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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头颅的身体看起来格外古怪,扭成了一个活人做不出的姿势,公主息取来针线,将头摆好,一针一线地缝了起来。

公子璧也在,他提了盏唐国产的花灯,笑眯眯地说道:“昭家人的容貌大多不差,死了也还算漂亮。”

公主息很不给面子,直言道:“我没看出来,死了都差不多。”

公子璧笑:“总归是故人,缝的好看点。”

“那你来。”

“我不会呀。”

公子璧一摊手,他虽会浆洗缝补,逢人头却毫无经验,昭华又是看着他们长大的,有那么一点情谊,还是走得漂亮些为好。

公主息嗤笑:“昭华就是和那疯子待久了,染上疯病还不自知。”

仅缝合皮肉,尸首仍是软哒哒的,公主息便在断裂的脊骨中加了铁丝,用以固定。

公子璧啧啧称奇:“居然还有这样的方法。”

“能用上的人也不多。”公主息擦了擦手上的血,“若不是这老狐狸不愿死,我也不必砍了他的头。”

一个时辰后,昭华重新恢复了完整,公主息和兄长走在献宁的夜里,凿开灵水清洗身上的血迹。

公子璧低笑:“昭家迟早会亡在自大上。”

河水很凉,公主息白嫩的手被冻得泛红,她轻轻说道:“哥哥,你还记着吗?昭华从前来宫里,总会带些糕饼饴糖。”

公子璧答:“我记得的,他让我们叫他五叔叔,还夸兄长聪慧。”

今夜恰是满月,月色如雪,照在献宁尚未融化的雪地上,犹如雪融入了雪中。

继承了疯血的孩子素来不讨喜,公子璧尤甚,他能看到人心,便更不愿做没必要的交涉。

纵然如此,昭华也并未厚此薄彼,五叔叔每次来都会带许多果子衣裳,分给孩子们。

可惜道不同,不相为谋,昭家有犯上之心,那么作为出头鸟的昭华就只能死。

梁国的大军已然近在咫尺,卫国却还在内乱,到了这个地步,亡国好像也不是多么大逆不道的话题了。

公子璧压低了声音:“息,你说,灭亡卫国的会是虞国还是唐国?”

公主息瞥了他一眼,笃定道:“一定是唐国。”

另一道清脆的声音也加入了探讨:“肯定是唐国呀。”

来人是九郎,他眉眼弯弯:“我见过天子,他说能成事的必定是唐。”

九郎见过的当然不是初代天子,而是姬易的后人,其时天子已然式微,高大的车架和威严的军士都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那是最后一位天子,几只斑鸠落在了窗棂上,他太无聊,便和小鸟说话。

凤凰山荒芜多年,他就住在山脚下的一间茅屋中,偶有来朝拜的诸侯,便借卫国王宫暂住。

他穷得很,三个月也吃不上肉,但对斑鸠,他大方地喂了几两粟米。

“还有多久呢?”天子自言自语,“日后鼎定中原的必然是唐。”

他还说了很多,絮絮叨叨地,几乎要将一生的话都说完。

才成年的小斑鸠涉世不深,便对天子口中的故事恋恋不舍。