弗雷的故事在我看来很伟大,且不谈真实程度的高低,至少他也是为夜幕镇挺身而出的英雄。另外我还发现了一个可能是帕克想掩盖的事实——他能够制造左轮手枪这种先进武器。
整个讲述过程中,帕克说了很多关于那个老猎人的事迹,但对于那把枪,他只是简单承认了制造者是自己。所以,他想向我表达的,可能是那把枪属于克里弗雷,而克里弗雷,是一个伟大的人。这把朴实的左轮手枪,就这样被这个故事赋上了沉重了使命与责任感。
我把枪又翻了出来,抚摸着上面的棱角,一股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
“歌果,你说......我们的以后,会是什么样?”
“以后?”
“嗯......就是我们以后会做些什么事?认识什么人?”
“以后,就像现在一样!”
“像现在一样,和平、幸福吗?”
“对啊,和平、幸福还有我爱你!”
“哈,是啊,还有我爱你。”
久违地帮她擦掉嘴角的食物痕迹,我的妻子就是如此的乐观,不知不觉中这种乐观也成了我的精神支柱。
“哦对了,是不是还要以后永远都是晴天啊?”
“那是不行的吧?”
“你看我像不像晴天啊?”
“真傻。”
歌果用小蛇舔了一下我的脑门,这应该算是调情的一种吧?
鉴于各方面的兴致都比较高,我们决定再留宿一晚,房费餐费虽然西蒙大叔和沃夫朗表示不用付,但我还是给了五枚金币。毕竟人家也是做生意,多少都应该有个房客的样子,而且我歌果还吃了那么多东西......
我们就像刚请下五天婚假的小员工,毫不在乎地花掉自己的积蓄,就图一个甜蜜与欢乐。
但人生就是充满未知,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发生什么,甚至连几个小时之后发生的事都无法预料。在床上和她翻云覆雨的我也根本没想过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危机等着我们。
......
“来歌,快来!快!!”
我是被沃夫朗摇醒的,我歌果是被我摇醒的。
“怎么了?!”
“快点,快点,来歌先生!”
“怎么了!!”
即使是人狼,我也看得出来那种非常紧张的表情,而且从他把衣服丢到我们身上的行为来看,这应该不是什么恶作剧。
“来歌,这是怎么了......”
“沃夫朗,这是怎么了!”
“xxxxxxxxx!”
“我他妈听不懂啊!”
中文又飙出来了,我现在就恨自己身边没有个哆啦A梦。大清早的,我急得像火烧眉毛,沃夫朗急得像火烧尾巴。
“歌果,你听懂了吗?”
“啊?......”
好吧,歌果刚睡醒,还迷迷糊糊的。
“两位快点,没时间了!”
“我知道,我知道,但我们要穿衣服啊!”
“啊啊啊啊!”
我的上衣还没穿,沃夫朗直接把他的西装披到我身上,拉着我就往外走。我歌果衣服少,穿的也快,跟着我们一起出了门。
“等等,楼梯。”
“我来,我来。”
“二位啊......”
我也不管身体状态怎么样了,抱着她连磕带撞地就冲下楼了。老沃同志,这件事要是一场恶作剧,我可要索赔精神损失啊。
但当我们跑到了夜幕镇的街道上,我终于察觉到了一阵一阵的钟声,这个钟声只能让我想起一部黑白电影——《地道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